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城区环卫保洁托管运营费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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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城区环卫保洁托管运营费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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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寿县城区环卫保洁托管运营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并于2023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ZB-W2023-026

项目名称:灵寿县城区环卫保洁托管运营费项目

预算金额:*.7元

最高限价:*.7元

采购需求:灵寿县城区环卫保洁托管运营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并及时关注项目有无更正公告。

方式:其他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受理质疑单位及电话: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五一 0311-*

1.投标报名及招标的获取

1.1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电子招标。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提出。

1.2编制投标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具体事宜可联系400-707-3355。若投标人在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投标人客服电话:400-0311-616。

1.3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招标通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1.4 (略) 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注册完之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下载采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内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PDF格式投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采购及上传投标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盲抽、盲评”,盲抽评标专家,盲评即投标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的评审方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

3.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递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4.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灵寿县人民西路51号

联系方式:陈五一 0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灵寿县 (略)

地址: (略) (略) 灵寿县灵寿镇建设大街

联系方式:黄敏霞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敏霞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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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参与投标,请在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请及早办理河北CA,并在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河北CA驱动,以免影响参与和投标。(注:建议使用IE11版本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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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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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寿县城区环卫保洁托管运营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并于2023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ZB-W2023-026

项目名称:灵寿县城区环卫保洁托管运营费项目

预算金额:*.7元

最高限价:*.7元

采购需求:灵寿县城区环卫保洁托管运营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并及时关注项目有无更正公告。

方式:其他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受理质疑单位及电话: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五一 0311-*

1.投标报名及招标的获取

1.1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电子招标。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提出。

1.2编制投标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具体事宜可联系400-707-3355。若投标人在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投标人客服电话:400-0311-616。

1.3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招标通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1.4 (略) 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注册完之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下载采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内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PDF格式投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采购及上传投标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盲抽、盲评”,盲抽评标专家,盲评即投标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的评审方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

3.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递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4.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灵寿县人民西路51号

联系方式:陈五一 0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灵寿县 (略)

地址: (略) (略) 灵寿县灵寿镇建设大街

联系方式:黄敏霞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敏霞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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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投标,请在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请及早办理河北CA,并在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河北CA驱动,以免影响参与和投标。(注:建议使用IE11版本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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