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阜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项目施工
2.工程地点:阜平县王林口镇马坊村南侧,拟建焚烧发电厂南侧,阜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项目施工现场内
3.建设单位: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施工单位:河北 (略) 阜平分公司
5、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1)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
2、质量要求:
2.1、管理区围墙符合图集12J9-1-38要求,库区围墙符合图集12J9-1-37要求。
2.2、波形护栏立柱孔距为4m,变截面波形梁护栏板的防锈处理,采用热镀锌处理,镀锌量为600g/m,镀锌厚度为0.084mm,柱帽采用2mm的钢板与立柱用螺栓连接,按规范进行防锈处理。
2.3、防火卷帘金属部件不应有裂缝、压坑及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孔洞等缺陷。各零部件的组装、拼接处不应有错位,焊接处应牢固、外观应平整,不应有夹渣、漏焊、疏松等问题。帘面、滚轮在轨道内运行时应平稳顺畅,不应有碰撞和冲击现象。
2.2、技术要求:合格,质量达到规范及图纸要求;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完整无损,卸货时发现有破损的,一律由供货方负责;供货方负责产品质量问题。
3、样品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图纸设计的要求 。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要求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无要求 。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见附件。
2、厂家要求:/ 。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税率(13%)运费)。
4、报价需包含安装费用:人工、材料、机械、各种辅材等所有费用。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方应按照*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方承担。
2、根据*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电汇、供应链贷款、银行承兑、商业承兑等 。
2、支付时间:材料进场,施工并结算安装调试完成,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个月通过转账、电汇、现金、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等方式支付 。
第七条: 投标须知
1、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施工云采网完成注册(自行注册)并录入河北建设集团《集采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报价。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 时间要求
- 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 11月16日16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11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7日13时00分。
第九条: 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北 (略) 。
2、投标方在货物全部供齐之前,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供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 (略) 、 (略) 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招 (略) 起诉。
附件
材料明细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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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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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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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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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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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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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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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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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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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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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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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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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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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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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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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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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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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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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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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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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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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形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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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85*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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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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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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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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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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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卷帘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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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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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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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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