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数据资产管理系统采购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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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数据资产管理系统采购二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辽宁艾特斯 (略) 数据资产管理系统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辽宁艾特斯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宁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一套数据资产管理服务平台,平台主要模块包含资产概览、资产管理、资产组管理等。

  2.2采购服务内容:

  ①一级菜单资产概览,二级菜单资产统计。

  ②一级菜单资产管理,二级菜单域名管理、IP资产管理、网站资产管理、端口资产管理、组件管理。

  ③一级菜单资产组管理,二级菜单查看资产组、新增资产组、编辑资产组、资产扫描、资产组删除。

  2.3服务期:90日历天,自项目验收之日起提供为期一年的技术服务。

  2.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的软件开发商或软件经销商,如供应商为软件经销商的还需具有软件授权书。

  (2)业绩要求:供应商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具有1个与本合同包软件内容相类似的软件销售业绩。

  注:业绩可以为软件销售业绩,也可以是基于本合同包软件内容二次开发、信息化设计相关业绩。

  (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供应商在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 (略)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 (略) 交通建设投 (略) 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人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下述资料(逐页加盖单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63.com邮箱,文件命名为“LNCT462-2023材料+单位名称”, (略) 确认情况,获取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委托代理人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沈阳分行

  账 号:*(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编号及单位信息)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辽宁 (略) 三楼310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釆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及《 (略) 交通建设 (略) 》(http://**)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艾特斯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4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4-*

  邮 箱:*@*nats.com

  采购代理:辽宁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王女士、刘女士

  电 话:024-*

  传 真:024-*

  邮 箱:*@*63.com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辽宁艾特斯 (略) 数据资产管理系统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辽宁艾特斯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宁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一套数据资产管理服务平台,平台主要模块包含资产概览、资产管理、资产组管理等。

  2.2采购服务内容:

  ①一级菜单资产概览,二级菜单资产统计。

  ②一级菜单资产管理,二级菜单域名管理、IP资产管理、网站资产管理、端口资产管理、组件管理。

  ③一级菜单资产组管理,二级菜单查看资产组、新增资产组、编辑资产组、资产扫描、资产组删除。

  2.3服务期:90日历天,自项目验收之日起提供为期一年的技术服务。

  2.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的软件开发商或软件经销商,如供应商为软件经销商的还需具有软件授权书。

  (2)业绩要求:供应商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具有1个与本合同包软件内容相类似的软件销售业绩。

  注:业绩可以为软件销售业绩,也可以是基于本合同包软件内容二次开发、信息化设计相关业绩。

  (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供应商在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 (略)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 (略) 交通建设投 (略) 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人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下述资料(逐页加盖单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63.com邮箱,文件命名为“LNCT462-2023材料+单位名称”, (略) 确认情况,获取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委托代理人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沈阳分行

  账 号:*(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编号及单位信息)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辽宁 (略) 三楼310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釆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及《 (略) 交通建设 (略) 》(http://**)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艾特斯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4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4-*

  邮 箱:*@*nats.com

  采购代理:辽宁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王女士、刘女士

  电 话:024-*

  传 真:024-*

  邮 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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