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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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工程的招标公告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L*2 项目名称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工程
标段编号 L** 标段名称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工程类型 电力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 (略) 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 (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012万元。

2.1.3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2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提供B类安全考核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

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1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以上的桩基工程,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根据《 (略)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11 月 13 日至2023年 11 月 23 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3 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新江海建设 (略)

地址:

(略) 通州湾联动开发示范区东海大道88号

地址:

(略) 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系人:

蒋晨阳

联系人:

于文艳

电话:

*

电话:

0513-*、*

2023年 11 月 13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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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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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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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 (略) 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 (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012万元。

2.1.3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2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提供B类安全考核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

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1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以上的桩基工程,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根据《 (略)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11 月 13 日至2023年 11 月 23 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3 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新江海建设 (略)

地址:

(略) 通州湾联动开发示范区东海大道88号

地址:

(略) 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系人:

蒋晨阳

联系人:

于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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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 月 13 日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L*2 项目名称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工程
标段编号 L** 标段名称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工程类型 电力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 (略) 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 (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012万元。

2.1.3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2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提供B类安全考核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

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1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以上的桩基工程,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根据《 (略)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11 月 13 日至2023年 11 月 23 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3 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新江海建设 (略)

地址:

(略) 通州湾联动开发示范区东海大道88号

地址:

(略) 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系人:

蒋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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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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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 (略) 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 (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012万元。

2.1.3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2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提供B类安全考核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

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1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以上的桩基工程,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根据《 (略)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11 月 13 日至2023年 11 月 23 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3 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新江海建设 (略)

地址:

(略) 通州湾联动开发示范区东海大道88号

地址:

(略) 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系人:

蒋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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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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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L*2 项目名称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工程
标段编号 L** 标段名称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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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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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工程类型 电力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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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 (略) 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 (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012万元。

2.1.3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2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提供B类安全考核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

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1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以上的桩基工程,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根据《 (略)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11 月 13 日至2023年 11 月 23 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3 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新江海建设 (略)

地址:

(略) 通州湾联动开发示范区东海大道88号

地址:

(略) 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系人:

蒋晨阳

联系人:

于文艳

电话:

*

电话:

0513-*、*

2023年 11 月 13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 (略) 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 (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012万元。

2.1.3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2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提供B类安全考核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

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1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以上的桩基工程,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根据《 (略)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11 月 13 日至2023年 11 月 23 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3 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新江海建设 (略)

地址:

(略) 通州湾联动开发示范区东海大道88号

地址:

(略) 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系人:

蒋晨阳

联系人:

于文艳

电话:

*

电话:

0513-*、*

2023年 11 月 13 日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L*2 项目名称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工程
标段编号 L** 标段名称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工程类型 电力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 (略) 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 (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012万元。

2.1.3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2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提供B类安全考核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

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1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以上的桩基工程,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根据《 (略)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11 月 13 日至2023年 11 月 23 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3 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新江海建设 (略)

地址:

(略) 通州湾联动开发示范区东海大道88号

地址:

(略) 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系人:

蒋晨阳

联系人:

于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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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023年 11 月 13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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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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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 (略) 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 (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012万元。

2.1.3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2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提供B类安全考核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

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1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以上的桩基工程,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根据《 (略)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11 月 13 日至2023年 11 月 23 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3 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新江海建设 (略)

地址:

(略) 通州湾联动开发示范区东海大道88号

地址:

(略) 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系人:

蒋晨阳

联系人:

于文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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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13-*、*

2023年 11 月 13 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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