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金大整治、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专项行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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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金大整治、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专项行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公共资金大整治、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专项行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作者: 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

四川 (略) 受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的委托,就公共资金大整治、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专项行动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藏财采*17173

二、采购项目名称:公共资金大整治、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专项行动采购项目(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公共资金大整治、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专项行动采购,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件:

包件一:开展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专项整治工作,预算金额54.6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元整),拟对3家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专项整治工作;

包件二:开展财经纪律及财会监督检查工作,预算金额126.75万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略) 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经纪律及财会监督检查工作;

详细的技术、商务要求见第6章。

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选择多个包件进行投标的,必须按包件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包件一、包件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8.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4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5章。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3日23:59(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网址:http://**)

提示: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2)投标人只有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9:5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请投标人按时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准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大会。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不用线下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文件,仅需线上上传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线上完成开标等流程即可。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联 系 人:马老师

电 话:089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区北京西路23号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通讯地址: (略) 城关区江冲路以东、贡布堂 (略) 南区6幢1单元801。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0891-*(报名相关事宜咨询)

采购文件获取:*@*q.com

采购项目咨询:*@*q.com

开取发票:*@*q.com

2023年11月15日

公共资金大整治、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专项行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作者: 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

四川 (略) 受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的委托,就公共资金大整治、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专项行动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藏财采*17173

二、采购项目名称:公共资金大整治、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专项行动采购项目(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公共资金大整治、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专项行动采购,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件:

包件一:开展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专项整治工作,预算金额54.6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元整),拟对3家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专项整治工作;

包件二:开展财经纪律及财会监督检查工作,预算金额126.75万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略) 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经纪律及财会监督检查工作;

详细的技术、商务要求见第6章。

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选择多个包件进行投标的,必须按包件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包件一、包件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8.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4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5章。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3日23:59(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网址:http://**)

提示: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2)投标人只有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9:5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请投标人按时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准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大会。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不用线下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文件,仅需线上上传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线上完成开标等流程即可。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联 系 人:马老师

电 话:089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区北京西路23号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通讯地址: (略) 城关区江冲路以东、贡布堂 (略) 南区6幢1单元801。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0891-*(报名相关事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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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咨询:*@*q.com

开取发票:*@*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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