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迪庆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迪庆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2023年,迪庆卫生健康委以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为中心,密切结合报委的实际,广泛开展法制建设工作,把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卫生健康系统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委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卫生健康法治工作,把法治卫生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专题听取卫生法治工作汇报,审议相关工作,研究解决法治卫生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2023年度迪庆州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中强化了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学法纳入了理论学法治思想》《谈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宪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3修订)》,全面增强法治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巩固法治建设基础。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卫生健康年度工作安排,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一是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委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任务亲自督查,重要问题亲自过问,带头遵法守法。二是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监股,负责处理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
(二)强化队*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一是抓好“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机关工作人员普法学竞争审查,为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我委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明确审查范围和程序,切实提高审查业务能力,增强规范管理意识。三是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持续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及时完善调整。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一是继续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行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二是进一步落实“五减一优”工作改进措施。对可以移交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卫健委移交到政务服务局卫健委窗口办理,努力做到“一站式”服务,三是州、 (略) 、 (略) 开通微信公众号和自助设备预约挂号服务。可以通过自助设备缴费和打印检查报告单,避免人员拥挤,方便广大百姓就诊,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和看病就医满意度。
(五)推行“三项制度”,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 (略) 关于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要求,我委及所属执法主体信息、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流程图均通过迪庆州人民政府平台进行公示,重大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由委机关进行审核,程序规范,做到了应审核尽审核。二是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认真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迪庆州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州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迪司发〔2023〕7号)要求, (略) 卫生监督所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共抽查6份案卷,其中公共场所3卷,医疗卫生3卷,全部合格案卷。州卫生监督局自查自评2个案卷,合格率100%。根据抽查及自查情况,报送优秀案卷3卷。
(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监管领域全覆盖。将其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工作一起作为卫生健康部门监管的有效方式常抓不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覆盖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行业,2023年度抽取部门联合任务2件,“部门内任务402件,抽查检查任务完结率98%,抽查检查结果公示率100%。
八)严厉打击医疗乱象,推进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联合多部门制定《迪庆州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推进多部门共同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部门内进一步落实迪庆州卫健委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责任机制。
(九)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对医疗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等监管方面行业全面监督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2023年累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3份,卫生行政处罚案件26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 4万元,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监督员违法违纪案件。
(十)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社会件监督。一是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卫生健康政府信息的权利,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突出重点领域、规范公开程序,及时公开工作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二是建立健全《迪庆州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严格依据《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受理范围、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实施投诉举报查处,坚持一事一办一结一反馈。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依法落实行政应诉职责,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2023年度未发生被复议、被诉讼的案件。四是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公布信访投诉举报电话,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下一步打算
2024年,卫健委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相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夯实卫生健康基础,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整体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迪庆卫生健康委
2023年11月10日
迪庆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2023年,迪庆卫生健康委以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为中心,密切结合报委的实际,广泛开展法制建设工作,把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卫生健康系统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委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卫生健康法治工作,把法治卫生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专题听取卫生法治工作汇报,审议相关工作,研究解决法治卫生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2023年度迪庆州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中强化了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学法纳入了理论学法治思想》《谈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宪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3修订)》,全面增强法治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巩固法治建设基础。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卫生健康年度工作安排,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一是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委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任务亲自督查,重要问题亲自过问,带头遵法守法。二是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监股,负责处理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
(二)强化队*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一是抓好“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机关工作人员普法学竞争审查,为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我委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明确审查范围和程序,切实提高审查业务能力,增强规范管理意识。三是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持续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及时完善调整。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一是继续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行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二是进一步落实“五减一优”工作改进措施。对可以移交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卫健委移交到政务服务局卫健委窗口办理,努力做到“一站式”服务,三是州、 (略) 、 (略) 开通微信公众号和自助设备预约挂号服务。可以通过自助设备缴费和打印检查报告单,避免人员拥挤,方便广大百姓就诊,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和看病就医满意度。
(五)推行“三项制度”,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 (略) 关于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要求,我委及所属执法主体信息、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流程图均通过迪庆州人民政府平台进行公示,重大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由委机关进行审核,程序规范,做到了应审核尽审核。二是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认真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迪庆州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州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迪司发〔2023〕7号)要求, (略) 卫生监督所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共抽查6份案卷,其中公共场所3卷,医疗卫生3卷,全部合格案卷。州卫生监督局自查自评2个案卷,合格率100%。根据抽查及自查情况,报送优秀案卷3卷。
(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监管领域全覆盖。将其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工作一起作为卫生健康部门监管的有效方式常抓不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覆盖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行业,2023年度抽取部门联合任务2件,“部门内任务402件,抽查检查任务完结率98%,抽查检查结果公示率100%。
八)严厉打击医疗乱象,推进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联合多部门制定《迪庆州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推进多部门共同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部门内进一步落实迪庆州卫健委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责任机制。
(九)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对医疗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等监管方面行业全面监督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2023年累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3份,卫生行政处罚案件26件,罚没款共计人民币 4万元,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监督员违法违纪案件。
(十)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社会件监督。一是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卫生健康政府信息的权利,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突出重点领域、规范公开程序,及时公开工作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二是建立健全《迪庆州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严格依据《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受理范围、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实施投诉举报查处,坚持一事一办一结一反馈。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依法落实行政应诉职责,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2023年度未发生被复议、被诉讼的案件。四是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公布信访投诉举报电话,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下一步打算
2024年,卫健委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相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夯实卫生健康基础,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整体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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