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医院一次性基础卫生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石泉县医院一次性基础卫生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石泉县医院一次性基础卫生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一次性基础卫生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 (略) 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HXCT2023-079
2、项目名称: (略) 一次性基础卫生耗材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77元
4、采购需求: (略) 一次性基础卫生耗材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77元
项目概况: (略) 一次性基础卫生耗材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 (略) 一次性基础卫生耗材采购项目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需配送。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格: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③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 (略) 六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5楼会议室
五、文件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确认: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原色公章) (略) 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 (略) 六楼进行报名确认,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发放谈判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略)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地址:石泉县向阳大街
联系电话:091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文
电话:0915-*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 (略)
联系地址: (略) 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 (略) 六楼
华夏 (略)
2023年11月15日
石泉县医院一次性基础卫生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一次性基础卫生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 (略) 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HXCT2023-079
2、项目名称: (略) 一次性基础卫生耗材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77元
4、采购需求: (略) 一次性基础卫生耗材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77元
项目概况: (略) 一次性基础卫生耗材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 (略) 一次性基础卫生耗材采购项目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需配送。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格: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③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 (略) 六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5楼会议室
五、文件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确认: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原色公章) (略) 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 (略) 六楼进行报名确认,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发放谈判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略)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地址:石泉县向阳大街
联系电话:091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文
电话:0915-*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 (略)
联系地址: (略) 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 (略) 六楼
华夏 (略)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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