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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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我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工作,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质量,保证各项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公开征集我局2024年1月-2025年12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一、申报材料和要求

  1.报名的代理机构要求是注 (略) 四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的“ (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的入库单位,报名入库的代理机构应提供以下备案资料: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信用证明;

  (4)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无不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须有网址链接,打印(或截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5)报名单位需提交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6)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7)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和职工社保缴交证明;

  2.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专职人员名单网页打印件,并附上网址链接。

  3.办公场所满足采购代理工作需求,有专门设有开标室、评标室、抽取专家室、样品陈列室、档案室等各功能室的照片,且监控覆盖以上场所,须提供包含以上场所画面的监控照片(照片要求清晰可辨),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能体现租赁场所面积和平面图);

  4.内控制度完善,提供相关制度文件。

  (1)采购流程控制制度。

  (2)档案管理制度。

  (3)采购质量风险控制制度。

  (4)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5)内部管理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分工。

  以上申报材料需按照顺序做好目录,加盖公司公章和骑缝章,装订成册(1份),提交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有效,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取消入围资格。

  二、申报材料递交时间:11月17日-11月24日18:00止,超过递交时间申报无效。

  三、申报材料递交地点: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920, (略) 商务局办公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利光,0591-*。

  五、审核入围: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完整、符合要求且真实无误的,即可入库。入库名单确定后将在局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录入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入选的代理机构为期2年,期满前30日重新公开征集,期间如有代理机构因违反规定被停止代理资格,由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取消,并在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宜:报名单位受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罚的,或近5年与我局合作中有不良记录的,不予入围。

(略) 商务局

**日

  为规范我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工作,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质量,保证各项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公开征集我局2024年1月-2025年12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一、申报材料和要求

  1.报名的代理机构要求是注 (略) 四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的“ (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的入库单位,报名入库的代理机构应提供以下备案资料: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信用证明;

  (4)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无不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须有网址链接,打印(或截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5)报名单位需提交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6)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7)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和职工社保缴交证明;

  2.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专职人员名单网页打印件,并附上网址链接。

  3.办公场所满足采购代理工作需求,有专门设有开标室、评标室、抽取专家室、样品陈列室、档案室等各功能室的照片,且监控覆盖以上场所,须提供包含以上场所画面的监控照片(照片要求清晰可辨),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能体现租赁场所面积和平面图);

  4.内控制度完善,提供相关制度文件。

  (1)采购流程控制制度。

  (2)档案管理制度。

  (3)采购质量风险控制制度。

  (4)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5)内部管理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分工。

  以上申报材料需按照顺序做好目录,加盖公司公章和骑缝章,装订成册(1份),提交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有效,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取消入围资格。

  二、申报材料递交时间:11月17日-11月24日18:00止,超过递交时间申报无效。

  三、申报材料递交地点: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920, (略) 商务局办公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利光,0591-*。

  五、审核入围: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完整、符合要求且真实无误的,即可入库。入库名单确定后将在局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录入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入选的代理机构为期2年,期满前30日重新公开征集,期间如有代理机构因违反规定被停止代理资格,由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取消,并在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宜:报名单位受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罚的,或近5年与我局合作中有不良记录的,不予入围。

(略)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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