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招标项目河北南网地区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招标项目河北南网地区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略) 场化交易电量招标项目(河北南网地区)
招标编号:2023JHGSDL-HB
日期:2023年11月14日
受京沪 (略) 委托, (略)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场化交易电量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京沪 (略) 在河北南网地区2024年 (略) 场化交易电量(计划交易电量约3.6亿kWh),具体电量以2024年实际发生为准,计划交易共计4个户号,其中220kV约3.5亿kWh(2个户号约);10kV 约0.1亿kWh(2个户号)。年度协商交易合约电量以在参加2024年年度交易前招标人确认的数值为准, (略) 份电力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剩余电量则为月度集中竞价或现货等交易(以下简称月度交易)合约电量。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整年。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营业范围包含售电相关业务;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无税务登记书);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准入条件,在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能源监 (略) ;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已注 (略) 且无注销记录。
3、交易能力要求:投标人保证招标人于交易周 (略) 场化交易的用电量全部参与交易,且能够以约定的交易电价计算电费,并按交易中心有关售电企业结算规定的结算要求,进行结算。2022和2023年年度业绩总额均在5.4亿kWh以上。
4、服务要求:能够符合国家、 (略) 场化交易规则及双方合同要求;依法合规完成招标人河北南网地区 (略) 场化交易申报相关业务及手续,并完成交易 (略) 场化交易;能够及时提供 (略) 场行情变动信息;能够每 (略) 场化交易结算单,确保账目清晰、详实准确;能够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简化交易周期内双方的日常交易手续及流程。
5、履约信用要求:在以往投标中无不良记录并 (略) 场中有良好的声誉,其供应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中国 (略) 及所属单位通报整改期限内;以往与中国 (略) 所属单位无其他不良信誉记录;无违法行为,无恶意竞标、无骗标、无合同违约现象;提供该同类产品近三年良好的业绩证明和审计报告等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5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
本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购买招标文件可采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或电汇的方式支付,扫码支付成功后无需上传凭证;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电汇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并在备注中标明所购买的标包号),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9时00分,递交 (略) 西客站地区南蜂窝路9-1号国铁交易基地。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定于2023年12月5日9时00分公开开标,开标 (略) 西客站地区南蜂窝路9-1号国铁交易基地。
请投标人派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详细地址: (略) 海淀区 (略) 东区5号楼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范先生、秦先生
电话:010-*、010-*、010-*
传真:010-*
电子邮箱:*@*ric-http://**
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中 (略) 分行营业部
账 号:*
项目名称: (略) 场化交易电量招标项目(河北南网地区)
招标编号:2023JHGSDL-HB
日期:2023年11月14日
受京沪 (略) 委托, (略)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场化交易电量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京沪 (略) 在河北南网地区2024年 (略) 场化交易电量(计划交易电量约3.6亿kWh),具体电量以2024年实际发生为准,计划交易共计4个户号,其中220kV约3.5亿kWh(2个户号约);10kV 约0.1亿kWh(2个户号)。年度协商交易合约电量以在参加2024年年度交易前招标人确认的数值为准, (略) 份电力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剩余电量则为月度集中竞价或现货等交易(以下简称月度交易)合约电量。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整年。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营业范围包含售电相关业务;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无税务登记书);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准入条件,在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能源监 (略) ;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已注 (略) 且无注销记录。
3、交易能力要求:投标人保证招标人于交易周 (略) 场化交易的用电量全部参与交易,且能够以约定的交易电价计算电费,并按交易中心有关售电企业结算规定的结算要求,进行结算。2022和2023年年度业绩总额均在5.4亿kWh以上。
4、服务要求:能够符合国家、 (略) 场化交易规则及双方合同要求;依法合规完成招标人河北南网地区 (略) 场化交易申报相关业务及手续,并完成交易 (略) 场化交易;能够及时提供 (略) 场行情变动信息;能够每 (略) 场化交易结算单,确保账目清晰、详实准确;能够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简化交易周期内双方的日常交易手续及流程。
5、履约信用要求:在以往投标中无不良记录并 (略) 场中有良好的声誉,其供应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中国 (略) 及所属单位通报整改期限内;以往与中国 (略) 所属单位无其他不良信誉记录;无违法行为,无恶意竞标、无骗标、无合同违约现象;提供该同类产品近三年良好的业绩证明和审计报告等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5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
本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购买招标文件可采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或电汇的方式支付,扫码支付成功后无需上传凭证;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电汇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并在备注中标明所购买的标包号),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9时00分,递交 (略) 西客站地区南蜂窝路9-1号国铁交易基地。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定于2023年12月5日9时00分公开开标,开标 (略) 西客站地区南蜂窝路9-1号国铁交易基地。
请投标人派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详细地址: (略) 海淀区 (略) 东区5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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