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见慢性病课题研究及癌症早诊早治评估及医防融合模式构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见慢性病课题研究及癌症早诊早治评估及医防融合模式构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见慢性病课题研究及癌症早诊早治评估及医防融合模式构建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见慢性病课题研究及癌症早诊早治评估及医防融合模式构建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标段及预算: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常见慢性病课题研究,预算15万元;
第二标段:癌症早诊早治评估及医防融合模式构建,预算10万元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按标段号顺序开标。供应商可选择投一个标段,也可多个标段兼投,多个标段可以兼得。
供应商如选择投多个标段,除资格审查文件可只做一份,技术响应文件及商务报价文件需要按每个标段实际需求单独编制、单独封装,并在相应文件上明确标注标段号。不可多个标段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文件制作或密封在一起。
4.最高限价:各标段最高限价同各标段预算价;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6.服务期:详见附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3年11月17日17时后不再发放磋商文件。
2.地点: (略) 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300元/份。
5.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第二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第二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89号;
联系人:张李李;
联系电话: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
地址: (略) 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0513-*。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见慢性病课题研究及癌症早诊早治评估及医防融合模式构建项目需求.docx
江苏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见慢性病课题研究及癌症早诊早治评估及医防融合模式构建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见慢性病课题研究及癌症早诊早治评估及医防融合模式构建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标段及预算: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常见慢性病课题研究,预算15万元;
第二标段:癌症早诊早治评估及医防融合模式构建,预算10万元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按标段号顺序开标。供应商可选择投一个标段,也可多个标段兼投,多个标段可以兼得。
供应商如选择投多个标段,除资格审查文件可只做一份,技术响应文件及商务报价文件需要按每个标段实际需求单独编制、单独封装,并在相应文件上明确标注标段号。不可多个标段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文件制作或密封在一起。
4.最高限价:各标段最高限价同各标段预算价;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6.服务期:详见附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3年11月17日17时后不再发放磋商文件。
2.地点: (略) 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300元/份。
5.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第二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第二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89号;
联系人:张李李;
联系电话: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
地址: (略) 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0513-*。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见慢性病课题研究及癌症早诊早治评估及医防融合模式构建项目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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