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除臭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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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除臭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除臭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欣达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各水厂最高限价(元)

福明净化水厂

2023年除臭系统维保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自实际需求人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维保次数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94140

新周净化水厂

79960

栎社净化水厂

单次维保,须在实际需求人开工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

44350

招标总限价: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特定资格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收),售后不退。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略) 鄞州区甬港南路180- (略) 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 (略) (略) 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

(略) 鄞州区甬港南路180- (略) 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 (略) (略) 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目前发布至老系统http://**),2.0系统更新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略) (略) (http://**)、宁波欣达 (略) http://**)发布上发布。

9.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u3000\u3000址:鄞州区堇山西路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u3000\u3000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 (略)

地\u3000\u3000址: (略) 鄞州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层

联 系 人:竺祝叶、王锦

电\u3000\u3000话:*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王工

联系方式:05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除臭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欣达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各水厂最高限价(元)

福明净化水厂

2023年除臭系统维保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自实际需求人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维保次数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94140

新周净化水厂

79960

栎社净化水厂

单次维保,须在实际需求人开工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

44350

招标总限价: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特定资格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收),售后不退。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略) 鄞州区甬港南路180- (略) 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 (略) (略) 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

(略) 鄞州区甬港南路180- (略) 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 (略) (略) 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目前发布至老系统http://**),2.0系统更新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略) (略) (http://**)、宁波欣达 (略) http://**)发布上发布。

9.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u3000\u3000址:鄞州区堇山西路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u3000\u3000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 (略)

地\u3000\u3000址: (略) 鄞州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层

联 系 人:竺祝叶、王锦

电\u3000\u3000话:*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王工

联系方式: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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