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疾控中心热释光剂量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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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疾控中心热释光剂量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疾控中心热释光剂量仪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13: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2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59-*
采购单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屯溪区安东路3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胡先生 0559-*
代理机构名称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金工 0559-*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doc

项目概况

(略) 疾控中心热释光剂量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GC2023X040

项目名称: (略) 疾控中心热释光剂量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热释光剂量仪1套,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号昱东大厦1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接受在线报名,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屯溪区安东路36-7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 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金工 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 话:  055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疾控中心热释光剂量仪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13: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2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59-*
采购单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屯溪区安东路3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胡先生 0559-*
代理机构名称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金工 0559-*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doc

项目概况

(略) 疾控中心热释光剂量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GC2023X040

项目名称: (略) 疾控中心热释光剂量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热释光剂量仪1套,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号昱东大厦1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接受在线报名,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屯溪区安东路36-7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 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金工 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 话: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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