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路文峰路-亦陶路小游园配套用房平潮项目营销中心室内装修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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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路文峰路-亦陶路小游园配套用房平潮项目营销中心室内装修设...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振兴路(文峰路-亦陶路)小游园配套用房室内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室内设计、装修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通州区平潮镇。

2.1.2建设规模:位于拟建项目B31地块北侧的小游园内,共有1栋一层主楼。主体采用钢结构形式。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其中永久建筑面积约280平方米),层高4.5m。

2.1.3工期要求:

(1)设计周期

1)装修设计深化方案完成时间2023年12月5日。

2)装修设计施工图完成时间2023年12月14日。

3)室内装修施工单位进场计划2023年12月16日。

(2)施工周期:施工完成时间2024年1月15日。

2.1.4质量要求:

2.1.4.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现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2.1.4.2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包括①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配合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②完成本项目的施工、采购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承接过400平方米及以上的售楼处施工业绩。

3.2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承接过400平方米及以上的售楼处设计业绩。

3.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负责施工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a)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11 月 17 日至2023年 11月 24 日17时30分;

5.2获取方式: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报名时仅需提供牵头单位的资料)*@*26.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要求报名,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3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缴纳。未在规定时间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工本费打款账户(打款时需备注单位名称):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01237;

开户名:江苏 (略)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210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 (略) ”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 (略) 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江苏广和

联系人:朱仲英

联系电话:0513-*-803、*

2023年11月17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振兴路(文峰路-亦陶路)小游园配套用房室内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室内设计、装修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通州区平潮镇。

2.1.2建设规模:位于拟建项目B31地块北侧的小游园内,共有1栋一层主楼。主体采用钢结构形式。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其中永久建筑面积约280平方米),层高4.5m。

2.1.3工期要求:

(1)设计周期

1)装修设计深化方案完成时间2023年12月5日。

2)装修设计施工图完成时间2023年12月14日。

3)室内装修施工单位进场计划2023年12月16日。

(2)施工周期:施工完成时间2024年1月15日。

2.1.4质量要求:

2.1.4.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现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2.1.4.2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包括①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配合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②完成本项目的施工、采购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承接过400平方米及以上的售楼处施工业绩。

3.2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承接过400平方米及以上的售楼处设计业绩。

3.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负责施工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a)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11 月 17 日至2023年 11月 24 日17时30分;

5.2获取方式: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报名时仅需提供牵头单位的资料)*@*26.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要求报名,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3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缴纳。未在规定时间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工本费打款账户(打款时需备注单位名称):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01237;

开户名:江苏 (略)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210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 (略) ”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 (略) 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江苏广和

联系人:朱仲英

联系电话:0513-*-803、*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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