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京 (略) 蒸汽余热发电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甬能 (略) ,招标代理人为 (略) 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京 (略) 蒸汽余热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2.2项目背景:南京 (略) (以下简称南京新奥) (略) ,成立于2016年,项目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丰华路136号,总投资3.2亿元,占地40亩。南京新奥生产装置超临界水氧化装置在生产过程中伴生低压蒸汽,此部分蒸汽现主要为厂内水处理装置中的多效蒸发器提供热能,多效蒸发器无需过多的蒸汽,现有蒸汽存在较大的能量损失。多效蒸发器生产过程中为绝热过程,但在蒸汽提供热能蒸发污水过程中伴随大量的有效能量损失,进而使能源的利用率大大降低,考虑采用背压式透平发电机组进行余热发电,在满足用汽端蒸汽工况的前提下,采用背压式透平发电机组,将势能转化为动能驱动高速透平发电,能以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
2.3工期要求:本工程总工期为50日历天,(1)设计周期:20日历天(从合同生效之日至施工图审查合格之日);(2)施工工期:30日历天。具体满足招标人要求。
2.4质量要求:
2.4.1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4.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控制价:*.85元(含增值税),其中暂列金*.03元(含税)。
2.6招标范围: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造。包含本项目的整体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和售后等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正常运行所需设备及材料的釆购供货、运输、储存、设备监造;设备土建基础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及竣工图编制、项目资料移交;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的工作。
2.7安全要求:合格。
2.8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丰华路136号。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并有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安全员:投标人至少投入1名安全员,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3.6其他
3.6.1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2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3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5日9:00至2023年11月21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4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亲自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要求基本账户汇出,户名、账号和投标人都一致)。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
宁波 (略) (http://**.cn)
8.系统使用费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甬能 (略)
地 址: (略) 海曙区三支街151号海曙区人才开发广场一层989工位
联 系 人:杨宇立
电 话:0574-*
招标代理: (略) (略)
地\u3000\u3000址: (略) 海曙区翠柏路8 (略) 西校区C栋8楼
联 系 人:陈工、钱聪、毛宇兰
电\u3000\u3000话:0574-*
1.招标条件
南京 (略) 蒸汽余热发电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甬能 (略) ,招标代理人为 (略) 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京 (略) 蒸汽余热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2.2项目背景:南京 (略) (以下简称南京新奥) (略) ,成立于2016年,项目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丰华路136号,总投资3.2亿元,占地40亩。南京新奥生产装置超临界水氧化装置在生产过程中伴生低压蒸汽,此部分蒸汽现主要为厂内水处理装置中的多效蒸发器提供热能,多效蒸发器无需过多的蒸汽,现有蒸汽存在较大的能量损失。多效蒸发器生产过程中为绝热过程,但在蒸汽提供热能蒸发污水过程中伴随大量的有效能量损失,进而使能源的利用率大大降低,考虑采用背压式透平发电机组进行余热发电,在满足用汽端蒸汽工况的前提下,采用背压式透平发电机组,将势能转化为动能驱动高速透平发电,能以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
2.3工期要求:本工程总工期为50日历天,(1)设计周期:20日历天(从合同生效之日至施工图审查合格之日);(2)施工工期:30日历天。具体满足招标人要求。
2.4质量要求:
2.4.1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4.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控制价:*.85元(含增值税),其中暂列金*.03元(含税)。
2.6招标范围: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造。包含本项目的整体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和售后等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正常运行所需设备及材料的釆购供货、运输、储存、设备监造;设备土建基础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及竣工图编制、项目资料移交;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的工作。
2.7安全要求:合格。
2.8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丰华路136号。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并有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安全员:投标人至少投入1名安全员,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3.6其他
3.6.1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2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3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5日9:00至2023年11月21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4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亲自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要求基本账户汇出,户名、账号和投标人都一致)。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
宁波 (略) (http://**.cn)
8.系统使用费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甬能 (略)
地 址: (略) 海曙区三支街151号海曙区人才开发广场一层989工位
联 系 人:杨宇立
电 话:0574-*
招标代理: (略) (略)
地\u3000\u3000址: (略) 海曙区翠柏路8 (略) 西校区C栋8楼
联 系 人:陈工、钱聪、毛宇兰
电\u3000\u3000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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