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检察分院“五暖心、三应急”检务保障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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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检察分院“五暖心、三应急”检务保障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阿里检察分院“五暖心、三应急”检务保障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五暖心、三应急”检务保障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 (略)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迎宾大道51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4日16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LZB-*

项目名称: (略) “五暖心、三应急”检务保障房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执行。

2.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2.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5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如涉及)

2.6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政策、《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等政策。(如涉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行贿受贿记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6.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 (略) ,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2日18时30分至 2023年11月17日18时30分

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迎宾大道51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50元

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以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4日16时00分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刊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藏自治 (略) (略)

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迎宾大道

联系方式:边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 (略)

地 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迎宾大道51号二楼

联系方式:卢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伟

电 话:*


阿里检察分院“五暖心、三应急”检务保障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五暖心、三应急”检务保障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 (略)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迎宾大道51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4日16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LZB-*

项目名称: (略) “五暖心、三应急”检务保障房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执行。

2.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2.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5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如涉及)

2.6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政策、《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等政策。(如涉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行贿受贿记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6.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 (略) ,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2日18时30分至 2023年11月17日18时30分

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迎宾大道51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50元

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以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4日16时00分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刊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藏自治 (略) (略)

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迎宾大道

联系方式:边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 (略)

地 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迎宾大道51号二楼

联系方式:卢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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