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淮滨县星河城商业综合体商场装修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Z-2023-1)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淮滨县
一 招标条件
本淮滨县星河城商业综合体商场装修项目 EPC 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00 万元,招标人为淮滨县宏宇 (略)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星河城商场地上五层,建筑面积 26814.05 ,负一楼约 8000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淮滨县星河城商业综合体商场装修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淮滨县星河城商业综合体商场装修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
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
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3.2 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和有效的
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施
工单位提供)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设计单位提供)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 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最近三年内没有
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
期内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算起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通过 信用中国 (http://**.cn)查询企业信用
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6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应符
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
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 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 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
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18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时间:2023年11月12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8日17时00分(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星河城运营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星河城运营中心
七 其他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滨县星河城商业综合体商场装修项目 EPC 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为淮滨县宏宇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淮滨县滨湖街道办事处白露河路
2.2 建设规模:星河城商场地上五层,建筑面积 26814.05 ,负一楼约 8000 。
2.3 计划工期:10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
1,星河城商场地上五层,建筑面积 26814.05 ,负一楼约 8000 室内装修设计及施工(详
见招商运营方案)
2,含空调等设备采购安装验收,二次消防施工验收。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
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
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3.2 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和有效的
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施
工单位提供)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设计单位提供)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 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最近三年内没有
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
期内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算起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通过 信用中国 (http://**.cn)查询企业信用
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6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应符
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
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 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 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
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 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4.1.时间:2023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1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河南旭泽 (略) ( (略) 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十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方式:在报名期内到河南旭泽 (略) 报名( (略) 羊山新区中乐
百花大厦十楼),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
法人身份证原件 并提供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各项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
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1 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 完整的,投
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 延期 考核 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
予接纳,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加封皮按公告顺序胶装成册(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单
位名称 日期)。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
投标供应商对资料的真实性 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4.4.售价:500 元/份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23 年 12 月 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星河城运营中心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其他网
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 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滨县宏宇 (略)
地 址:淮滨县滨湖街道办事处白露河路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旭泽 (略)
地 址: (略) 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十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淮滨县住建局。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滨县宏宇 (略)
地 址:淮滨县滨湖街道办事处白露河路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旭泽 (略)
地 址: (略) 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十楼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淮滨县星河城商业综合体商场装修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Z-2023-1)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淮滨县
一 招标条件
本淮滨县星河城商业综合体商场装修项目 EPC 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00 万元,招标人为淮滨县宏宇 (略)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星河城商场地上五层,建筑面积 26814.05 ,负一楼约 8000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淮滨县星河城商业综合体商场装修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淮滨县星河城商业综合体商场装修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
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
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3.2 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和有效的
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施
工单位提供)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设计单位提供)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 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最近三年内没有
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
期内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算起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通过 信用中国 (http://**.cn)查询企业信用
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6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应符
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
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 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 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
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18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时间:2023年11月12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8日17时00分(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星河城运营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星河城运营中心
七 其他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滨县星河城商业综合体商场装修项目 EPC 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为淮滨县宏宇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淮滨县滨湖街道办事处白露河路
2.2 建设规模:星河城商场地上五层,建筑面积 26814.05 ,负一楼约 8000 。
2.3 计划工期:10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
1,星河城商场地上五层,建筑面积 26814.05 ,负一楼约 8000 室内装修设计及施工(详
见招商运营方案)
2,含空调等设备采购安装验收,二次消防施工验收。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
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
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3.2 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和有效的
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施
工单位提供)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设计单位提供)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 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最近三年内没有
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
期内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算起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通过 信用中国 (http://**.cn)查询企业信用
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6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应符
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
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 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 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
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 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4.1.时间:2023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1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河南旭泽 (略) ( (略) 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十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方式:在报名期内到河南旭泽 (略) 报名( (略) 羊山新区中乐
百花大厦十楼),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
法人身份证原件 并提供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各项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
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1 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 完整的,投
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 延期 考核 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
予接纳,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加封皮按公告顺序胶装成册(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单
位名称 日期)。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
投标供应商对资料的真实性 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4.4.售价:500 元/份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23 年 12 月 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星河城运营中心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其他网
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 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滨县宏宇 (略)
地 址:淮滨县滨湖街道办事处白露河路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旭泽 (略)
地 址: (略) 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十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淮滨县住建局。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滨县宏宇 (略)
地 址:淮滨县滨湖街道办事处白露河路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旭泽 (略)
地 址: (略) 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十楼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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