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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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DL-2023-01582

项目名称: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392,55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1,392,55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392,552.00元

品目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企业承担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10500m3/d)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处理标准、汉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392,552.00

11,392,552.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合作期为2年,运维合同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 (略)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8)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至少三个月的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供应商使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投标人库。(7)由于系统字数限制,公告中采购标的内容显示不全,现补充如下: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企业承担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10500m3/d)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处理标准、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2-2014),包括人员薪酬、外购原材料消耗费用、外购燃料及动力费用、日常维护费用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岚皋县河滨大道17号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鲜

电话:*

华 (略)

**日

项目概况

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DL-2023-01582

项目名称: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392,55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1,392,55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392,552.00元

品目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企业承担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10500m3/d)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处理标准、汉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392,552.00

11,392,552.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合作期为2年,运维合同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 (略)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8)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托管运营购买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至少三个月的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供应商使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投标人库。(7)由于系统字数限制,公告中采购标的内容显示不全,现补充如下: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企业承担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10500m3/d)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处理标准、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2-2014),包括人员薪酬、外购原材料消耗费用、外购燃料及动力费用、日常维护费用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岚皋县河滨大道17号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鲜

电话:*

华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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