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药特色门诊综合楼绿色建筑中期核查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康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药特色门诊综合楼绿色建筑中期核查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略)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 (略)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药特色门诊综合楼绿色建筑中期核查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药特色门诊综合楼绿色建筑中期核查咨询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SXZYCG-AK*
三、采购人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汉滨区巴山东路47号
联系方式:马先生 0915-*
四、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对项目绿色建筑自评估、申报书进分析,整理项目设计图纸中采用的相关绿建技术,现场该查现证,结合提供的其他资料,得出现场绿建相关整改意见,编写绿色建筑核查报告。配合*方解决绿色建筑竣工验收过程中与绿色建筑相关的问题。组织专家现场节能验收,最终取得节能备案表。
2、采购预算:50000.00元
3、项目用途: (略)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药特色门诊综合楼绿色建筑中期核查咨询服务。
4、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5、服务期:30日历天。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依照《 (略) 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备的条件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该行业必备资质,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2023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谈判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17日
(09:00-12:00,14:00-17:00时)
2、领取地点: (略) 汉滨区 (略) 三楼
3、联系方式:徐工 0915-*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5时00分
2、谈判时间:2023年11月21日15时00分
3、谈判地点:陕西 (略) 会议室
(略) (略)
2023年11月14日
(略) (略)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 (略)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药特色门诊综合楼绿色建筑中期核查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药特色门诊综合楼绿色建筑中期核查咨询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SXZYCG-AK*
三、采购人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汉滨区巴山东路47号
联系方式:马先生 0915-*
四、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对项目绿色建筑自评估、申报书进分析,整理项目设计图纸中采用的相关绿建技术,现场该查现证,结合提供的其他资料,得出现场绿建相关整改意见,编写绿色建筑核查报告。配合*方解决绿色建筑竣工验收过程中与绿色建筑相关的问题。组织专家现场节能验收,最终取得节能备案表。
2、采购预算:50000.00元
3、项目用途: (略)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医药特色门诊综合楼绿色建筑中期核查咨询服务。
4、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5、服务期:30日历天。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依照《 (略) 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备的条件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该行业必备资质,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2023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谈判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17日
(09:00-12:00,14:00-17:00时)
2、领取地点: (略) 汉滨区 (略) 三楼
3、联系方式:徐工 0915-*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5时00分
2、谈判时间:2023年11月21日15时00分
3、谈判地点:陕西 (略) 会议室
(略) (略)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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