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重庆地区第三十七批工程合作项目的采购公告
关于2023年重庆地区第三十七批工程合作项目的采购公告
关于2023年重庆地区第三十七批工程合作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3年重庆地区第三十七批工程合作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四川公众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23年重庆地区第三十七批工程合作项目的咨询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2023年重庆地区第三十七批工程合作项目的咨询服务,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 汇率中间价换算)。
2.1.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的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3 不接受联合体。
2.1.4 不接受代理商。
2.1.5 应承诺成交后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采购人认为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地点: (略) 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2楼1201。
3.3 获取方式:线上或现场购买。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3年11月21日9时30分 , (略) 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2楼1201。
4.2 第一轮谈判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21日9时30分 , (略) 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2楼1201。
4.3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本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4.3.3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竞 争 性 谈 判 公 告 仅 在 中 国 通 服 采 招 门 户(http://**)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公众 (略)
地 址: (略) 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2楼1201
邮 编:
联 系 人:黄伦川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成都桐梓林支行
账 号:*01413
采购人: 四川公众 (略)
2023年11月14日
关于2023年重庆地区第三十七批工程合作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3年重庆地区第三十七批工程合作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四川公众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23年重庆地区第三十七批工程合作项目的咨询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2023年重庆地区第三十七批工程合作项目的咨询服务,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 汇率中间价换算)。
2.1.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的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3 不接受联合体。
2.1.4 不接受代理商。
2.1.5 应承诺成交后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采购人认为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地点: (略) 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2楼1201。
3.3 获取方式:线上或现场购买。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3年11月21日9时30分 , (略) 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2楼1201。
4.2 第一轮谈判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21日9时30分 , (略) 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2楼1201。
4.3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本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4.3.3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竞 争 性 谈 判 公 告 仅 在 中 国 通 服 采 招 门 户(http://**)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公众 (略)
地 址: (略) 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2楼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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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黄伦川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成都桐梓林支行
账 号:*01413
采购人: 四川公众 (略)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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