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沙河水库服务中心水利行业节水型社会单位示范创建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枣阳市沙河水库服务中心水利行业节水型社会单位示范创建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11-17 16:03 来源:湖北振 (略)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YSL*
1.2项目名称: (略) 沙河水库服务中心水利行业节水型社会单位示范创建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20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1.5采购需求: (略) 沙河水库服务中心水利行业节水型社会单位示范创建编制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4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内,且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如同时具备,则给予该项产品价格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0号至2023年11月24号,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每套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0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告媒体:枣阳人民政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
授权委托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③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3年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或带二维码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水利局
地址: (略) 光武路
联系方式:张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振 (略)
地址: (略) 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
联系方式:张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日期:2023-11-17 16:03 来源:湖北振 (略)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YSL*
1.2项目名称: (略) 沙河水库服务中心水利行业节水型社会单位示范创建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20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1.5采购需求: (略) 沙河水库服务中心水利行业节水型社会单位示范创建编制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4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内,且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如同时具备,则给予该项产品价格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0号至2023年11月24号,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每套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0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告媒体:枣阳人民政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
授权委托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③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3年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或带二维码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水利局
地址: (略) 光武路
联系方式:张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振 (略)
地址: (略) 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
联系方式:张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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