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2023年商务、生产用车租赁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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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2023年商务、生产用车租赁项目比选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2023年商务、生产用车租赁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2023年商务、生产用车租赁项目(比选编号:2023WYGSGKZB-003),比选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资金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代理机构为新疆通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合格参选人参加参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

2.2 比选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提供所需轿车、商务别克、皮卡车、微型面包车租赁服务。

2.3 项目采购估算金额: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90.724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框架+订单)。

2.4 服务期限: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用尽。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中选原则:本项目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参选人为本项目的中选人,第二名为备选中选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评审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选人或确定中选人:

(1)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参选人优先;

(2)评审委员会视参选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比选内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

3.2参选人须开具符合比选人财务要求的发票。

3.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0年10月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相应订单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必须可以清晰看到发票号、发票金额、开具税务局等信息,提供信息无法判定的不统计该合同或订单业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

3.4.1参选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2参选人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3.5.3被责令停业的;

3.5.4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5.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5.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的;

3.5.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同时参与本项目;

3.5.8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6本次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将在中选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通服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日至**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11: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比选文件(电子版)。购买前请联系刘雪菲获取《参选单位报名表》,联系电话:*。

4.2 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3本项目参选保证金不接受现金,请各参选人通过公户网上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提供相关汇款凭证等证明。比选代理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名:新疆通 (略) (略)

开户行:工商银 (略) 建国路支行

账 号:*8001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到:新疆通 (略) (略) 6楼会议室( (略) 天山区东后街24号)。

5.2开标时间及地点:**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到:新疆通 (略) (略) 6楼会议室( (略) 天山区东后街24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建议参选人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5.4参选保证金:1.5万元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综合服务网(http://**)上发布。

(略) 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比选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参选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参选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沙依巴克区哈密南路139号

比选代理机构:新疆通 (略) (略)

地 址:新 (略) 东后街24号6楼比选代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刘雪菲 电 话:* 电子邮箱:*@*q.com

汪 潇 电 话:* 电子邮箱:*@*89.cn

新疆通 (略) (略)

**日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2023年商务、生产用车租赁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2023年商务、生产用车租赁项目(比选编号:2023WYGSGKZB-003),比选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资金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代理机构为新疆通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合格参选人参加参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

2.2 比选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提供所需轿车、商务别克、皮卡车、微型面包车租赁服务。

2.3 项目采购估算金额: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90.724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框架+订单)。

2.4 服务期限: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用尽。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中选原则:本项目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参选人为本项目的中选人,第二名为备选中选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评审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选人或确定中选人:

(1)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参选人优先;

(2)评审委员会视参选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比选内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

3.2参选人须开具符合比选人财务要求的发票。

3.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0年10月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相应订单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必须可以清晰看到发票号、发票金额、开具税务局等信息,提供信息无法判定的不统计该合同或订单业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

3.4.1参选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2参选人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3.5.3被责令停业的;

3.5.4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5.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5.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的;

3.5.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同时参与本项目;

3.5.8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6本次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将在中选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通服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日至**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11: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比选文件(电子版)。购买前请联系刘雪菲获取《参选单位报名表》,联系电话:*。

4.2 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3本项目参选保证金不接受现金,请各参选人通过公户网上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提供相关汇款凭证等证明。比选代理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名:新疆通 (略) (略)

开户行:工商银 (略) 建国路支行

账 号:*8001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到:新疆通 (略) (略) 6楼会议室( (略) 天山区东后街24号)。

5.2开标时间及地点:**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到:新疆通 (略) (略) 6楼会议室( (略) 天山区东后街24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建议参选人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5.4参选保证金:1.5万元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综合服务网(http://**)上发布。

(略) 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比选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参选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参选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沙依巴克区哈密南路139号

比选代理机构:新疆通 (略) (略)

地 址:新 (略) 东后街24号6楼比选代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刘雪菲 电 话:* 电子邮箱:*@*q.com

汪 潇 电 话:* 电子邮箱:*@*89.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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