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5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0809-2340GZG12201)
公开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略) 南武校友会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发 布 时 间:2023年 11 月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二、潜在投标人可按公告要求进行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服务费存入中标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收取和退还。
四、为了提高招标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公司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五、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按顺序编制页码。投标人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签署日期。
六、因场地有限,本公司(总部)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需要,请到周边的停车场停车,如珠江国际大厦、广州大厦、机械大厦、五月花广场及其他对外营业的停车场等。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招 (略) 南武校友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
2.3预算金额:人民币31.8万元
2.4交货地点: (略) 海珠区海珠区纺织路1号。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 30 天内完成生产备货;由采购人通知入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时00分-9时30分。
5.2 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时30分,开标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6日9时30分,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网站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邮 编:*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0-*-822
传 真:020-*
电子邮件:*@*63.com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供货要求》。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
1.4.1 | 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及本章第3.5款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详见招标公告及本条款。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本章第1.4.3款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进行承诺)。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补充说明如下:由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考察。 (1)投标人可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独自增加现场考察活动。 (2)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考察的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3)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不适用 |
形式:不适用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书面(含电子邮件)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内容分包给其他承担主体。 分包金额要求:按分包内容。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见招标文件中加注“★”号的条款(如有)。 |
1.12.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 ||||||||||||||
1.12.4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投标样品:按需求提供。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 ||||||||||||||
形式: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将签字盖章的要求澄清问题的纸质文件扫描件连同完全一致的可编辑的office版文件发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或将签字盖章的要求澄清问题的纸质文件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处)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1个工作日 | ||||||||||||||
形式: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1个工作日 | ||||||||||||||
形式: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填报。投标人报价中的各项税费不应重复计算。(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所有的相关税费)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1.8万元。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金额:人民币1000元 (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 (略) 。 (3)形式: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如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提交的,请投标人自行登录 (略) 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查询由系统随机为每个项目每位投标人随机分配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汇款时请注明本项目文件编号:0809-XXXXXXXXXXXX投标保证金。(此账号仅限收取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应随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可单独封装或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增加: (1)中标人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要求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 (3)未尽之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执行。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投标人应注意:对本章第1.4.3款的规定,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进行承诺。其中对于第1.4.3款中相关信用记录查询,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可提供其在投标截止前任何一天自行查询的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3 (1)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补充: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非另有规定,全部联合体投标文件(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提供的自身独立的证明文件)除特别说明的格式及《联合体协议书》外,均可以由联合体的牵头人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文件。联合体的名称统一表述为“成员1全称、成员2全称、……、成员……全称联合体”。 | ||||||||||||||
3.7.3 (2)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及封装要求:
(投标人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封包的数量) 其他要求:增加如下说明: (4)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文件有提供格式的按照格式编制,没有提供格式的自行拟定)。 (5)电子文件要求:包含对应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纸质版正本的word格式以及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电子文件) (6)投标文件[纸质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 | ||||||||||||||
3.7.3 (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 ||||||||||||||
4.1.1 | 联合体投标文件的封套盖章和签署 | 补充: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文件的封套可以由联合体的牵头人盖章或由联合体的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文件编号:0809-XXXXXXXXXXXX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如有): 投标文件内容:“纸质正本和电子文件”/“纸质副本”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填写投标截止时间)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5.2 (4)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 ?按照投标文件递交顺序 □随机 补充说明: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会,视为对开标过程和结果无异议。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个。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网站。 公示期限:3日,公示结束日为工作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补充说明: (1)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收费对象:中标人; 2.收费标准:定额收费人民币8000元; 3.缴纳方式: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4.缴纳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 | ||||||||||||||
10.2 | 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10.3 |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 详见本章第1.4.3款,第三章的《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
说明:本表中相关选择项,以在“□”中标黑“■”或打勾“?”为准。本表内容须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对应条款的内容一起阅读理解,《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描述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项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内容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内容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2.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4)投标保证金(如适用);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如有);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5.1“投标人概况”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相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设立证明文件复印件。
3.5.2投标人还应满足本章第1.4.3款的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进行承诺。
3.5.3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本章第1.4.2款的要求,应按规定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3.5.4其他资格审查资料按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通过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其排名顺序。 (3)通过初步评审(即同时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
2.1 | 初步评审标准 | 见附表一《资格审查表》、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商务部分A:20分 技术部分B:50分 投标报价C:30分 投标人综合得分=A+B+C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价: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第3.1.3款规定进行算术校核后的投标人的总报价。 (2)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 见附表三《商务评审表》。 商务得分=全体评委的商务评分(各商务细项评分总和)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 见附表四《技术评审表》。 技术得分=全体评委的技术评分(各技术细项评分总和)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当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注:加减分按插值法取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扣至0分为止,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3.5.1 | 中标价的核准原则 |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中标价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当评标价高于原投标价,中标价以原投标价为准;评标价若低于投标价,中标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签订合同时,合同中修正价格差额部分按比例调整修正到价格清单中各项目的单价中或存在偏差的相应项目单价中。 | |
3.5.2 | 其他 |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备注:
1、 评标办法正文与《评标办法前附表》描述存在不一致之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2、 评标标准附表附后:
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 | |
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提交的《投标函》的声明情况进行评审) | |
结论 |
备注:评标委员会评审时:
1.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评标委员会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1 |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完整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文件、技术说明文件、投标资格文件、投标保证金(如本项目要求缴纳保证金); |
2 | 投标文件包括有效的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或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
3 | 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本项目要求缴纳保证金); |
4 | 投标文件为有效签署; |
5 |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6 | ①投标报价(含单项报价,如有要求)等于或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②如有,对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 ③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7 | 投标文件没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加注“★”号的条款要求的内容; |
8 |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未加注“★”号的条款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项数; |
9 | 投标文件未发现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条款情形;未发现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结论 |
备注:评标委员会评审时:
1.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评标委员会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商务评审表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综合实力 | 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平台(网址:http://**)的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所提供资料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2、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不足导致不能办理相应认证证书的,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成立时间不足,不能办理认证”的书面证明材料,按已经获得计分。 | 6 |
2 | 同类项目业绩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同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5 |
3 | 用户评价 | 上述有效业绩中,获得用户评价为优秀或好评或90分以上(或同类意思表述)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①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 ②须与投标人上述提供的2019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的用户单位一致; ③用户满意度评价须经用户单位盖章,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方可计分,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5 |
4 | 履约能力(包括人员素质、管理水平) | 1.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项目团队、人员构成及分工,人员架构合理且分工明确,得2分;项目团队、人员构成及分工,人员架构不合理或分工不明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有企业内部管理、质量控制制度且合理,得2分;制度存在缺陷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总分 | 20 |
备注:
1.投标人应根据评审项目或内容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未提供各项评审的相关内容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以致评委无法做出准确评判时,该项得分为0分。
技术评审表
备注:
1.投标人应根据评审项目或内容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未提供各项评审的相关内容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以致评委无法做出准确评判时,该项得分为0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三《商务评审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四《技术评审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5)若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报价超出部分应予剔除;
(6)若各分项报价中同种规格型号、名称的货物价格不一致,则按就低不就高(报价免费的除外)的原则确定该分项货物的单价,修正投标报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3.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如有,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技术响应程度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 “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对技术要求进行逐一响应,本小项共15分: (1)全部满足或优于,得15分; (2)负偏离总数≤10项 的,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1.5分 ; (3)负偏离总数>10项的,得0分。 (注:凡是标有序号的一般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15 |
2 | 供货、安装方案 | 根据供应商的供货、安装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1、根据供货、安装服务方案完整,货物来源有保障,进度安排合理,安全、质量控制措施全面、合理、可行,得17分; 2、根据供货、安装服务方案较完整,货物来源有保障,进度安排较合理,质量控制措施较全面、较可行,得10分; 3、供货、安装服务方案一般,进度安排较混乱,质量控制措施不完善,得3分; 4、供货、安装服务方案全面性极差、进度安排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17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效率、售后的承诺、培训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 1、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整、保障措施充分完善、培训方案健全合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18分; 2、售后服务方案较完整、保障措施较完善、培训方案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用户需求,得10分; 3、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性一般,保障措施不完善、培训方案可行性较差,较难满足用户需求,得3分; 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0分。 | 18 |
总分 | 50 |
合同文本
项目名称:
* 方:
* 方:
签订日期:
签约地点:
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但不得对采购、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货 物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
* 方:
*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招标公司的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双方经协商确定,*方向*方订购 ,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 合同货物
*方负责向*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货物及负责安装调试。
品名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备注 |
2. 合同总价
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即¥ 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货物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费、货物进口所需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保险费、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间包括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 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澄清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 技术要求
*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行业规范、样品标准和环保要求及*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货物的检测报告。
5. 合同货物包装、交货、安装及验收
5.1 合同货物的包装
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方承担。
5.2 合同货物的交货
5.2.1 *方交货时间:
5.2.2 *方交货地点:
运输过程中因故发生的货物数量、质量问题及损失所产生费用由*方负责。
5.3 合同货物的安装
5.3.1 *方负责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调试至正常运作并通过验收及格,安装调试所需一切费用由*方负责。
若因安装调试导致货物性能问题,致使*方产品出现任何质量、工艺问题,该后果由*方承担。
货物到达*方指定地点后次日起视同为通知安装之日,*方应在*方通知安装之日起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5.3.2 *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货物、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 货物的验收
5.4.1 合同货物安装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5.4.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方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5.4.3 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货物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5.5 *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5.6 *方有权根据*方的投标响应情况对所交付的货物进行抽检,双方同意因货物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的, (略) 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投标响应情况的,鉴定费用由*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投标响应情况的,鉴定费用由*方承担,同时限期整改。
6.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方保证合同货物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货物保质保用期为本项目有关部门验收签字之日起为 年。
保质保用期内非因*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方应提供免费咨询电话。*方应在收到*方通知后 6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技术要求另有规定除外),48小时内处理完毕。如在48小时内无法处理完毕,*方应提供*方同意的合理解决方案,否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及时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方承担。
保质保用期后*方对合同货物提供终身免费保修服务,如需更换零配件,*方只收取零配件费,在硬件无改变的情况下,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下列情况*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不按照*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货物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货物;
6.3 *方无偿培训*方使用及维修人员,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按*方安排。
6.4 产品必须由卖方负责完成首次计量强制检定。
7. 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货物到*方指定地点交付后,*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8%货款,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方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7%货款,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一年后*方一次性支付*方合同总价的剩余5%货款。凭以下有效文件由*方按上诉方式支付货款: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方公章)
(4)中标通知书
8.技术服务
8.1 *方应派员到*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8.2 *方应按*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配合、协调*方及有关单位工作,积极推进合同执行进度。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客观的、不能克服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供货相关问题,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合同执行问题。
10. 索赔
10.1 如*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方提出索赔。
10.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确认*方对*方就质量问题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方应按照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赔偿事宜:
10.3*方提供货物存在严重问题,*方要求退货的,*方应将相应货款退还给*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0.4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10.5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方因更换、维修货物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6 如果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方未作答复,则视为*方已默认接受上述索赔(包括金额、方式等)。*方将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减索赔金额。如果该些扣减款项不足以补偿损失,*方有权向*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赔偿。
11.违约与处罚
11.1 *方未能按时交货的,每拖延1天须向*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方逾期 15 天以上未交货的,*方有权拒绝收货并解除本合同。*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合同的,*方应退回*方已付预付款,并双倍返还定金。
11.2 *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方有权拒收,*方应退回*方已付预付款,并双倍返还定金。
11.3 *方逾期未能完成安装和调试的,每拖延1天,须向*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1.4 自*方通知安装之日起 20 天内因*方原因货物未能安装验收合格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方应退回*方已付款项,并向*方双倍返还定金。
11.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方违约和造成*方损失的行为,违约金和相应赔偿款项优先从*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方扣除部分违约金和相应赔偿款项的,不代表*方放弃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权利。
12 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3. 通知送达
*方送达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话/电邮),送达地址: ,*方按本地址通知即视为送达*方;如*方送达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发生变更,*方应于变更前 日内书面通知*方,否则,由*方承担所有法律后果。
14. 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5.其他
15.1本合同正本九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方执七份,*方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
15.2本合同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方: *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需填写):
签约代表 :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纳税人识别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 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 | 一批 | 1家 |
三、采购项目基本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
2. 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货物外观清洁。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3. 对于影响货物正常使用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供应商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4. 供应商投标时所承诺提供的货物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停产(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如果未能按原价提供更优质的货物,则按违约处理。
5. 供应商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招标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中标人所提供的未达到所承诺准确率产品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6. 由中标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并适宜本项目实施地点的气候条件。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项目方案、货物供货、运输、保管、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8. 带“★”号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 投标人如获中标资格,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中标人如有违反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招标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中标合同。
2.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包含学生校服的样式设计以及所有物料的购置、生产、包装、运输、检验、完税、售后服务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如果投标人在成交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序号 | 位置 | 产品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一楼阶梯教室 | 礼堂椅 | (一)礼堂排椅的参数、技术要求: | 位 | 154 |
| |
2 | 一楼阶梯教室 | PVC地胶 | (一)PVC地胶(包含安装及铺料) 1、规格(m):2*20 | 平方米 | 236 |
| |
3 | 一楼阶梯教室 | 卷帘 | (一)遮光面料卷帘(颜色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搭配); | 平方米 | 90 | | |
4 | 一楼阶梯教室 | 吸音墙板 | (一)吸音墙板(包含安装及铺料) 1、吸引板规格(mm)2440*1220*16,中间加龙骨,夹3mm隔音棉. 2、总厚度(mm):50,.耐磨层厚度(mm):0.25, 防火等级:B1。 | 平方米 | 172 |
| |
5 | 音乐室舞蹈室窗帘 | (一)窗帘布技术参数: 1、一等品窗帘布(环保遮光布)。 2、材料要求:涤纶。含有:锦纶;聚酯纤维棉;麻成分。 3、加工工艺:布帘打皱须从顶到脚上下一致。与轨道的连接方式为扣眼式,需使用304不锈钢叉钩。按照1:2.5倍比例打皱,车3cm边,在正常情况下为10cm脚,超2米8高布幅的,为3~5cm脚,帘布周边需缝合铅线,帘布脚需缝合多块铅块增加窗帘布整体垂直感。 4、布帘2面料的品质检测要求: (1)耐光色牢度:≥5 (2)织物密度(根/10cm):经线≥145D;纬线≥145D (3)门幅:280cm;克重:1100左右 (4)水洗尺寸变化率(%):经向+3.0-‐3.0;纬线+3.0-‐3.0 (5)遮光率:≥90 (6)防水:≥CmH20 (7)防尘:≥KN90 (8)隔音:30-40d? (9)隔热:10℃-30℃ 5、防紫外线性能:UPF紫外线防护系数≥40 6、T(UVA)AV(%)-(313mm-400波段到平均投射比)≥0.05% 7、T(UVA)AV(%)-(313mm-400波段到平均投射比)≥0.05% 8、*醛去除率(≥99%)符合GB18401-2010标准 9、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符合GB18401-2010标准 10、燃烧性能:符合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B1级别标准。 (二)布带技术参数: 1、采用≥80g加密织带,不缩水不变形。 2、布带的品质检测要求:水洗尺寸变化率:长度方向≥-0.9,宽度方向≥-0.4;纤维含量:100%聚酯纤维。 3、技术标准:*醛含量: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三)轨道、吊轮、卡扣、墙码技术参数: 1、采用米白色高硬度喷漆铝合金道轨,规格≥25mm×27.5mm,外壁有弧形凸槽加强筋,壁厚为≥1.4mm。每米轨道重量≥0.35kg/m,油漆附着力以及硬度皆符合要求。导轨成品每米最大承重25KG。 2、安装采用304不锈钢螺纹钉。3.吊轮滑动顺畅自如,在导轨倾斜角度≤15°时,吊轮能顺畅滑落,低噪音,单个吊轮最少承重5KG,结实耐用,能拉动10万次以上。4.用不锈钢挂钩和吊环,不锈钢封口。5.墙码需符合≥1.5mm厚度304不锈钢材质,表面处理:喷白色。 | 平方米 | 104.97 |
五、项目商务要求:
1. 基本要求
1.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招标人需求的内容拟定合同条款。
1.2 交货地点及交货完工期
1.2.1 交货地点: (略) 海珠区江南西路杏园大街81号;
1.2.2 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30天内完成生产备货;由采购人通知入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2. 验收
2.1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的有关规定由招标人进行验收。
2.2 质量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招标人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3.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货物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交付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8%货款,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招标人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7%货款,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一年后招标人一次性支付中标人合同总价的剩余5%货款。凭以下有效文件由招标人按上诉方式支付货款: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招标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请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注意:
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格式(供参考)所要求的内容,请按顺序制作编排,并请编制目录和页码,否则有可能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2.招标文件提供的注明“如适用”、“如要求”、“如有”、“选用”的格式,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用。投标人认为不需要提供的,可以在相应格式中注明“不适用”或“无此内容”保留相关格式(并按格式盖章和签署,如有要求);也可以不注明任何内容仅保留相关格式(可以不盖章不签署);也可以删除不需要的格式。
3.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中已经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可仅列明所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4.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须注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各方资料及盖章签署。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本部分格式要求。
5.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备注内容,仅是对格式的补充说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删除备注说明内容。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文件编号: )
(标段号: (如适用))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目录
(以下目录仅做参考,投标人可展开细化)
○、评审索引表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如有)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分项报价表(如适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十一、其他资料
○、评审索引表
注:投标人注意,请按照如下补充格式(投标人可扩展)提供评审资料索引表。投标人如果不提供,不作为否决条件,但有可能影响评委查阅相关资料。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以《第三章 评标办法》为准。
○-1资格性评审索引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简述(如有)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1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 | 第( )页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简述(如有)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
1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 | 第( )页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简述(如有)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1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 | 第( )页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简述(如有)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1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 | 第( )页 |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的投标价格提供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所要求的货物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交货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权书。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可以作为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不需再重复提供。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本授权书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投标截止日后 (投标有效期)天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权书。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可以作为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不需再重复提供。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本项目不适用
致: (略)
本单位已按“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文件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于 年 月 日前以 (付款形式)方式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
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情况:(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汇出时间: 年 月 日;
汇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汇款账户名称: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账户名)
帐 号: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账号)
开户银行: 省 市
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
(单位公章)
二〇一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手机:
附:我方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粘贴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项目招标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备注:
1.此为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样本,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提供,但不能偏离且不限于以上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可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的相应格式。
3.投标人使用金融机构、担保公司或保险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函的,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招标人(保险受益人须为招标人)。
(略) :
我方为“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文件编号: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符合退还条件时请代划入下列账户:
保证金提交方式 | □银行转账 □银行汇票 □支票 |
开 户 人 名 称 | |
开 户 银 行 | |
银 行 账 号 | |
汇 入 地 点 | |
总 金 额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法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采用其他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须提供此说明。
(一)实质性条款响应表(带“★”的条款)(如有)
序号 | 招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状态(正/负/无偏差) | 偏差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页码 (如有) |
1 | |||||
2 | |||||
…… |
(二)重要条款响应表(带“▲”的条款)(如有)
序号 | 招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状态(正/负/无偏差) | 偏差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页码 (如有) |
1 | |||||
2 | |||||
…… |
(三)一般条款响应表(不带“★”和“▲”的条款)
序号 | 招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状态(正/负/无偏差) | 偏差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页码 (如有) |
1 | |||||
2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中(包括但不限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供货要求》等)各商务、技术条款有偏离或不能响应的条款逐一如实填写上表。
2.上表中“偏差状态”应根据偏差的状态分别填写“正偏差”或“无偏差”或“负偏差”;“正偏差”或“负偏差”应在“偏差说明”列中进行说明。
3.招标文件中带“★”或“▲”的重要性条款(如有),投标人须逐项标识清楚。
4.如果投标人对一般条款(指不带“★”和“▲”的条款)无任何偏差,可在对应表格的第一行填写“无偏差”,可不详细填写一般条款内容。
分项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以上各分项合计总报价应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2.如招标文件提供了货物清单,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货物清单逐项提供各分项货物及相关服务报价;如招标文件没有提供货物清单,投标人可参照本表格式提供各分项货物及相关服务报价,也可以自定格式提供各分项货物及相关服务报价。
3.投标人提供各分项货物及相关服务报价,应明确列明各分项货物名称、数量及关键(主要)内容(如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商、产地等),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货物清单(如有)逐项列明分项货物的,如中标,招标人有权按照对项目最有利原则要求中标人完善,招标人无需另外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需在电子文档里放入《分项报价表》(如有)的 excel 格式文件。
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投标人各类资质证书 (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如无要求,不需提供)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如有)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投标货物制造商名称 | (可仅对关键或重要货物制造商进行说明)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货物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如无要求,不需提供) | |||
备注 |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全称) |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法人股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出资额 (人民币 万元) | 出资方式 | 占全部股份比例 |
1 | ||||||
… |
名称变更、机构并立、分立情况表(如有)
发生日期 | 事项 | 核准机构 | 有效期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 |
备注:
1.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上述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如不具有相应情况,可填写“无”。
3.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分别列表说明。各成员提供的自身独立的证明材料(如有)均可以由《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方式加盖公章及签署。
4.填写《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请注意:
(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 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 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全部填写。
(4)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股东或出资人构成情况,具体信息情况应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查询的信息一致。
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分别提供)。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或总代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或总代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或总代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或总代理)的 (货物名称)进行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书签署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的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止,若投标人未中标,其有效期至该项目采购活动结束时自动终止。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制造商(或总代理)名称(加盖公章):
制造商(或总代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人职务:
签署人部门:
备注:
1.本格式仅为生产厂家(制造商或总代理商)授权书的参考格式,可根据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2.投标人非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书时,应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厂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授权书等);若属于总代理商授权的,如招标文件有要求,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向总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四)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要求)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名称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范围 |
1 | 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提供本项目投标登记或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最终以招标代理机构的记录为准) | |
2 | 其他资格条件(如要求)(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逐项列明) |
备注:除上述(一)至(三)证明文件外,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作出说明并在上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要求,相关业绩、拟投入人员等可参考格式十一出具)
请投标人根据《供货要求》、《技术评审表》、《商务评审表》的相关要求提出本次投标的货物选型及具体技术性能指标,格式及内容自定,必要时附相关证明材料。货物应与《分项报价表》中的货物(如有)保持一致。(格式自定)
九、技术支持资料请投标人根据《供货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评审表》、《商务评审表》的相关要求提供所投标货物的技术支持资料。(格式自定)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请投标人根据《供货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评标办法中的《技术评审表》、《商务评审表》的相关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格式自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款)规定的其他资料(如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在此提供,可参考以下格式。
其他资料汇总表
序号 | 其他资料名称(说明事项)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范围(如有) |
1 | 拟派人员情况(如有) | |
2 | 类似项目业绩(如有) | |
3 | 获得的荣誉、资信、认证情况(如有) | |
…… | …… |
备注:证明材料不需要重复提供,可注明所在页码。
序号 | 姓名 | 本项目任职(岗位) | 最高学历 | 毕业专业 | 职称 名称 | 职称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范围(如有)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 |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服务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要内容 | 合同签订时间 | 业主名称及联系电话 | 合同金额 (万元)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范围(如有) |
第( )页 | ||||||
…… |
颁发日期 | 名称 | 颁发机构 | 等级(如有) | 证明材料(如有,在投标文件页码) |
年 月 日 | 第( )页 | |||
…… |
备注:
1.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其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作出补充说明并在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内容已在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做出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表中可以直接引用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的页码范围。如果投标人无上述任何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请在表中第一行填写“无其他资料说明”。
2.拟派人员情况:“毕业专业”可填写最高学历专业;拟派人员的相关材料如评审表中对相关材料作出要求的,按其要求提供;如评审表中未对相关材料作出要求的,可以提供人员资料不限于身份证明、毕业证、职称证、注册执业证、职业资格证、其他资格证(如培训证、上岗证、操作证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等;对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团队人员)(如要求),投标人可以分别以履历表形式具体说明情况(格式自定)。
3.类似项目业绩:业绩的相关材料如评审表中对相关材料作出要求的,按其要求提供;如评审表中未对相关材料作出要求的,提供反映业绩各方当事人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当事人盖章签署等合同关键页及验收报告或经业主确认的验收证明等。
4.获得的荣誉、资信、认证(资质)情况:根据资格条件和评分因素对应内容的要求填写。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0809-2340GZG12201)
公开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略) 南武校友会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发 布 时 间:2023年 11 月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二、潜在投标人可按公告要求进行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服务费存入中标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收取和退还。
四、为了提高招标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公司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五、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按顺序编制页码。投标人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签署日期。
六、因场地有限,本公司(总部)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需要,请到周边的停车场停车,如珠江国际大厦、广州大厦、机械大厦、五月花广场及其他对外营业的停车场等。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招 (略) 南武校友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
2.3预算金额:人民币31.8万元
2.4交货地点: (略) 海珠区海珠区纺织路1号。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 30 天内完成生产备货;由采购人通知入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时00分-9时30分。
5.2 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时30分,开标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6日9时30分,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网站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邮 编:*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0-*-822
传 真:020-*
电子邮件:*@*63.com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供货要求》。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
1.4.1 | 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及本章第3.5款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详见招标公告及本条款。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本章第1.4.3款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进行承诺)。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补充说明如下:由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考察。 (1)投标人可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独自增加现场考察活动。 (2)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考察的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3)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不适用 |
形式:不适用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书面(含电子邮件)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内容分包给其他承担主体。 分包金额要求:按分包内容。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见招标文件中加注“★”号的条款(如有)。 |
1.12.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 ||||||||||||||
1.12.4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投标样品:按需求提供。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 ||||||||||||||
形式: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将签字盖章的要求澄清问题的纸质文件扫描件连同完全一致的可编辑的office版文件发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或将签字盖章的要求澄清问题的纸质文件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处)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1个工作日 | ||||||||||||||
形式: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1个工作日 | ||||||||||||||
形式: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填报。投标人报价中的各项税费不应重复计算。(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所有的相关税费)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1.8万元。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金额:人民币1000元 (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 (略) 。 (3)形式: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如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提交的,请投标人自行登录 (略) 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查询由系统随机为每个项目每位投标人随机分配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汇款时请注明本项目文件编号:0809-XXXXXXXXXXXX投标保证金。(此账号仅限收取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应随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可单独封装或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增加: (1)中标人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要求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 (3)未尽之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执行。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投标人应注意:对本章第1.4.3款的规定,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进行承诺。其中对于第1.4.3款中相关信用记录查询,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可提供其在投标截止前任何一天自行查询的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3 (1)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补充: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非另有规定,全部联合体投标文件(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提供的自身独立的证明文件)除特别说明的格式及《联合体协议书》外,均可以由联合体的牵头人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文件。联合体的名称统一表述为“成员1全称、成员2全称、……、成员……全称联合体”。 | ||||||||||||||
3.7.3 (2)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及封装要求:
(投标人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封包的数量) 其他要求:增加如下说明: (4)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文件有提供格式的按照格式编制,没有提供格式的自行拟定)。 (5)电子文件要求:包含对应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纸质版正本的word格式以及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电子文件) (6)投标文件[纸质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 | ||||||||||||||
3.7.3 (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 ||||||||||||||
4.1.1 | 联合体投标文件的封套盖章和签署 | 补充: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文件的封套可以由联合体的牵头人盖章或由联合体的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文件编号:0809-XXXXXXXXXXXX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如有): 投标文件内容:“纸质正本和电子文件”/“纸质副本”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填写投标截止时间)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5.2 (4)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 ?按照投标文件递交顺序 □随机 补充说明: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会,视为对开标过程和结果无异议。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个。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网站。 公示期限:3日,公示结束日为工作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补充说明: (1)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收费对象:中标人; 2.收费标准:定额收费人民币8000元; 3.缴纳方式: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4.缴纳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 | ||||||||||||||
10.2 | 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10.3 |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 详见本章第1.4.3款,第三章的《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
说明:本表中相关选择项,以在“□”中标黑“■”或打勾“?”为准。本表内容须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对应条款的内容一起阅读理解,《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描述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项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内容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内容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2.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4)投标保证金(如适用);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如有);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5.1“投标人概况”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相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设立证明文件复印件。
3.5.2投标人还应满足本章第1.4.3款的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进行承诺。
3.5.3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本章第1.4.2款的要求,应按规定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3.5.4其他资格审查资料按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通过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其排名顺序。 (3)通过初步评审(即同时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
2.1 | 初步评审标准 | 见附表一《资格审查表》、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商务部分A:20分 技术部分B:50分 投标报价C:30分 投标人综合得分=A+B+C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价: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第3.1.3款规定进行算术校核后的投标人的总报价。 (2)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 见附表三《商务评审表》。 商务得分=全体评委的商务评分(各商务细项评分总和)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 见附表四《技术评审表》。 技术得分=全体评委的技术评分(各技术细项评分总和)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当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注:加减分按插值法取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扣至0分为止,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3.5.1 | 中标价的核准原则 |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中标价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当评标价高于原投标价,中标价以原投标价为准;评标价若低于投标价,中标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签订合同时,合同中修正价格差额部分按比例调整修正到价格清单中各项目的单价中或存在偏差的相应项目单价中。 | |
3.5.2 | 其他 |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备注:
1、 评标办法正文与《评标办法前附表》描述存在不一致之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2、 评标标准附表附后:
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 | |
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提交的《投标函》的声明情况进行评审) | |
结论 |
备注:评标委员会评审时:
1.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评标委员会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1 |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完整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文件、技术说明文件、投标资格文件、投标保证金(如本项目要求缴纳保证金); |
2 | 投标文件包括有效的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或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
3 | 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本项目要求缴纳保证金); |
4 | 投标文件为有效签署; |
5 |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6 | ①投标报价(含单项报价,如有要求)等于或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②如有,对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 ③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7 | 投标文件没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加注“★”号的条款要求的内容; |
8 |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未加注“★”号的条款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项数; |
9 | 投标文件未发现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条款情形;未发现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结论 |
备注:评标委员会评审时:
1.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评标委员会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商务评审表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综合实力 | 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平台(网址:http://**)的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所提供资料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2、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不足导致不能办理相应认证证书的,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成立时间不足,不能办理认证”的书面证明材料,按已经获得计分。 | 6 |
2 | 同类项目业绩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同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5 |
3 | 用户评价 | 上述有效业绩中,获得用户评价为优秀或好评或90分以上(或同类意思表述)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①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 ②须与投标人上述提供的2019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的用户单位一致; ③用户满意度评价须经用户单位盖章,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方可计分,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5 |
4 | 履约能力(包括人员素质、管理水平) | 1.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项目团队、人员构成及分工,人员架构合理且分工明确,得2分;项目团队、人员构成及分工,人员架构不合理或分工不明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有企业内部管理、质量控制制度且合理,得2分;制度存在缺陷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总分 | 20 |
备注:
1.投标人应根据评审项目或内容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未提供各项评审的相关内容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以致评委无法做出准确评判时,该项得分为0分。
技术评审表
备注:
1.投标人应根据评审项目或内容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未提供各项评审的相关内容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以致评委无法做出准确评判时,该项得分为0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三《商务评审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四《技术评审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5)若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报价超出部分应予剔除;
(6)若各分项报价中同种规格型号、名称的货物价格不一致,则按就低不就高(报价免费的除外)的原则确定该分项货物的单价,修正投标报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3.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如有,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技术响应程度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 “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对技术要求进行逐一响应,本小项共15分: (1)全部满足或优于,得15分; (2)负偏离总数≤10项 的,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1.5分 ; (3)负偏离总数>10项的,得0分。 (注:凡是标有序号的一般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15 |
2 | 供货、安装方案 | 根据供应商的供货、安装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1、根据供货、安装服务方案完整,货物来源有保障,进度安排合理,安全、质量控制措施全面、合理、可行,得17分; 2、根据供货、安装服务方案较完整,货物来源有保障,进度安排较合理,质量控制措施较全面、较可行,得10分; 3、供货、安装服务方案一般,进度安排较混乱,质量控制措施不完善,得3分; 4、供货、安装服务方案全面性极差、进度安排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17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效率、售后的承诺、培训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 1、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整、保障措施充分完善、培训方案健全合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18分; 2、售后服务方案较完整、保障措施较完善、培训方案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用户需求,得10分; 3、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性一般,保障措施不完善、培训方案可行性较差,较难满足用户需求,得3分; 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0分。 | 18 |
总分 | 50 |
合同文本
项目名称:
* 方:
* 方:
签订日期:
签约地点:
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但不得对采购、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货 物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
* 方:
*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招标公司的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双方经协商确定,*方向*方订购 ,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 合同货物
*方负责向*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货物及负责安装调试。
品名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备注 |
2. 合同总价
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即¥ 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货物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费、货物进口所需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保险费、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间包括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 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澄清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 技术要求
*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行业规范、样品标准和环保要求及*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货物的检测报告。
5. 合同货物包装、交货、安装及验收
5.1 合同货物的包装
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方承担。
5.2 合同货物的交货
5.2.1 *方交货时间:
5.2.2 *方交货地点:
运输过程中因故发生的货物数量、质量问题及损失所产生费用由*方负责。
5.3 合同货物的安装
5.3.1 *方负责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调试至正常运作并通过验收及格,安装调试所需一切费用由*方负责。
若因安装调试导致货物性能问题,致使*方产品出现任何质量、工艺问题,该后果由*方承担。
货物到达*方指定地点后次日起视同为通知安装之日,*方应在*方通知安装之日起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5.3.2 *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货物、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 货物的验收
5.4.1 合同货物安装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5.4.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方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5.4.3 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货物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5.5 *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5.6 *方有权根据*方的投标响应情况对所交付的货物进行抽检,双方同意因货物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的, (略) 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投标响应情况的,鉴定费用由*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投标响应情况的,鉴定费用由*方承担,同时限期整改。
6.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方保证合同货物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货物保质保用期为本项目有关部门验收签字之日起为 年。
保质保用期内非因*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方应提供免费咨询电话。*方应在收到*方通知后 6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技术要求另有规定除外),48小时内处理完毕。如在48小时内无法处理完毕,*方应提供*方同意的合理解决方案,否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及时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方承担。
保质保用期后*方对合同货物提供终身免费保修服务,如需更换零配件,*方只收取零配件费,在硬件无改变的情况下,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下列情况*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不按照*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货物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货物;
6.3 *方无偿培训*方使用及维修人员,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按*方安排。
6.4 产品必须由卖方负责完成首次计量强制检定。
7. 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货物到*方指定地点交付后,*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8%货款,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方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7%货款,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一年后*方一次性支付*方合同总价的剩余5%货款。凭以下有效文件由*方按上诉方式支付货款: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方公章)
(4)中标通知书
8.技术服务
8.1 *方应派员到*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8.2 *方应按*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配合、协调*方及有关单位工作,积极推进合同执行进度。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客观的、不能克服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供货相关问题,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合同执行问题。
10. 索赔
10.1 如*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方提出索赔。
10.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确认*方对*方就质量问题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方应按照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赔偿事宜:
10.3*方提供货物存在严重问题,*方要求退货的,*方应将相应货款退还给*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0.4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10.5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方因更换、维修货物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6 如果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方未作答复,则视为*方已默认接受上述索赔(包括金额、方式等)。*方将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减索赔金额。如果该些扣减款项不足以补偿损失,*方有权向*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赔偿。
11.违约与处罚
11.1 *方未能按时交货的,每拖延1天须向*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方逾期 15 天以上未交货的,*方有权拒绝收货并解除本合同。*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合同的,*方应退回*方已付预付款,并双倍返还定金。
11.2 *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方有权拒收,*方应退回*方已付预付款,并双倍返还定金。
11.3 *方逾期未能完成安装和调试的,每拖延1天,须向*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1.4 自*方通知安装之日起 20 天内因*方原因货物未能安装验收合格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方应退回*方已付款项,并向*方双倍返还定金。
11.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方违约和造成*方损失的行为,违约金和相应赔偿款项优先从*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方扣除部分违约金和相应赔偿款项的,不代表*方放弃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权利。
12 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3. 通知送达
*方送达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话/电邮),送达地址: ,*方按本地址通知即视为送达*方;如*方送达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发生变更,*方应于变更前 日内书面通知*方,否则,由*方承担所有法律后果。
14. 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5.其他
15.1本合同正本九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方执七份,*方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
15.2本合同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方: *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需填写):
签约代表 :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纳税人识别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 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 | 一批 | 1家 |
三、采购项目基本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
2. 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货物外观清洁。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3. 对于影响货物正常使用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供应商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4. 供应商投标时所承诺提供的货物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停产(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如果未能按原价提供更优质的货物,则按违约处理。
5. 供应商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招标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中标人所提供的未达到所承诺准确率产品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6. 由中标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并适宜本项目实施地点的气候条件。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项目方案、货物供货、运输、保管、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8. 带“★”号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 投标人如获中标资格,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中标人如有违反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招标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中标合同。
2.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包含学生校服的样式设计以及所有物料的购置、生产、包装、运输、检验、完税、售后服务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如果投标人在成交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序号 | 位置 | 产品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一楼阶梯教室 | 礼堂椅 | (一)礼堂排椅的参数、技术要求: | 位 | 154 |
| |
2 | 一楼阶梯教室 | PVC地胶 | (一)PVC地胶(包含安装及铺料) 1、规格(m):2*20 | 平方米 | 236 |
| |
3 | 一楼阶梯教室 | 卷帘 | (一)遮光面料卷帘(颜色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搭配); | 平方米 | 90 | | |
4 | 一楼阶梯教室 | 吸音墙板 | (一)吸音墙板(包含安装及铺料) 1、吸引板规格(mm)2440*1220*16,中间加龙骨,夹3mm隔音棉. 2、总厚度(mm):50,.耐磨层厚度(mm):0.25, 防火等级:B1。 | 平方米 | 172 |
| |
5 | 音乐室舞蹈室窗帘 | (一)窗帘布技术参数: 1、一等品窗帘布(环保遮光布)。 2、材料要求:涤纶。含有:锦纶;聚酯纤维棉;麻成分。 3、加工工艺:布帘打皱须从顶到脚上下一致。与轨道的连接方式为扣眼式,需使用304不锈钢叉钩。按照1:2.5倍比例打皱,车3cm边,在正常情况下为10cm脚,超2米8高布幅的,为3~5cm脚,帘布周边需缝合铅线,帘布脚需缝合多块铅块增加窗帘布整体垂直感。 4、布帘2面料的品质检测要求: (1)耐光色牢度:≥5 (2)织物密度(根/10cm):经线≥145D;纬线≥145D (3)门幅:280cm;克重:1100左右 (4)水洗尺寸变化率(%):经向+3.0-‐3.0;纬线+3.0-‐3.0 (5)遮光率:≥90 (6)防水:≥CmH20 (7)防尘:≥KN90 (8)隔音:30-40d? (9)隔热:10℃-30℃ 5、防紫外线性能:UPF紫外线防护系数≥40 6、T(UVA)AV(%)-(313mm-400波段到平均投射比)≥0.05% 7、T(UVA)AV(%)-(313mm-400波段到平均投射比)≥0.05% 8、*醛去除率(≥99%)符合GB18401-2010标准 9、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符合GB18401-2010标准 10、燃烧性能:符合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B1级别标准。 (二)布带技术参数: 1、采用≥80g加密织带,不缩水不变形。 2、布带的品质检测要求:水洗尺寸变化率:长度方向≥-0.9,宽度方向≥-0.4;纤维含量:100%聚酯纤维。 3、技术标准:*醛含量: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三)轨道、吊轮、卡扣、墙码技术参数: 1、采用米白色高硬度喷漆铝合金道轨,规格≥25mm×27.5mm,外壁有弧形凸槽加强筋,壁厚为≥1.4mm。每米轨道重量≥0.35kg/m,油漆附着力以及硬度皆符合要求。导轨成品每米最大承重25KG。 2、安装采用304不锈钢螺纹钉。3.吊轮滑动顺畅自如,在导轨倾斜角度≤15°时,吊轮能顺畅滑落,低噪音,单个吊轮最少承重5KG,结实耐用,能拉动10万次以上。4.用不锈钢挂钩和吊环,不锈钢封口。5.墙码需符合≥1.5mm厚度304不锈钢材质,表面处理:喷白色。 | 平方米 | 104.97 |
五、项目商务要求:
1. 基本要求
1.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招标人需求的内容拟定合同条款。
1.2 交货地点及交货完工期
1.2.1 交货地点: (略) 海珠区江南西路杏园大街81号;
1.2.2 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30天内完成生产备货;由采购人通知入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2. 验收
2.1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的有关规定由招标人进行验收。
2.2 质量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招标人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3.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货物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交付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8%货款,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招标人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7%货款,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一年后招标人一次性支付中标人合同总价的剩余5%货款。凭以下有效文件由招标人按上诉方式支付货款: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招标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请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注意:
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格式(供参考)所要求的内容,请按顺序制作编排,并请编制目录和页码,否则有可能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2.招标文件提供的注明“如适用”、“如要求”、“如有”、“选用”的格式,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用。投标人认为不需要提供的,可以在相应格式中注明“不适用”或“无此内容”保留相关格式(并按格式盖章和签署,如有要求);也可以不注明任何内容仅保留相关格式(可以不盖章不签署);也可以删除不需要的格式。
3.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中已经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可仅列明所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4.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须注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各方资料及盖章签署。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本部分格式要求。
5.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备注内容,仅是对格式的补充说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删除备注说明内容。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文件编号: )
(标段号: (如适用))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目录
(以下目录仅做参考,投标人可展开细化)
○、评审索引表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如有)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分项报价表(如适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十一、其他资料
○、评审索引表
注:投标人注意,请按照如下补充格式(投标人可扩展)提供评审资料索引表。投标人如果不提供,不作为否决条件,但有可能影响评委查阅相关资料。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以《第三章 评标办法》为准。
○-1资格性评审索引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简述(如有)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1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 | 第( )页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简述(如有)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
1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 | 第( )页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简述(如有)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1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 | 第( )页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简述(如有)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1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 | 第( )页 |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的投标价格提供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所要求的货物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交货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权书。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可以作为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不需再重复提供。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本授权书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投标截止日后 (投标有效期)天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权书。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可以作为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不需再重复提供。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本项目不适用
致: (略)
本单位已按“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文件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于 年 月 日前以 (付款形式)方式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
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情况:(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汇出时间: 年 月 日;
汇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汇款账户名称: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账户名)
帐 号: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账号)
开户银行: 省 市
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
(单位公章)
二〇一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手机:
附:我方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粘贴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项目招标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备注:
1.此为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样本,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提供,但不能偏离且不限于以上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可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的相应格式。
3.投标人使用金融机构、担保公司或保险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函的,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招标人(保险受益人须为招标人)。
(略) :
我方为“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文件编号: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符合退还条件时请代划入下列账户:
保证金提交方式 | □银行转账 □银行汇票 □支票 |
开 户 人 名 称 | |
开 户 银 行 | |
银 行 账 号 | |
汇 入 地 点 | |
总 金 额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法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采用其他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须提供此说明。
(一)实质性条款响应表(带“★”的条款)(如有)
序号 | 招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状态(正/负/无偏差) | 偏差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页码 (如有) |
1 | |||||
2 | |||||
…… |
(二)重要条款响应表(带“▲”的条款)(如有)
序号 | 招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状态(正/负/无偏差) | 偏差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页码 (如有) |
1 | |||||
2 | |||||
…… |
(三)一般条款响应表(不带“★”和“▲”的条款)
序号 | 招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状态(正/负/无偏差) | 偏差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页码 (如有) |
1 | |||||
2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中(包括但不限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供货要求》等)各商务、技术条款有偏离或不能响应的条款逐一如实填写上表。
2.上表中“偏差状态”应根据偏差的状态分别填写“正偏差”或“无偏差”或“负偏差”;“正偏差”或“负偏差”应在“偏差说明”列中进行说明。
3.招标文件中带“★”或“▲”的重要性条款(如有),投标人须逐项标识清楚。
4.如果投标人对一般条款(指不带“★”和“▲”的条款)无任何偏差,可在对应表格的第一行填写“无偏差”,可不详细填写一般条款内容。
分项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以上各分项合计总报价应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2.如招标文件提供了货物清单,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货物清单逐项提供各分项货物及相关服务报价;如招标文件没有提供货物清单,投标人可参照本表格式提供各分项货物及相关服务报价,也可以自定格式提供各分项货物及相关服务报价。
3.投标人提供各分项货物及相关服务报价,应明确列明各分项货物名称、数量及关键(主要)内容(如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商、产地等),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货物清单(如有)逐项列明分项货物的,如中标,招标人有权按照对项目最有利原则要求中标人完善,招标人无需另外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需在电子文档里放入《分项报价表》(如有)的 excel 格式文件。
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投标人各类资质证书 (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如无要求,不需提供)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如有)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投标货物制造商名称 | (可仅对关键或重要货物制造商进行说明)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货物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如无要求,不需提供) | |||
备注 |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全称) |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法人股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出资额 (人民币 万元) | 出资方式 | 占全部股份比例 |
1 | ||||||
… |
名称变更、机构并立、分立情况表(如有)
发生日期 | 事项 | 核准机构 | 有效期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 |
备注:
1.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上述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如不具有相应情况,可填写“无”。
3.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分别列表说明。各成员提供的自身独立的证明材料(如有)均可以由《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方式加盖公章及签署。
4.填写《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请注意:
(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 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 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全部填写。
(4)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股东或出资人构成情况,具体信息情况应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查询的信息一致。
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分别提供)。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或总代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或总代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或总代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或总代理)的 (货物名称)进行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书签署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的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止,若投标人未中标,其有效期至该项目采购活动结束时自动终止。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制造商(或总代理)名称(加盖公章):
制造商(或总代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人职务:
签署人部门:
备注:
1.本格式仅为生产厂家(制造商或总代理商)授权书的参考格式,可根据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2.投标人非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书时,应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厂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授权书等);若属于总代理商授权的,如招标文件有要求,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向总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四)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要求)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名称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范围 |
1 | 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提供本项目投标登记或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最终以招标代理机构的记录为准) | |
2 | 其他资格条件(如要求)(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逐项列明) |
备注:除上述(一)至(三)证明文件外,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作出说明并在上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要求,相关业绩、拟投入人员等可参考格式十一出具)
请投标人根据《供货要求》、《技术评审表》、《商务评审表》的相关要求提出本次投标的货物选型及具体技术性能指标,格式及内容自定,必要时附相关证明材料。货物应与《分项报价表》中的货物(如有)保持一致。(格式自定)
九、技术支持资料请投标人根据《供货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评审表》、《商务评审表》的相关要求提供所投标货物的技术支持资料。(格式自定)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请投标人根据《供货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评标办法中的《技术评审表》、《商务评审表》的相关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格式自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款)规定的其他资料(如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在此提供,可参考以下格式。
其他资料汇总表
序号 | 其他资料名称(说明事项)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范围(如有) |
1 | 拟派人员情况(如有) | |
2 | 类似项目业绩(如有) | |
3 | 获得的荣誉、资信、认证情况(如有) | |
…… | …… |
备注:证明材料不需要重复提供,可注明所在页码。
序号 | 姓名 | 本项目任职(岗位) | 最高学历 | 毕业专业 | 职称 名称 | 职称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范围(如有)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 |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服务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要内容 | 合同签订时间 | 业主名称及联系电话 | 合同金额 (万元)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范围(如有) |
第( )页 | ||||||
…… |
颁发日期 | 名称 | 颁发机构 | 等级(如有) | 证明材料(如有,在投标文件页码) |
年 月 日 | 第( )页 | |||
…… |
备注:
1.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其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作出补充说明并在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内容已在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做出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表中可以直接引用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的页码范围。如果投标人无上述任何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请在表中第一行填写“无其他资料说明”。
2.拟派人员情况:“毕业专业”可填写最高学历专业;拟派人员的相关材料如评审表中对相关材料作出要求的,按其要求提供;如评审表中未对相关材料作出要求的,可以提供人员资料不限于身份证明、毕业证、职称证、注册执业证、职业资格证、其他资格证(如培训证、上岗证、操作证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等;对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团队人员)(如要求),投标人可以分别以履历表形式具体说明情况(格式自定)。
3.类似项目业绩:业绩的相关材料如评审表中对相关材料作出要求的,按其要求提供;如评审表中未对相关材料作出要求的,提供反映业绩各方当事人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当事人盖章签署等合同关键页及验收报告或经业主确认的验收证明等。
4.获得的荣誉、资信、认证(资质)情况:根据资格条件和评分因素对应内容的要求填写。
发布时间:2023-11-15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0809-2340GZG12201)
公开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略) 南武校友会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发 布 时 间:2023年 11 月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二、潜在投标人可按公告要求进行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服务费存入中标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收取和退还。
四、为了提高招标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公司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五、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按顺序编制页码。投标人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签署日期。
六、因场地有限,本公司(总部)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需要,请到周边的停车场停车,如珠江国际大厦、广州大厦、机械大厦、五月花广场及其他对外营业的停车场等。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招 (略) 南武校友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
2.3预算金额:人民币31.8万元
2.4交货地点: (略) 海珠区海珠区纺织路1号。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 30 天内完成生产备货;由采购人通知入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时00分-9时30分。
5.2 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时30分,开标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6日9时30分,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网站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邮 编:*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0-*-822
传 真:020-*
电子邮件:*@*63.com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供货要求》。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
1.4.1 | 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及本章第3.5款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详见招标公告及本条款。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本章第1.4.3款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进行承诺)。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补充说明如下:由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考察。 (1)投标人可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独自增加现场考察活动。 (2)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考察的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3)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不适用 |
形式:不适用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书面(含电子邮件)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内容分包给其他承担主体。 分包金额要求:按分包内容。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见招标文件中加注“★”号的条款(如有)。 |
1.12.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 ||||||||||||||
1.12.4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投标样品:按需求提供。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 ||||||||||||||
形式: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将签字盖章的要求澄清问题的纸质文件扫描件连同完全一致的可编辑的office版文件发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或将签字盖章的要求澄清问题的纸质文件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处)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1个工作日 | ||||||||||||||
形式: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1个工作日 | ||||||||||||||
形式: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填报。投标人报价中的各项税费不应重复计算。(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所有的相关税费)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1.8万元。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金额:人民币1000元 (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 (略) 。 (3)形式: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如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提交的,请投标人自行登录 (略) 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查询由系统随机为每个项目每位投标人随机分配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汇款时请注明本项目文件编号:0809-XXXXXXXXXXXX投标保证金。(此账号仅限收取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应随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可单独封装或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增加: (1)中标人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要求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 (3)未尽之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执行。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投标人应注意:对本章第1.4.3款的规定,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进行承诺。其中对于第1.4.3款中相关信用记录查询,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可提供其在投标截止前任何一天自行查询的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3 (1)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补充: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非另有规定,全部联合体投标文件(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提供的自身独立的证明文件)除特别说明的格式及《联合体协议书》外,均可以由联合体的牵头人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文件。联合体的名称统一表述为“成员1全称、成员2全称、……、成员……全称联合体”。 | ||||||||||||||
3.7.3 (2)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及封装要求:
(投标人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封包的数量) 其他要求:增加如下说明: (4)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文件有提供格式的按照格式编制,没有提供格式的自行拟定)。 (5)电子文件要求:包含对应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纸质版正本的word格式以及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电子文件) (6)投标文件[纸质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 | ||||||||||||||
3.7.3 (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 ||||||||||||||
4.1.1 | 联合体投标文件的封套盖章和签署 | 补充: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文件的封套可以由联合体的牵头人盖章或由联合体的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文件编号:0809-XXXXXXXXXXXX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如有): 投标文件内容:“纸质正本和电子文件”/“纸质副本”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填写投标截止时间)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5.2 (4)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 ?按照投标文件递交顺序 □随机 补充说明: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会,视为对开标过程和结果无异议。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个。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网站。 公示期限:3日,公示结束日为工作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补充说明: (1)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收费对象:中标人; 2.收费标准:定额收费人民币8000元; 3.缴纳方式: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4.缴纳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 | ||||||||||||||
10.2 | 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10.3 |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 详见本章第1.4.3款,第三章的《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
说明:本表中相关选择项,以在“□”中标黑“■”或打勾“?”为准。本表内容须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对应条款的内容一起阅读理解,《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描述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项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内容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内容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2.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4)投标保证金(如适用);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如有);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5.1“投标人概况”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相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设立证明文件复印件。
3.5.2投标人还应满足本章第1.4.3款的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进行承诺。
3.5.3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本章第1.4.2款的要求,应按规定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3.5.4其他资格审查资料按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通过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其排名顺序。 (3)通过初步评审(即同时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
2.1 | 初步评审标准 | 见附表一《资格审查表》、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商务部分A:20分 技术部分B:50分 投标报价C:30分 投标人综合得分=A+B+C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价: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第3.1.3款规定进行算术校核后的投标人的总报价。 (2)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 见附表三《商务评审表》。 商务得分=全体评委的商务评分(各商务细项评分总和)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 见附表四《技术评审表》。 技术得分=全体评委的技术评分(各技术细项评分总和)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当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注:加减分按插值法取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扣至0分为止,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3.5.1 | 中标价的核准原则 |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中标价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当评标价高于原投标价,中标价以原投标价为准;评标价若低于投标价,中标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签订合同时,合同中修正价格差额部分按比例调整修正到价格清单中各项目的单价中或存在偏差的相应项目单价中。 | |
3.5.2 | 其他 |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备注:
1、 评标办法正文与《评标办法前附表》描述存在不一致之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2、 评标标准附表附后:
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 | |
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提交的《投标函》的声明情况进行评审) | |
结论 |
备注:评标委员会评审时:
1.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评标委员会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1 |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完整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文件、技术说明文件、投标资格文件、投标保证金(如本项目要求缴纳保证金); |
2 | 投标文件包括有效的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或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
3 | 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本项目要求缴纳保证金); |
4 | 投标文件为有效签署; |
5 |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6 | ①投标报价(含单项报价,如有要求)等于或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②如有,对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 ③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7 | 投标文件没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加注“★”号的条款要求的内容; |
8 |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未加注“★”号的条款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项数; |
9 | 投标文件未发现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条款情形;未发现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结论 |
备注:评标委员会评审时:
1.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评标委员会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商务评审表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综合实力 | 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平台(网址:http://**)的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所提供资料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2、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不足导致不能办理相应认证证书的,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成立时间不足,不能办理认证”的书面证明材料,按已经获得计分。 | 6 |
2 | 同类项目业绩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同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5 |
3 | 用户评价 | 上述有效业绩中,获得用户评价为优秀或好评或90分以上(或同类意思表述)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①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 ②须与投标人上述提供的2019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的用户单位一致; ③用户满意度评价须经用户单位盖章,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方可计分,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5 |
4 | 履约能力(包括人员素质、管理水平) | 1.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项目团队、人员构成及分工,人员架构合理且分工明确,得2分;项目团队、人员构成及分工,人员架构不合理或分工不明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有企业内部管理、质量控制制度且合理,得2分;制度存在缺陷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总分 | 20 |
备注:
1.投标人应根据评审项目或内容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未提供各项评审的相关内容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以致评委无法做出准确评判时,该项得分为0分。
技术评审表
备注:
1.投标人应根据评审项目或内容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未提供各项评审的相关内容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以致评委无法做出准确评判时,该项得分为0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三《商务评审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四《技术评审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5)若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报价超出部分应予剔除;
(6)若各分项报价中同种规格型号、名称的货物价格不一致,则按就低不就高(报价免费的除外)的原则确定该分项货物的单价,修正投标报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3.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如有,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技术响应程度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 “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对技术要求进行逐一响应,本小项共15分: (1)全部满足或优于,得15分; (2)负偏离总数≤10项 的,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1.5分 ; (3)负偏离总数>10项的,得0分。 (注:凡是标有序号的一般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15 |
2 | 供货、安装方案 | 根据供应商的供货、安装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1、根据供货、安装服务方案完整,货物来源有保障,进度安排合理,安全、质量控制措施全面、合理、可行,得17分; 2、根据供货、安装服务方案较完整,货物来源有保障,进度安排较合理,质量控制措施较全面、较可行,得10分; 3、供货、安装服务方案一般,进度安排较混乱,质量控制措施不完善,得3分; 4、供货、安装服务方案全面性极差、进度安排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17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效率、售后的承诺、培训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 1、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整、保障措施充分完善、培训方案健全合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18分; 2、售后服务方案较完整、保障措施较完善、培训方案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用户需求,得10分; 3、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性一般,保障措施不完善、培训方案可行性较差,较难满足用户需求,得3分; 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0分。 | 18 |
总分 | 50 |
合同文本
项目名称:
* 方:
* 方:
签订日期:
签约地点:
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但不得对采购、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货 物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
* 方:
*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招标公司的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双方经协商确定,*方向*方订购 ,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 合同货物
*方负责向*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货物及负责安装调试。
品名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备注 |
2. 合同总价
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即¥ 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货物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费、货物进口所需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保险费、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间包括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 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澄清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 技术要求
*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行业规范、样品标准和环保要求及*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货物的检测报告。
5. 合同货物包装、交货、安装及验收
5.1 合同货物的包装
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方承担。
5.2 合同货物的交货
5.2.1 *方交货时间:
5.2.2 *方交货地点:
运输过程中因故发生的货物数量、质量问题及损失所产生费用由*方负责。
5.3 合同货物的安装
5.3.1 *方负责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调试至正常运作并通过验收及格,安装调试所需一切费用由*方负责。
若因安装调试导致货物性能问题,致使*方产品出现任何质量、工艺问题,该后果由*方承担。
货物到达*方指定地点后次日起视同为通知安装之日,*方应在*方通知安装之日起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5.3.2 *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货物、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 货物的验收
5.4.1 合同货物安装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5.4.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方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5.4.3 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货物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5.5 *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5.6 *方有权根据*方的投标响应情况对所交付的货物进行抽检,双方同意因货物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的, (略) 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投标响应情况的,鉴定费用由*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投标响应情况的,鉴定费用由*方承担,同时限期整改。
6.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方保证合同货物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货物保质保用期为本项目有关部门验收签字之日起为 年。
保质保用期内非因*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方应提供免费咨询电话。*方应在收到*方通知后 6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技术要求另有规定除外),48小时内处理完毕。如在48小时内无法处理完毕,*方应提供*方同意的合理解决方案,否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及时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方承担。
保质保用期后*方对合同货物提供终身免费保修服务,如需更换零配件,*方只收取零配件费,在硬件无改变的情况下,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下列情况*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不按照*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货物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货物;
6.3 *方无偿培训*方使用及维修人员,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按*方安排。
6.4 产品必须由卖方负责完成首次计量强制检定。
7. 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货物到*方指定地点交付后,*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8%货款,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方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7%货款,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一年后*方一次性支付*方合同总价的剩余5%货款。凭以下有效文件由*方按上诉方式支付货款: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方公章)
(4)中标通知书
8.技术服务
8.1 *方应派员到*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8.2 *方应按*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配合、协调*方及有关单位工作,积极推进合同执行进度。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客观的、不能克服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供货相关问题,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合同执行问题。
10. 索赔
10.1 如*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方提出索赔。
10.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确认*方对*方就质量问题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方应按照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赔偿事宜:
10.3*方提供货物存在严重问题,*方要求退货的,*方应将相应货款退还给*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0.4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10.5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方因更换、维修货物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6 如果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方未作答复,则视为*方已默认接受上述索赔(包括金额、方式等)。*方将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减索赔金额。如果该些扣减款项不足以补偿损失,*方有权向*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赔偿。
11.违约与处罚
11.1 *方未能按时交货的,每拖延1天须向*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方逾期 15 天以上未交货的,*方有权拒绝收货并解除本合同。*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合同的,*方应退回*方已付预付款,并双倍返还定金。
11.2 *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方有权拒收,*方应退回*方已付预付款,并双倍返还定金。
11.3 *方逾期未能完成安装和调试的,每拖延1天,须向*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1.4 自*方通知安装之日起 20 天内因*方原因货物未能安装验收合格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方应退回*方已付款项,并向*方双倍返还定金。
11.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方违约和造成*方损失的行为,违约金和相应赔偿款项优先从*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方扣除部分违约金和相应赔偿款项的,不代表*方放弃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权利。
12 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3. 通知送达
*方送达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话/电邮),送达地址: ,*方按本地址通知即视为送达*方;如*方送达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发生变更,*方应于变更前 日内书面通知*方,否则,由*方承担所有法律后果。
14. 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5.其他
15.1本合同正本九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方执七份,*方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
15.2本合同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方: *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需填写):
签约代表 :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纳税人识别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 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 | 一批 | 1家 |
三、采购项目基本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
2. 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货物外观清洁。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3. 对于影响货物正常使用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供应商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4. 供应商投标时所承诺提供的货物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停产(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如果未能按原价提供更优质的货物,则按违约处理。
5. 供应商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招标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中标人所提供的未达到所承诺准确率产品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6. 由中标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并适宜本项目实施地点的气候条件。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项目方案、货物供货、运输、保管、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8. 带“★”号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 投标人如获中标资格,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中标人如有违反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招标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中标合同。
2.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包含学生校服的样式设计以及所有物料的购置、生产、包装、运输、检验、完税、售后服务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如果投标人在成交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序号 | 位置 | 产品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一楼阶梯教室 | 礼堂椅 | (一)礼堂排椅的参数、技术要求: | 位 | 154 |
| |
2 | 一楼阶梯教室 | PVC地胶 | (一)PVC地胶(包含安装及铺料) 1、规格(m):2*20 | 平方米 | 236 |
| |
3 | 一楼阶梯教室 | 卷帘 | (一)遮光面料卷帘(颜色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搭配); | 平方米 | 90 | | |
4 | 一楼阶梯教室 | 吸音墙板 | (一)吸音墙板(包含安装及铺料) 1、吸引板规格(mm)2440*1220*16,中间加龙骨,夹3mm隔音棉. 2、总厚度(mm):50,.耐磨层厚度(mm):0.25, 防火等级:B1。 | 平方米 | 172 |
| |
5 | 音乐室舞蹈室窗帘 | (一)窗帘布技术参数: 1、一等品窗帘布(环保遮光布)。 2、材料要求:涤纶。含有:锦纶;聚酯纤维棉;麻成分。 3、加工工艺:布帘打皱须从顶到脚上下一致。与轨道的连接方式为扣眼式,需使用304不锈钢叉钩。按照1:2.5倍比例打皱,车3cm边,在正常情况下为10cm脚,超2米8高布幅的,为3~5cm脚,帘布周边需缝合铅线,帘布脚需缝合多块铅块增加窗帘布整体垂直感。 4、布帘2面料的品质检测要求: (1)耐光色牢度:≥5 (2)织物密度(根/10cm):经线≥145D;纬线≥145D (3)门幅:280cm;克重:1100左右 (4)水洗尺寸变化率(%):经向+3.0-‐3.0;纬线+3.0-‐3.0 (5)遮光率:≥90 (6)防水:≥CmH20 (7)防尘:≥KN90 (8)隔音:30-40d? (9)隔热:10℃-30℃ 5、防紫外线性能:UPF紫外线防护系数≥40 6、T(UVA)AV(%)-(313mm-400波段到平均投射比)≥0.05% 7、T(UVA)AV(%)-(313mm-400波段到平均投射比)≥0.05% 8、*醛去除率(≥99%)符合GB18401-2010标准 9、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符合GB18401-2010标准 10、燃烧性能:符合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B1级别标准。 (二)布带技术参数: 1、采用≥80g加密织带,不缩水不变形。 2、布带的品质检测要求:水洗尺寸变化率:长度方向≥-0.9,宽度方向≥-0.4;纤维含量:100%聚酯纤维。 3、技术标准:*醛含量: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三)轨道、吊轮、卡扣、墙码技术参数: 1、采用米白色高硬度喷漆铝合金道轨,规格≥25mm×27.5mm,外壁有弧形凸槽加强筋,壁厚为≥1.4mm。每米轨道重量≥0.35kg/m,油漆附着力以及硬度皆符合要求。导轨成品每米最大承重25KG。 2、安装采用304不锈钢螺纹钉。3.吊轮滑动顺畅自如,在导轨倾斜角度≤15°时,吊轮能顺畅滑落,低噪音,单个吊轮最少承重5KG,结实耐用,能拉动10万次以上。4.用不锈钢挂钩和吊环,不锈钢封口。5.墙码需符合≥1.5mm厚度304不锈钢材质,表面处理:喷白色。 | 平方米 | 104.97 |
五、项目商务要求:
1. 基本要求
1.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招标人需求的内容拟定合同条款。
1.2 交货地点及交货完工期
1.2.1 交货地点: (略) 海珠区江南西路杏园大街81号;
1.2.2 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30天内完成生产备货;由采购人通知入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2. 验收
2.1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的有关规定由招标人进行验收。
2.2 质量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招标人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3.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货物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交付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8%货款,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招标人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7%货款,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一年后招标人一次性支付中标人合同总价的剩余5%货款。凭以下有效文件由招标人按上诉方式支付货款: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招标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请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注意:
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格式(供参考)所要求的内容,请按顺序制作编排,并请编制目录和页码,否则有可能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2.招标文件提供的注明“如适用”、“如要求”、“如有”、“选用”的格式,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用。投标人认为不需要提供的,可以在相应格式中注明“不适用”或“无此内容”保留相关格式(并按格式盖章和签署,如有要求);也可以不注明任何内容仅保留相关格式(可以不盖章不签署);也可以删除不需要的格式。
3.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中已经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可仅列明所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4.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须注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各方资料及盖章签署。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本部分格式要求。
5.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备注内容,仅是对格式的补充说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删除备注说明内容。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文件编号: )
(标段号: (如适用))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目录
(以下目录仅做参考,投标人可展开细化)
○、评审索引表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如有)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分项报价表(如适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十一、其他资料
○、评审索引表
注:投标人注意,请按照如下补充格式(投标人可扩展)提供评审资料索引表。投标人如果不提供,不作为否决条件,但有可能影响评委查阅相关资料。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以《第三章 评标办法》为准。
○-1资格性评审索引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简述(如有)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1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 | 第( )页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简述(如有)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
1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 | 第( )页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简述(如有)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1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 | 第( )页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简述(如有)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1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 | 第( )页 |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的投标价格提供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所要求的货物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交货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权书。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可以作为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不需再重复提供。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本授权书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投标截止日后 (投标有效期)天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权书。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可以作为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不需再重复提供。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本项目不适用
致: (略)
本单位已按“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文件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于 年 月 日前以 (付款形式)方式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
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情况:(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汇出时间: 年 月 日;
汇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汇款账户名称: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账户名)
帐 号: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账号)
开户银行: 省 市
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
(单位公章)
二〇一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手机:
附:我方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粘贴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项目招标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备注:
1.此为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样本,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提供,但不能偏离且不限于以上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可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的相应格式。
3.投标人使用金融机构、担保公司或保险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函的,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招标人(保险受益人须为招标人)。
(略) :
我方为“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文件编号: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符合退还条件时请代划入下列账户:
保证金提交方式 | □银行转账 □银行汇票 □支票 |
开 户 人 名 称 | |
开 户 银 行 | |
银 行 账 号 | |
汇 入 地 点 | |
总 金 额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法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采用其他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须提供此说明。
(一)实质性条款响应表(带“★”的条款)(如有)
序号 | 招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状态(正/负/无偏差) | 偏差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页码 (如有) |
1 | |||||
2 | |||||
…… |
(二)重要条款响应表(带“▲”的条款)(如有)
序号 | 招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状态(正/负/无偏差) | 偏差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页码 (如有) |
1 | |||||
2 | |||||
…… |
(三)一般条款响应表(不带“★”和“▲”的条款)
序号 | 招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状态(正/负/无偏差) | 偏差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页码 (如有) |
1 | |||||
2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中(包括但不限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供货要求》等)各商务、技术条款有偏离或不能响应的条款逐一如实填写上表。
2.上表中“偏差状态”应根据偏差的状态分别填写“正偏差”或“无偏差”或“负偏差”;“正偏差”或“负偏差”应在“偏差说明”列中进行说明。
3.招标文件中带“★”或“▲”的重要性条款(如有),投标人须逐项标识清楚。
4.如果投标人对一般条款(指不带“★”和“▲”的条款)无任何偏差,可在对应表格的第一行填写“无偏差”,可不详细填写一般条款内容。
分项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以上各分项合计总报价应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2.如招标文件提供了货物清单,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货物清单逐项提供各分项货物及相关服务报价;如招标文件没有提供货物清单,投标人可参照本表格式提供各分项货物及相关服务报价,也可以自定格式提供各分项货物及相关服务报价。
3.投标人提供各分项货物及相关服务报价,应明确列明各分项货物名称、数量及关键(主要)内容(如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商、产地等),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货物清单(如有)逐项列明分项货物的,如中标,招标人有权按照对项目最有利原则要求中标人完善,招标人无需另外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需在电子文档里放入《分项报价表》(如有)的 excel 格式文件。
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投标人各类资质证书 (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如无要求,不需提供)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如有)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投标货物制造商名称 | (可仅对关键或重要货物制造商进行说明)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货物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如无要求,不需提供) | |||
备注 |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全称) |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法人股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出资额 (人民币 万元) | 出资方式 | 占全部股份比例 |
1 | ||||||
… |
名称变更、机构并立、分立情况表(如有)
发生日期 | 事项 | 核准机构 | 有效期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 |
备注:
1.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上述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如不具有相应情况,可填写“无”。
3.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分别列表说明。各成员提供的自身独立的证明材料(如有)均可以由《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方式加盖公章及签署。
4.填写《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请注意:
(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 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 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全部填写。
(4)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股东或出资人构成情况,具体信息情况应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查询的信息一致。
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分别提供)。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或总代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或总代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或总代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或总代理)的 (货物名称)进行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书签署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的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止,若投标人未中标,其有效期至该项目采购活动结束时自动终止。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制造商(或总代理)名称(加盖公章):
制造商(或总代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人职务:
签署人部门:
备注:
1.本格式仅为生产厂家(制造商或总代理商)授权书的参考格式,可根据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2.投标人非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书时,应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厂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授权书等);若属于总代理商授权的,如招标文件有要求,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向总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四)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要求)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名称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范围 |
1 | 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提供本项目投标登记或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最终以招标代理机构的记录为准) | |
2 | 其他资格条件(如要求)(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逐项列明) |
备注:除上述(一)至(三)证明文件外,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作出说明并在上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要求,相关业绩、拟投入人员等可参考格式十一出具)
请投标人根据《供货要求》、《技术评审表》、《商务评审表》的相关要求提出本次投标的货物选型及具体技术性能指标,格式及内容自定,必要时附相关证明材料。货物应与《分项报价表》中的货物(如有)保持一致。(格式自定)
九、技术支持资料请投标人根据《供货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评审表》、《商务评审表》的相关要求提供所投标货物的技术支持资料。(格式自定)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请投标人根据《供货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评标办法中的《技术评审表》、《商务评审表》的相关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格式自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款)规定的其他资料(如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在此提供,可参考以下格式。
其他资料汇总表
序号 | 其他资料名称(说明事项)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范围(如有) |
1 | 拟派人员情况(如有) | |
2 | 类似项目业绩(如有) | |
3 | 获得的荣誉、资信、认证情况(如有) | |
…… | …… |
备注:证明材料不需要重复提供,可注明所在页码。
序号 | 姓名 | 本项目任职(岗位) | 最高学历 | 毕业专业 | 职称 名称 | 职称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范围(如有)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 |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服务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要内容 | 合同签订时间 | 业主名称及联系电话 | 合同金额 (万元)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范围(如有) |
第( )页 | ||||||
…… |
颁发日期 | 名称 | 颁发机构 | 等级(如有) | 证明材料(如有,在投标文件页码) |
年 月 日 | 第( )页 | |||
…… |
备注:
1.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其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作出补充说明并在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内容已在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做出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表中可以直接引用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的页码范围。如果投标人无上述任何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请在表中第一行填写“无其他资料说明”。
2.拟派人员情况:“毕业专业”可填写最高学历专业;拟派人员的相关材料如评审表中对相关材料作出要求的,按其要求提供;如评审表中未对相关材料作出要求的,可以提供人员资料不限于身份证明、毕业证、职称证、注册执业证、职业资格证、其他资格证(如培训证、上岗证、操作证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等;对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团队人员)(如要求),投标人可以分别以履历表形式具体说明情况(格式自定)。
3.类似项目业绩:业绩的相关材料如评审表中对相关材料作出要求的,按其要求提供;如评审表中未对相关材料作出要求的,提供反映业绩各方当事人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当事人盖章签署等合同关键页及验收报告或经业主确认的验收证明等。
4.获得的荣誉、资信、认证(资质)情况:根据资格条件和评分因素对应内容的要求填写。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0809-2340GZG12201)
公开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略) 南武校友会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发 布 时 间:2023年 11 月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二、潜在投标人可按公告要求进行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服务费存入中标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收取和退还。
四、为了提高招标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公司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五、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按顺序编制页码。投标人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签署日期。
六、因场地有限,本公司(总部)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需要,请到周边的停车场停车,如珠江国际大厦、广州大厦、机械大厦、五月花广场及其他对外营业的停车场等。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招 (略) 南武校友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
2.3预算金额:人民币31.8万元
2.4交货地点: (略) 海珠区海珠区纺织路1号。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 30 天内完成生产备货;由采购人通知入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时00分-9时30分。
5.2 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时30分,开标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6日9时30分,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网站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邮 编:*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0-*-822
传 真:020-*
电子邮件:*@*63.com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供货要求》。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
1.4.1 | 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及本章第3.5款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详见招标公告及本条款。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本章第1.4.3款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进行承诺)。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补充说明如下:由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考察。 (1)投标人可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独自增加现场考察活动。 (2)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考察的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3)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不适用 |
形式:不适用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书面(含电子邮件)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内容分包给其他承担主体。 分包金额要求:按分包内容。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见招标文件中加注“★”号的条款(如有)。 |
1.12.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 ||||||||||||||
1.12.4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投标样品:按需求提供。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 ||||||||||||||
形式: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将签字盖章的要求澄清问题的纸质文件扫描件连同完全一致的可编辑的office版文件发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或将签字盖章的要求澄清问题的纸质文件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处)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1个工作日 | ||||||||||||||
形式: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1个工作日 | ||||||||||||||
形式: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填报。投标人报价中的各项税费不应重复计算。(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所有的相关税费)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1.8万元。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金额:人民币1000元 (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 (略) 。 (3)形式: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如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提交的,请投标人自行登录 (略) 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查询由系统随机为每个项目每位投标人随机分配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汇款时请注明本项目文件编号:0809-XXXXXXXXXXXX投标保证金。(此账号仅限收取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应随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可单独封装或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增加: (1)中标人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要求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 (3)未尽之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执行。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投标人应注意:对本章第1.4.3款的规定,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进行承诺。其中对于第1.4.3款中相关信用记录查询,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可提供其在投标截止前任何一天自行查询的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3 (1)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补充: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非另有规定,全部联合体投标文件(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提供的自身独立的证明文件)除特别说明的格式及《联合体协议书》外,均可以由联合体的牵头人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文件。联合体的名称统一表述为“成员1全称、成员2全称、……、成员……全称联合体”。 | ||||||||||||||
3.7.3 (2)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及封装要求:
(投标人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封包的数量) 其他要求:增加如下说明: (4)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文件有提供格式的按照格式编制,没有提供格式的自行拟定)。 (5)电子文件要求:包含对应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纸质版正本的word格式以及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电子文件) (6)投标文件[纸质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 | ||||||||||||||
3.7.3 (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 ||||||||||||||
4.1.1 | 联合体投标文件的封套盖章和签署 | 补充: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文件的封套可以由联合体的牵头人盖章或由联合体的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文件编号:0809-XXXXXXXXXXXX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如有): 投标文件内容:“纸质正本和电子文件”/“纸质副本”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填写投标截止时间)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5.2 (4)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 ?按照投标文件递交顺序 □随机 补充说明: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会,视为对开标过程和结果无异议。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个。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网站。 公示期限:3日,公示结束日为工作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补充说明: (1)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收费对象:中标人; 2.收费标准:定额收费人民币8000元; 3.缴纳方式: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4.缴纳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 | ||||||||||||||
10.2 | 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10.3 |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 详见本章第1.4.3款,第三章的《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
说明:本表中相关选择项,以在“□”中标黑“■”或打勾“?”为准。本表内容须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对应条款的内容一起阅读理解,《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描述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项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内容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内容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2.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4)投标保证金(如适用);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如有);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5.1“投标人概况”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相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设立证明文件复印件。
3.5.2投标人还应满足本章第1.4.3款的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进行承诺。
3.5.3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本章第1.4.2款的要求,应按规定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3.5.4其他资格审查资料按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通过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其排名顺序。 (3)通过初步评审(即同时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
2.1 | 初步评审标准 | 见附表一《资格审查表》、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商务部分A:20分 技术部分B:50分 投标报价C:30分 投标人综合得分=A+B+C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价: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第3.1.3款规定进行算术校核后的投标人的总报价。 (2)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 见附表三《商务评审表》。 商务得分=全体评委的商务评分(各商务细项评分总和)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 见附表四《技术评审表》。 技术得分=全体评委的技术评分(各技术细项评分总和)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当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注:加减分按插值法取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扣至0分为止,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3.5.1 | 中标价的核准原则 |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中标价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当评标价高于原投标价,中标价以原投标价为准;评标价若低于投标价,中标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签订合同时,合同中修正价格差额部分按比例调整修正到价格清单中各项目的单价中或存在偏差的相应项目单价中。 | |
3.5.2 | 其他 |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备注:
1、 评标办法正文与《评标办法前附表》描述存在不一致之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2、 评标标准附表附后:
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 | |
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提交的《投标函》的声明情况进行评审) | |
结论 |
备注:评标委员会评审时:
1.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评标委员会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1 |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完整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文件、技术说明文件、投标资格文件、投标保证金(如本项目要求缴纳保证金); |
2 | 投标文件包括有效的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或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
3 | 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本项目要求缴纳保证金); |
4 | 投标文件为有效签署; |
5 |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6 | ①投标报价(含单项报价,如有要求)等于或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②如有,对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 ③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7 | 投标文件没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加注“★”号的条款要求的内容; |
8 |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未加注“★”号的条款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项数; |
9 | 投标文件未发现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条款情形;未发现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结论 |
备注:评标委员会评审时:
1.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评标委员会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商务评审表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综合实力 | 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平台(网址:http://**)的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所提供资料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2、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不足导致不能办理相应认证证书的,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成立时间不足,不能办理认证”的书面证明材料,按已经获得计分。 | 6 |
2 | 同类项目业绩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同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5 |
3 | 用户评价 | 上述有效业绩中,获得用户评价为优秀或好评或90分以上(或同类意思表述)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①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 ②须与投标人上述提供的2019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的用户单位一致; ③用户满意度评价须经用户单位盖章,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方可计分,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5 |
4 | 履约能力(包括人员素质、管理水平) | 1.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项目团队、人员构成及分工,人员架构合理且分工明确,得2分;项目团队、人员构成及分工,人员架构不合理或分工不明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有企业内部管理、质量控制制度且合理,得2分;制度存在缺陷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总分 | 20 |
备注:
1.投标人应根据评审项目或内容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未提供各项评审的相关内容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以致评委无法做出准确评判时,该项得分为0分。
技术评审表
备注:
1.投标人应根据评审项目或内容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未提供各项评审的相关内容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以致评委无法做出准确评判时,该项得分为0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三《商务评审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表四《技术评审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5)若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报价超出部分应予剔除;
(6)若各分项报价中同种规格型号、名称的货物价格不一致,则按就低不就高(报价免费的除外)的原则确定该分项货物的单价,修正投标报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3.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如有,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技术响应程度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 “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对技术要求进行逐一响应,本小项共15分: (1)全部满足或优于,得15分; (2)负偏离总数≤10项 的,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1.5分 ; (3)负偏离总数>10项的,得0分。 (注:凡是标有序号的一般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15 |
2 | 供货、安装方案 | 根据供应商的供货、安装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1、根据供货、安装服务方案完整,货物来源有保障,进度安排合理,安全、质量控制措施全面、合理、可行,得17分; 2、根据供货、安装服务方案较完整,货物来源有保障,进度安排较合理,质量控制措施较全面、较可行,得10分; 3、供货、安装服务方案一般,进度安排较混乱,质量控制措施不完善,得3分; 4、供货、安装服务方案全面性极差、进度安排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17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效率、售后的承诺、培训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 1、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整、保障措施充分完善、培训方案健全合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18分; 2、售后服务方案较完整、保障措施较完善、培训方案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用户需求,得10分; 3、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性一般,保障措施不完善、培训方案可行性较差,较难满足用户需求,得3分; 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0分。 | 18 |
总分 | 50 |
合同文本
项目名称:
* 方:
* 方:
签订日期:
签约地点:
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但不得对采购、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货 物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
* 方:
*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招标公司的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双方经协商确定,*方向*方订购 ,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 合同货物
*方负责向*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货物及负责安装调试。
品名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备注 |
2. 合同总价
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即¥ 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货物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费、货物进口所需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保险费、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间包括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 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澄清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 技术要求
*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行业规范、样品标准和环保要求及*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货物的检测报告。
5. 合同货物包装、交货、安装及验收
5.1 合同货物的包装
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方承担。
5.2 合同货物的交货
5.2.1 *方交货时间:
5.2.2 *方交货地点:
运输过程中因故发生的货物数量、质量问题及损失所产生费用由*方负责。
5.3 合同货物的安装
5.3.1 *方负责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调试至正常运作并通过验收及格,安装调试所需一切费用由*方负责。
若因安装调试导致货物性能问题,致使*方产品出现任何质量、工艺问题,该后果由*方承担。
货物到达*方指定地点后次日起视同为通知安装之日,*方应在*方通知安装之日起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5.3.2 *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货物、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 货物的验收
5.4.1 合同货物安装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5.4.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方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5.4.3 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货物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5.5 *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5.6 *方有权根据*方的投标响应情况对所交付的货物进行抽检,双方同意因货物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的, (略) 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投标响应情况的,鉴定费用由*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投标响应情况的,鉴定费用由*方承担,同时限期整改。
6.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方保证合同货物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货物保质保用期为本项目有关部门验收签字之日起为 年。
保质保用期内非因*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方应提供免费咨询电话。*方应在收到*方通知后 6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技术要求另有规定除外),48小时内处理完毕。如在48小时内无法处理完毕,*方应提供*方同意的合理解决方案,否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及时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方承担。
保质保用期后*方对合同货物提供终身免费保修服务,如需更换零配件,*方只收取零配件费,在硬件无改变的情况下,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下列情况*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不按照*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货物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货物;
6.3 *方无偿培训*方使用及维修人员,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按*方安排。
6.4 产品必须由卖方负责完成首次计量强制检定。
7. 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货物到*方指定地点交付后,*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8%货款,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方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7%货款,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一年后*方一次性支付*方合同总价的剩余5%货款。凭以下有效文件由*方按上诉方式支付货款: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方公章)
(4)中标通知书
8.技术服务
8.1 *方应派员到*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8.2 *方应按*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配合、协调*方及有关单位工作,积极推进合同执行进度。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客观的、不能克服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供货相关问题,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合同执行问题。
10. 索赔
10.1 如*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方提出索赔。
10.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确认*方对*方就质量问题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方应按照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赔偿事宜:
10.3*方提供货物存在严重问题,*方要求退货的,*方应将相应货款退还给*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0.4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10.5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方因更换、维修货物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6 如果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方未作答复,则视为*方已默认接受上述索赔(包括金额、方式等)。*方将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减索赔金额。如果该些扣减款项不足以补偿损失,*方有权向*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赔偿。
11.违约与处罚
11.1 *方未能按时交货的,每拖延1天须向*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方逾期 15 天以上未交货的,*方有权拒绝收货并解除本合同。*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合同的,*方应退回*方已付预付款,并双倍返还定金。
11.2 *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方有权拒收,*方应退回*方已付预付款,并双倍返还定金。
11.3 *方逾期未能完成安装和调试的,每拖延1天,须向*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1.4 自*方通知安装之日起 20 天内因*方原因货物未能安装验收合格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方应退回*方已付款项,并向*方双倍返还定金。
11.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方违约和造成*方损失的行为,违约金和相应赔偿款项优先从*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方扣除部分违约金和相应赔偿款项的,不代表*方放弃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权利。
12 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3. 通知送达
*方送达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话/电邮),送达地址: ,*方按本地址通知即视为送达*方;如*方送达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发生变更,*方应于变更前 日内书面通知*方,否则,由*方承担所有法律后果。
14. 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5.其他
15.1本合同正本九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方执七份,*方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
15.2本合同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方: *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需填写):
签约代表 :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纳税人识别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 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 | 一批 | 1家 |
三、采购项目基本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
2. 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货物外观清洁。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3. 对于影响货物正常使用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供应商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4. 供应商投标时所承诺提供的货物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停产(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如果未能按原价提供更优质的货物,则按违约处理。
5. 供应商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招标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中标人所提供的未达到所承诺准确率产品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6. 由中标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并适宜本项目实施地点的气候条件。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项目方案、货物供货、运输、保管、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8. 带“★”号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 投标人如获中标资格,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中标人如有违反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招标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中标合同。
2.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包含学生校服的样式设计以及所有物料的购置、生产、包装、运输、检验、完税、售后服务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如果投标人在成交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序号 | 位置 | 产品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一楼阶梯教室 | 礼堂椅 | (一)礼堂排椅的参数、技术要求: | 位 | 154 |
| |
2 | 一楼阶梯教室 | PVC地胶 | (一)PVC地胶(包含安装及铺料) 1、规格(m):2*20 | 平方米 | 236 |
| |
3 | 一楼阶梯教室 | 卷帘 | (一)遮光面料卷帘(颜色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搭配); | 平方米 | 90 | | |
4 | 一楼阶梯教室 | 吸音墙板 | (一)吸音墙板(包含安装及铺料) 1、吸引板规格(mm)2440*1220*16,中间加龙骨,夹3mm隔音棉. 2、总厚度(mm):50,.耐磨层厚度(mm):0.25, 防火等级:B1。 | 平方米 | 172 |
| |
5 | 音乐室舞蹈室窗帘 | (一)窗帘布技术参数: 1、一等品窗帘布(环保遮光布)。 2、材料要求:涤纶。含有:锦纶;聚酯纤维棉;麻成分。 3、加工工艺:布帘打皱须从顶到脚上下一致。与轨道的连接方式为扣眼式,需使用304不锈钢叉钩。按照1:2.5倍比例打皱,车3cm边,在正常情况下为10cm脚,超2米8高布幅的,为3~5cm脚,帘布周边需缝合铅线,帘布脚需缝合多块铅块增加窗帘布整体垂直感。 4、布帘2面料的品质检测要求: (1)耐光色牢度:≥5 (2)织物密度(根/10cm):经线≥145D;纬线≥145D (3)门幅:280cm;克重:1100左右 (4)水洗尺寸变化率(%):经向+3.0-‐3.0;纬线+3.0-‐3.0 (5)遮光率:≥90 (6)防水:≥CmH20 (7)防尘:≥KN90 (8)隔音:30-40d? (9)隔热:10℃-30℃ 5、防紫外线性能:UPF紫外线防护系数≥40 6、T(UVA)AV(%)-(313mm-400波段到平均投射比)≥0.05% 7、T(UVA)AV(%)-(313mm-400波段到平均投射比)≥0.05% 8、*醛去除率(≥99%)符合GB18401-2010标准 9、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符合GB18401-2010标准 10、燃烧性能:符合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B1级别标准。 (二)布带技术参数: 1、采用≥80g加密织带,不缩水不变形。 2、布带的品质检测要求:水洗尺寸变化率:长度方向≥-0.9,宽度方向≥-0.4;纤维含量:100%聚酯纤维。 3、技术标准:*醛含量: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三)轨道、吊轮、卡扣、墙码技术参数: 1、采用米白色高硬度喷漆铝合金道轨,规格≥25mm×27.5mm,外壁有弧形凸槽加强筋,壁厚为≥1.4mm。每米轨道重量≥0.35kg/m,油漆附着力以及硬度皆符合要求。导轨成品每米最大承重25KG。 2、安装采用304不锈钢螺纹钉。3.吊轮滑动顺畅自如,在导轨倾斜角度≤15°时,吊轮能顺畅滑落,低噪音,单个吊轮最少承重5KG,结实耐用,能拉动10万次以上。4.用不锈钢挂钩和吊环,不锈钢封口。5.墙码需符合≥1.5mm厚度304不锈钢材质,表面处理:喷白色。 | 平方米 | 104.97 |
五、项目商务要求:
1. 基本要求
1.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招标人需求的内容拟定合同条款。
1.2 交货地点及交货完工期
1.2.1 交货地点: (略) 海珠区江南西路杏园大街81号;
1.2.2 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30天内完成生产备货;由采购人通知入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2. 验收
2.1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的有关规定由招标人进行验收。
2.2 质量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招标人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3.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货物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交付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8%货款,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招标人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7%货款,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一年后招标人一次性支付中标人合同总价的剩余5%货款。凭以下有效文件由招标人按上诉方式支付货款: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招标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请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注意:
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格式(供参考)所要求的内容,请按顺序制作编排,并请编制目录和页码,否则有可能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2.招标文件提供的注明“如适用”、“如要求”、“如有”、“选用”的格式,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用。投标人认为不需要提供的,可以在相应格式中注明“不适用”或“无此内容”保留相关格式(并按格式盖章和签署,如有要求);也可以不注明任何内容仅保留相关格式(可以不盖章不签署);也可以删除不需要的格式。
3.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中已经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可仅列明所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4.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须注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各方资料及盖章签署。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本部分格式要求。
5.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备注内容,仅是对格式的补充说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删除备注说明内容。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文件编号: )
(标段号: (如适用))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目录
(以下目录仅做参考,投标人可展开细化)
○、评审索引表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如有)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分项报价表(如适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十一、其他资料
○、评审索引表
注:投标人注意,请按照如下补充格式(投标人可扩展)提供评审资料索引表。投标人如果不提供,不作为否决条件,但有可能影响评委查阅相关资料。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以《第三章 评标办法》为准。
○-1资格性评审索引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简述(如有)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1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 | 第( )页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简述(如有)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
1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 | 第( )页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简述(如有)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1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 | 第( )页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简述(如有)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1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 | 第( )页 |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的投标价格提供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所要求的货物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交货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权书。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可以作为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不需再重复提供。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本授权书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投标截止日后 (投标有效期)天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权书。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可以作为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不需再重复提供。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本项目不适用
致: (略)
本单位已按“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文件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于 年 月 日前以 (付款形式)方式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
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情况:(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汇出时间: 年 月 日;
汇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汇款账户名称: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账户名)
帐 号: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账号)
开户银行: 省 市
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
(单位公章)
二〇一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手机:
附:我方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粘贴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项目招标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备注:
1.此为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样本,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提供,但不能偏离且不限于以上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可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的相应格式。
3.投标人使用金融机构、担保公司或保险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函的,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招标人(保险受益人须为招标人)。
(略) :
我方为“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文件编号: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符合退还条件时请代划入下列账户:
保证金提交方式 | □银行转账 □银行汇票 □支票 |
开 户 人 名 称 | |
开 户 银 行 | |
银 行 账 号 | |
汇 入 地 点 | |
总 金 额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法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采用其他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须提供此说明。
(一)实质性条款响应表(带“★”的条款)(如有)
序号 | 招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状态(正/负/无偏差) | 偏差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页码 (如有) |
1 | |||||
2 | |||||
…… |
(二)重要条款响应表(带“▲”的条款)(如有)
序号 | 招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状态(正/负/无偏差) | 偏差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页码 (如有) |
1 | |||||
2 | |||||
…… |
(三)一般条款响应表(不带“★”和“▲”的条款)
序号 | 招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状态(正/负/无偏差) | 偏差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页码 (如有) |
1 | |||||
2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中(包括但不限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供货要求》等)各商务、技术条款有偏离或不能响应的条款逐一如实填写上表。
2.上表中“偏差状态”应根据偏差的状态分别填写“正偏差”或“无偏差”或“负偏差”;“正偏差”或“负偏差”应在“偏差说明”列中进行说明。
3.招标文件中带“★”或“▲”的重要性条款(如有),投标人须逐项标识清楚。
4.如果投标人对一般条款(指不带“★”和“▲”的条款)无任何偏差,可在对应表格的第一行填写“无偏差”,可不详细填写一般条款内容。
分项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以上各分项合计总报价应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2.如招标文件提供了货物清单,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货物清单逐项提供各分项货物及相关服务报价;如招标文件没有提供货物清单,投标人可参照本表格式提供各分项货物及相关服务报价,也可以自定格式提供各分项货物及相关服务报价。
3.投标人提供各分项货物及相关服务报价,应明确列明各分项货物名称、数量及关键(主要)内容(如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商、产地等),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货物清单(如有)逐项列明分项货物的,如中标,招标人有权按照对项目最有利原则要求中标人完善,招标人无需另外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需在电子文档里放入《分项报价表》(如有)的 excel 格式文件。
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投标人各类资质证书 (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如无要求,不需提供)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如有)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投标货物制造商名称 | (可仅对关键或重要货物制造商进行说明)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货物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如无要求,不需提供) | |||
备注 |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全称) |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法人股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出资额 (人民币 万元) | 出资方式 | 占全部股份比例 |
1 | ||||||
… |
名称变更、机构并立、分立情况表(如有)
发生日期 | 事项 | 核准机构 | 有效期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 |
备注:
1.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上述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如不具有相应情况,可填写“无”。
3.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分别列表说明。各成员提供的自身独立的证明材料(如有)均可以由《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方式加盖公章及签署。
4.填写《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请注意:
(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 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 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全部填写。
(4)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股东或出资人构成情况,具体信息情况应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查询的信息一致。
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分别提供)。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或总代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或总代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或总代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或总代理)的 (货物名称)进行 (略) 南武中学附属学校阶梯室用品采购项目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书签署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的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止,若投标人未中标,其有效期至该项目采购活动结束时自动终止。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制造商(或总代理)名称(加盖公章):
制造商(或总代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人职务:
签署人部门:
备注:
1.本格式仅为生产厂家(制造商或总代理商)授权书的参考格式,可根据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2.投标人非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书时,应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厂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授权书等);若属于总代理商授权的,如招标文件有要求,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向总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四)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要求)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名称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范围 |
1 | 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提供本项目投标登记或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最终以招标代理机构的记录为准) | |
2 | 其他资格条件(如要求)(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逐项列明) |
备注:除上述(一)至(三)证明文件外,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作出说明并在上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要求,相关业绩、拟投入人员等可参考格式十一出具)
请投标人根据《供货要求》、《技术评审表》、《商务评审表》的相关要求提出本次投标的货物选型及具体技术性能指标,格式及内容自定,必要时附相关证明材料。货物应与《分项报价表》中的货物(如有)保持一致。(格式自定)
九、技术支持资料请投标人根据《供货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评审表》、《商务评审表》的相关要求提供所投标货物的技术支持资料。(格式自定)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请投标人根据《供货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评标办法中的《技术评审表》、《商务评审表》的相关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格式自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款)规定的其他资料(如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在此提供,可参考以下格式。
其他资料汇总表
序号 | 其他资料名称(说明事项)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范围(如有) |
1 | 拟派人员情况(如有) | |
2 | 类似项目业绩(如有) | |
3 | 获得的荣誉、资信、认证情况(如有) | |
…… | …… |
备注:证明材料不需要重复提供,可注明所在页码。
序号 | 姓名 | 本项目任职(岗位) | 最高学历 | 毕业专业 | 职称 名称 | 职称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范围(如有)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 |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服务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要内容 | 合同签订时间 | 业主名称及联系电话 | 合同金额 (万元)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范围(如有) |
第( )页 | ||||||
…… |
颁发日期 | 名称 | 颁发机构 | 等级(如有) | 证明材料(如有,在投标文件页码) |
年 月 日 | 第( )页 | |||
…… |
备注:
1.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其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作出补充说明并在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内容已在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做出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表中可以直接引用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的页码范围。如果投标人无上述任何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请在表中第一行填写“无其他资料说明”。
2.拟派人员情况:“毕业专业”可填写最高学历专业;拟派人员的相关材料如评审表中对相关材料作出要求的,按其要求提供;如评审表中未对相关材料作出要求的,可以提供人员资料不限于身份证明、毕业证、职称证、注册执业证、职业资格证、其他资格证(如培训证、上岗证、操作证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等;对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团队人员)(如要求),投标人可以分别以履历表形式具体说明情况(格式自定)。
3.类似项目业绩:业绩的相关材料如评审表中对相关材料作出要求的,按其要求提供;如评审表中未对相关材料作出要求的,提供反映业绩各方当事人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当事人盖章签署等合同关键页及验收报告或经业主确认的验收证明等。
4.获得的荣誉、资信、认证(资质)情况:根据资格条件和评分因素对应内容的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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