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寺镇生活垃圾转运、无害化处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福寺镇生活垃圾转运、无害化处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福寺镇生活垃圾转运、无害化处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表:安采计备[2023]28号 2、项目名称:安福寺镇生活垃圾转运、无害化处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39.8(万元) 5、采购需求:安福寺、紫荆岭垃圾压缩站压缩的生活垃圾每年约11200吨转运至石宝山垃圾填埋场(安福寺压缩站至石宝山垃圾填埋场28公里,紫荆岭压缩站至石宝山垃圾填埋场27公里)无害化处理所需运输综合费用(含运输费用、人员工资、保险等)。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特殊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略) 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主管部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供应商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说明:①响应文件中粘贴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提供。 ②响应人未按规定报名、领取采购文件等资料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将对资格后审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5日至2023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福寺镇人民政府208室) 3、方式: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 (略) 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福寺镇人民政府322室)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5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2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参加会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参加会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截止时间前到达地点签到并参加会。 2、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安福寺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略) 安福寺镇 联系人:韩晓路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福寺镇人民政府322室 联系人:闫刚 联系电话:* |
项目概况 安福寺镇生活垃圾转运、无害化处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表:安采计备[2023]28号 2、项目名称:安福寺镇生活垃圾转运、无害化处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39.8(万元) 5、采购需求:安福寺、紫荆岭垃圾压缩站压缩的生活垃圾每年约11200吨转运至石宝山垃圾填埋场(安福寺压缩站至石宝山垃圾填埋场28公里,紫荆岭压缩站至石宝山垃圾填埋场27公里)无害化处理所需运输综合费用(含运输费用、人员工资、保险等)。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特殊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略) 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主管部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供应商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说明:①响应文件中粘贴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提供。 ②响应人未按规定报名、领取采购文件等资料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将对资格后审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5日至2023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福寺镇人民政府208室) 3、方式: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 (略) 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福寺镇人民政府322室)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5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2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参加会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参加会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截止时间前到达地点签到并参加会。 2、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安福寺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略) 安福寺镇 联系人:韩晓路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安福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福寺镇人民政府322室 联系人:闫刚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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