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恒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照明材料及安全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齐河恒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照明材料及安全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 |||||
项目名称 | 齐河恒晟 (略) 照明材料及安全物资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DDLQ-QHHS-* | 项目所在地 | (略) 齐河县 | ||
招标人 | 齐河恒晟 (略) | 代理机构 | 山东 (略)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形式 | 委托采购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供货期 | 3个月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2.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 (1)项目概况:齐河恒晟 (略) 照明材料及安全物资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照明材料及安全物资采购。具体型号和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最终按实际发生结算。 | ||||
2.2包件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两个包件。一包件:照明材料采购;二包件:安全物资采购。兼投不兼中。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各包件资格要求 | 包件名称 | 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 |||
一 | 资质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能力; (2)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业绩要求 | / | ||||
财务要求 | / | ||||
信誉要求 | 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人员要求 | /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要求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3.2 | / | ||||
3.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 | ||||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 |||||
4.1 采购文件获取 |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4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 (略) 天衢新区晶华大道159号229室; | ||||
4.2采购文件费用 | 采购文件300元/标段 | ||||
4.3文件获取要求 | (1)本项目实行现场或电子报名,现场报名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电子邮件报名时将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q.com,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并电话告知。具体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未在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代理公司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 | (1)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9时00分; (2)递交地点: (略) 天衢新区晶华大道159号二楼215室。 | ||||
5.2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9时00分; (2)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3)递交地点: (略) 天衢新区晶华大道159号二楼215开标室; (4)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地址: (略) 天衢新区晶华大道159号二楼215开标室,联系人:刘经理,联系方式:*); (5)其他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5.3开启时间及地点 | (1)时 间:2023年11月24日9: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 (略) 天衢新区晶华大道159号二楼215开标室; (3)开启方式:本项目将采取线上视频直播方式对开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直播。请参加会议的投标人提前15分钟进入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及密码详见招标文件。 | ||||
六、公告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山东 (略) 网站(http://**)同时发布。 | |||||
七、补充信息 | |||||
(1)投标人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齐河恒晟 (略) 监督电话:0534-* | |||||
八、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齐河恒晟 (略)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 (略) | ||
地址 | (略) 齐河县城区G308与S101交叉口东行300米路南 | 地址 | (略) 天衢新区晶华大道159号229室 |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 | ||
联系人 | 吴经理 | 联系人 | 刘经理 | ||
电话 | * | 电话 | 0534-*、* | ||
传真 | / | 传真 | / |
一、采购条件 | |||||
项目名称 | 齐河恒晟 (略) 照明材料及安全物资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DDLQ-QHHS-* | 项目所在地 | (略) 齐河县 | ||
招标人 | 齐河恒晟 (略) | 代理机构 | 山东 (略)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形式 | 委托采购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供货期 | 3个月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2.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 (1)项目概况:齐河恒晟 (略) 照明材料及安全物资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照明材料及安全物资采购。具体型号和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最终按实际发生结算。 | ||||
2.2包件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两个包件。一包件:照明材料采购;二包件:安全物资采购。兼投不兼中。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各包件资格要求 | 包件名称 | 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 |||
一 | 资质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能力; (2)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业绩要求 | / | ||||
财务要求 | / | ||||
信誉要求 | 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人员要求 | /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要求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3.2 | / | ||||
3.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 | ||||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 |||||
4.1 采购文件获取 |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4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 (略) 天衢新区晶华大道159号229室; | ||||
4.2采购文件费用 | 采购文件300元/标段 | ||||
4.3文件获取要求 | (1)本项目实行现场或电子报名,现场报名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电子邮件报名时将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q.com,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并电话告知。具体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未在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代理公司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 | (1)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9时00分; (2)递交地点: (略) 天衢新区晶华大道159号二楼215室。 | ||||
5.2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9时00分; (2)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3)递交地点: (略) 天衢新区晶华大道159号二楼215开标室; (4)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地址: (略) 天衢新区晶华大道159号二楼215开标室,联系人:刘经理,联系方式:*); (5)其他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5.3开启时间及地点 | (1)时 间:2023年11月24日9: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 (略) 天衢新区晶华大道159号二楼215开标室; (3)开启方式:本项目将采取线上视频直播方式对开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直播。请参加会议的投标人提前15分钟进入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及密码详见招标文件。 | ||||
六、公告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山东 (略) 网站(http://**)同时发布。 | |||||
七、补充信息 | |||||
(1)投标人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齐河恒晟 (略) 监督电话:0534-* | |||||
八、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齐河恒晟 (略)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 (略) | ||
地址 | (略) 齐河县城区G308与S101交叉口东行300米路南 | 地址 | (略) 天衢新区晶华大道159号229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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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吴经理 | 联系人 | 刘经理 | ||
电话 | * | 电话 | 05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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