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历史围填海区域水系绿化管理范围划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开展历史围填海区域水系绿化管理范围划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意见的函》(自然资函〔2022〕540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1〕56号)要求,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厅研究形成了《关于开展历史围填海区域水系绿化管理范围划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了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决策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征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 (略) 西溪路1 (略) 自然资源厅海域海岛管理处,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ina.com。
联系人:王子豪 电话:*。
附件:《关于开展历史围填海区域水系绿化管理范围划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关于开展历史围填海区域水系绿化管理范围划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略) 自然资源厅
2023年11月17日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意见的函》(自然资函〔2022〕540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1〕56号)要求,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厅研究形成了《关于开展历史围填海区域水系绿化管理范围划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了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决策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征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 (略) 西溪路1 (略) 自然资源厅海域海岛管理处,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ina.com。
联系人:王子豪 电话:*。
附件:《关于开展历史围填海区域水系绿化管理范围划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关于开展历史围填海区域水系绿化管理范围划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略) 自然资源厅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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