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阅享·光明芳华”读书会活动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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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阅享·光明芳华”读书会活动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阅享·光明芳华”读书会活动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党建工作办 填报日期:2023年11月16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新湖街道“阅享·光明芳华”读书会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提供新湖街道“阅享·光明芳华”读书会活动服务。

承办方根据组织单位要求,制作活动物料和场地布置等相关服务,如组织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及补充条款,承办方应及时按要求修改。

根据组织单位要求,承办方在项目过程中安排专业团队为组织单位提供答疑服务,配合组织单位解决问题,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根据组织单位要求,承办方做好相关工作。

项目预算金额:49999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党建工作办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 075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6日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 (略) 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阅享·光明芳华”读书会活动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党建工作办 填报日期:2023年11月16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新湖街道“阅享·光明芳华”读书会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提供新湖街道“阅享·光明芳华”读书会活动服务。

承办方根据组织单位要求,制作活动物料和场地布置等相关服务,如组织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及补充条款,承办方应及时按要求修改。

根据组织单位要求,承办方在项目过程中安排专业团队为组织单位提供答疑服务,配合组织单位解决问题,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根据组织单位要求,承办方做好相关工作。

项目预算金额:49999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党建工作办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 075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6日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 (略) 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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