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养护清扫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绵阳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养护清扫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四川 (略) 受绵阳 (略) 委托,拟对养护清扫设备采购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兹邀请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SCCFCG【2023】02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养护清扫设备采购;
三、招标项目简介:绵阳 (略) 拟采购干式养护清扫设备2台。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址: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3.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领取: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在四川 (略) ( (略) 涪城区建设街6号七楼)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14: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四川 (略) ( (略) 涪城区建设街6号七楼)。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已到且采购代理机构已经进行签收,投标人均不能进行投标文件修改或者撤回。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请投标人按时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八、开标地点:四川 (略) ( (略) 涪城区建设街6号七楼)。
九、本投标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绵阳交通 (略) 官网(http://**)、采购招标网(http://**)和绵阳 (略) 网站(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绵阳 (略)
地址: (略) 游仙区东津路15号
联 系 人:羊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 址: (略) 涪城区建设街6号七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绵阳 (略)
2023年11月14日
四川 (略) 受绵阳 (略) 委托,拟对养护清扫设备采购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兹邀请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SCCFCG【2023】02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养护清扫设备采购;
三、招标项目简介:绵阳 (略) 拟采购干式养护清扫设备2台。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址: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3.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领取: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在四川 (略) ( (略) 涪城区建设街6号七楼)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14: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四川 (略) ( (略) 涪城区建设街6号七楼)。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已到且采购代理机构已经进行签收,投标人均不能进行投标文件修改或者撤回。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请投标人按时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八、开标地点:四川 (略) ( (略) 涪城区建设街6号七楼)。
九、本投标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绵阳交通 (略) 官网(http://**)、采购招标网(http://**)和绵阳 (略) 网站(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绵阳 (略)
地址: (略) 游仙区东津路15号
联 系 人:羊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 址: (略) 涪城区建设街6号七楼
联系人: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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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 (略)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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