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但店镇白云山村共同缔造交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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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但店镇白云山村共同缔造交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团风县但店镇白云山村共同缔造交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7 17:52|发布单位:团风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1-28|项目监管地:团风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团风县但店镇白云山村共同缔造交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BW*-80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0403

3、项目名称:团风县但店镇白云山村共同缔造交通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0(万元)

6、最高限价:28.*(万元)

7、采购需求:

团风县但店镇白云山村共同缔造交通项目,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2)供应商如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均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链接至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处于暂扣期内);
(3)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

3、方式:

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可获取本磋商文件,获取本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携带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 (略) (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 (略) (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关于印发《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本项目公告及其它信 (略) 政府采购网、湖北 (略) http://**发布。
3、本项目落实团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5月10日发布的《团风县小型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置改革实施方案》(网址:http://**#/Sub/NewsDetail?id=25083&webKind=news&bydyUrl=)的相关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团风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地 址:团风镇得胜大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梦玲

电 话:*

团风县但店镇白云山村共同缔造交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7 17:52|发布单位:团风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1-28|项目监管地:团风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团风县但店镇白云山村共同缔造交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BW*-80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0403

3、项目名称:团风县但店镇白云山村共同缔造交通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0(万元)

6、最高限价:28.*(万元)

7、采购需求:

团风县但店镇白云山村共同缔造交通项目,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2)供应商如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均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链接至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处于暂扣期内);
(3)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

3、方式:

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可获取本磋商文件,获取本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携带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 (略) (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 (略) (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关于印发《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本项目公告及其它信 (略) 政府采购网、湖北 (略) http://**发布。
3、本项目落实团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5月10日发布的《团风县小型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置改革实施方案》(网址:http://**#/Sub/NewsDetail?id=25083&webKind=news&bydyUrl=)的相关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团风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地 址:团风镇得胜大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梦玲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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