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科颗粒物采样器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科颗粒物采样器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科颗粒物采样器采购项目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中鼎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科颗粒物采样器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科颗粒物采样器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ZDYR-2023-011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约24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5.3质量要求:合格
5.4采购内容:颗粒物采样器4台
5.5保修期: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7.本项目(是/ 否 )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下载文件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供应商,请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q.com(邮箱发送标题为:XX公司报名XX项目名称, (略) 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审核过报名资料后,代理机构将向潜在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报名咨询电话:*。
3.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 (略) 汉兴路 155 号)。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略) 汉兴路 155 号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371-*
代理机构:中鼎 (略)
地址: (略) 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
联系人:娄女士
联系电话:*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科颗粒物采样器采购项目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中鼎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科颗粒物采样器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科颗粒物采样器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ZDYR-2023-011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约24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5.3质量要求:合格
5.4采购内容:颗粒物采样器4台
5.5保修期: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7.本项目(是/ 否 )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下载文件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供应商,请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q.com(邮箱发送标题为:XX公司报名XX项目名称, (略) 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审核过报名资料后,代理机构将向潜在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报名咨询电话:*。
3.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 (略) 汉兴路 155 号)。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略) 汉兴路 155 号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371-*
代理机构:中鼎 (略)
地址: (略) 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
联系人: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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