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日哈沙特镇满都拉社区马群石部落牧户游建设项目的土地转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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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日哈沙特镇满都拉社区马群石部落牧户游建设项目的土地转用公告





新巴尔虎右旗阿日哈沙特镇呼德勒木日嘎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新巴尔虎右旗阿日哈沙特镇满都拉社区因建设阿日哈沙特镇满都拉社区马群石部落牧户游建设项目需要,需要转用新巴尔虎右旗阿日哈沙特镇呼德勒木日嘎查集体所有农用地,现将该项目农用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和面积


该项目拟转用新巴尔虎右旗阿日哈沙特镇呼德勒木日嘎查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1.3333公顷,土地现状为:农用地1.3333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1.3333公顷)。


具体转用土地位置以批准的勘测定界图为准,转用范围内不涉及农牧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


二、拟转用土地目的


本次转用土地用于阿日哈沙特镇满都拉社区马群石部落牧户游建设项目需要。拟使用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发布本公告后,新巴尔虎右旗自然资源局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工作,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等情况,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天内,土地转用范围内涉及的多数嘎查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认为转用公告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可向旗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旗政府将根据异议人数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召开听证会。异议受理电话:*,信函受理地址:新巴尔虎右旗自然资源局,邮编:*。


自转用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为30天。








2023年11月10日






新巴尔虎右旗阿日哈沙特镇呼德勒木日嘎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新巴尔虎右旗阿日哈沙特镇满都拉社区因建设阿日哈沙特镇满都拉社区马群石部落牧户游建设项目需要,需要转用新巴尔虎右旗阿日哈沙特镇呼德勒木日嘎查集体所有农用地,现将该项目农用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和面积


该项目拟转用新巴尔虎右旗阿日哈沙特镇呼德勒木日嘎查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1.3333公顷,土地现状为:农用地1.3333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1.3333公顷)。


具体转用土地位置以批准的勘测定界图为准,转用范围内不涉及农牧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


二、拟转用土地目的


本次转用土地用于阿日哈沙特镇满都拉社区马群石部落牧户游建设项目需要。拟使用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发布本公告后,新巴尔虎右旗自然资源局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工作,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等情况,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天内,土地转用范围内涉及的多数嘎查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认为转用公告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可向旗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旗政府将根据异议人数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召开听证会。异议受理电话:*,信函受理地址:新巴尔虎右旗自然资源局,邮编:*。


自转用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期限为30天。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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