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金叶阳光连锁商贸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外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十堰金叶阳光连锁商贸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市外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大华 (略) 受十堰金叶阳光连锁 (略) 的委托,对市外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市外烟用物资运输服务
2.2招标编号:/
2.3招标范围:2024年度烟用物资(专用肥、硫酸钾等)从 (略) 至襄阳、宜昌各烟叶站点的汽车运输;襄阳约8000吨,宜昌约7000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金额:272万元。
2.5标包划分:本项目采购划分一个标包。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内(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查询方法: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 (略) (略) 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或 (略) (略) 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禁止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评审时以采购人在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
3.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大华 (略) 十堰分公司( (略) 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4日15时
00分,地点为大华 (略) 十堰分公司( (略) 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6.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15时00分。
6.2开标地点:大华 (略) 十堰分公司( (略) 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楼)
6.3其他:无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外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十堰金叶阳光连锁 (略)
地址: (略) 燕林新村烟草大楼
联系人:李芳芳
监督管理部门:十堰金叶阳光连锁 (略) 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杨海卉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 (略)
联系地址: (略) 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12楼
联系人:马晓丽
9.其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地址、电话、邮箱均应真实有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信息发出任何与招标相关的资料,投标人均应正常接收。未及时收到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大华 (略) 受十堰金叶阳光连锁 (略) 的委托,对市外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市外烟用物资运输服务
2.2招标编号:/
2.3招标范围:2024年度烟用物资(专用肥、硫酸钾等)从 (略) 至襄阳、宜昌各烟叶站点的汽车运输;襄阳约8000吨,宜昌约7000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金额:272万元。
2.5标包划分:本项目采购划分一个标包。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内(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查询方法: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 (略) (略) 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或 (略) (略) 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禁止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评审时以采购人在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
3.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大华 (略) 十堰分公司( (略) 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4日15时
00分,地点为大华 (略) 十堰分公司( (略) 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6.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15时00分。
6.2开标地点:大华 (略) 十堰分公司( (略) 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楼)
6.3其他:无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外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十堰金叶阳光连锁 (略)
地址: (略) 燕林新村烟草大楼
联系人:李芳芳
监督管理部门:十堰金叶阳光连锁 (略) 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杨海卉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 (略)
联系地址: (略) 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12楼
联系人:马晓丽
9.其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地址、电话、邮箱均应真实有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信息发出任何与招标相关的资料,投标人均应正常接收。未及时收到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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