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康布尔公司环保型多功能纳米增产处理剂物资采购
西安康布尔公司环保型多功能纳米增产处理剂物资采购
招标编号:2023-WZ-9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安康布尔公司环保型多功能纳米增产处理剂物资采购 招标人为西安康布尔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西安康布尔公司环保型多功能纳米增产处理剂物资采购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物资为非危化品,使用单位为西安康布尔 (略) 。本次公开招标共设一个标段,拟采用框架招标的形式选定一名中标人,项目预计采购金额540万元(含13%税(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则该项目税率随之调整));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见表1。
表1 货物需求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最高投标限价(含13%税) 技术标准
1 环保型多功能纳米增产处理剂 1000KG/桶 *元/吨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注:1、以上价格为含包装、仓储、运输、管理、检验、技术服务、税费(13%)、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对后续实际采购数量做出任何承诺,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含税报价(单价)均不得超过上表中产品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月内采购产品单价按中标单价结算;3个月后且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 (略) 场价格等外界因素引起产品生产综合成本变化,导致产品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含)投标报价10%,招标人可与中标供应商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启动价格商谈程序调整采购价格。
数量调整说明:采购的数量根据招标方实际需求为结算依据。2.2交货地点:新 (略) 。
2.2交货地点:新 (略) 。
2.3交货期:分批次供货,每批产品自委托方下发订单后15日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6支付方式:每批产品货到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入库)单,13%增值税发票及其他结算单据办理结算手续,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之后一次性付清。
2.7质量保证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1.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时,制造商为有效投标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不同代理商同时投标时,取得针对本项目投标唯一授权函的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制造商分支机构的产品视为制造商的产品。
3.1.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及第三方检测机构2023年1月1日以后出具所投标产品的产品检测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及第三方检测报告中所检测产品的指标须优于或等同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指标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CMA或者CNAS”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提供认证证书查询截图,且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需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站(http://**)上备案,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上级组织的审计报告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盖章的最新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信誉要求
3.3.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3.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1-3.3.2条由投标人提供截屏)
3.3.3 投标人承诺自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未 (略) 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谈判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发生的、投标人自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3.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4.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条件。
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5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转委托,投标人须提供不得分包或转包/转委托本项目的承诺。
3.4.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技术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
3.4.7投标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事故,需提供近三年在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承诺书。
(3.4.5—3.4.7须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未按要求提供承诺书,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8日09:00:00至2023年11月23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1月29日09:0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50000元(大写*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 (略) 大庆分行;行号:*;银行账号:*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康布尔 (略)
联 系 人:黄波
联系方式:010-*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 (略) 西安分公司
地 址: (略) 凤城二路蓝海风中心22楼
联 系 人:刘红
电 话:029-*
招标编号:2023-WZ-9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安康布尔公司环保型多功能纳米增产处理剂物资采购 招标人为西安康布尔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西安康布尔公司环保型多功能纳米增产处理剂物资采购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物资为非危化品,使用单位为西安康布尔 (略) 。本次公开招标共设一个标段,拟采用框架招标的形式选定一名中标人,项目预计采购金额540万元(含13%税(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则该项目税率随之调整));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见表1。
表1 货物需求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最高投标限价(含13%税) 技术标准
1 环保型多功能纳米增产处理剂 1000KG/桶 *元/吨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注:1、以上价格为含包装、仓储、运输、管理、检验、技术服务、税费(13%)、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对后续实际采购数量做出任何承诺,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含税报价(单价)均不得超过上表中产品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月内采购产品单价按中标单价结算;3个月后且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 (略) 场价格等外界因素引起产品生产综合成本变化,导致产品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含)投标报价10%,招标人可与中标供应商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启动价格商谈程序调整采购价格。
数量调整说明:采购的数量根据招标方实际需求为结算依据。2.2交货地点:新 (略) 。
2.2交货地点:新 (略) 。
2.3交货期:分批次供货,每批产品自委托方下发订单后15日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6支付方式:每批产品货到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入库)单,13%增值税发票及其他结算单据办理结算手续,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之后一次性付清。
2.7质量保证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1.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时,制造商为有效投标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不同代理商同时投标时,取得针对本项目投标唯一授权函的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制造商分支机构的产品视为制造商的产品。
3.1.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及第三方检测机构2023年1月1日以后出具所投标产品的产品检测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及第三方检测报告中所检测产品的指标须优于或等同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指标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CMA或者CNAS”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提供认证证书查询截图,且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需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站(http://**)上备案,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上级组织的审计报告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盖章的最新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信誉要求
3.3.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3.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1-3.3.2条由投标人提供截屏)
3.3.3 投标人承诺自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未 (略) 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谈判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发生的、投标人自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3.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4.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条件。
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5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转委托,投标人须提供不得分包或转包/转委托本项目的承诺。
3.4.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技术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
3.4.7投标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事故,需提供近三年在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承诺书。
(3.4.5—3.4.7须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未按要求提供承诺书,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8日09:00:00至2023年11月23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1月29日09:0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50000元(大写*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 (略) 大庆分行;行号:*;银行账号:*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康布尔 (略)
联 系 人:黄波
联系方式:010-*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 (略) 西安分公司
地 址: (略) 凤城二路蓝海风中心22楼
联 系 人:刘红
电 话:029-*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