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为深化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严厉打击机构执业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研究制定《广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3年7月6日
广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推动我区安全技术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等规 (略) 安委办2 (略) 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相关部署安排,决定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整治2023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对象范围
登记注册在区内的11家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附件1),在广 (略)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二、重点整治内容
聚焦我区安全技术服务行业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检查区内登记注册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条件保持情况,并以查处2022年以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含在广 (略)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虚假、失实报告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1.区内登记注册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是否具备并保持应急管理部1号令规定的资质条件,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或者挂靠资质、资格证书情况。
2.行政审批过程中发现与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不符的技术服务报告。
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企业的技术服务报告。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的技术服务报告。
5.本级行政区域内设立有行政审批局(中心) (略) 、县应急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
6.机构执业过程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7月-8月)。一是各机构要高度重视,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工作,全面统计并报送2022年以来本机构出具的技术服务报告一览表,按照专项整治内容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条件保持及从业情况、租借资质、挂靠、出具报告情况等进行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略) 、县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各自监管职责,认真梳理本级工作内容,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技术服务报告一览表和自查自纠报告,各市应急管理局专项整治细化实施方案和2023年各级监管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表(附件2)请于8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处,电子版发送邮箱:*@*63.com。
(二)监督检查(9月-11月)。一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含行政审批局审批的项目)发现与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不符的技术服务报告应依法进行查处,对涉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的技术服务报告,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全面认真复核。二是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检查组以“双随机”方式抽取4家区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全面复核机构资质条件。检查采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核查过程记录、抽查技术报告、调阅技术档案及有关资料记录、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询问等方式进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总结提升(12月)。各市应急管理部门将本级行政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处。自治区应急 (略) 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机构自查自改情况、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情况组织全面验收,深刻剖析问题,系统总结经验。必要时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对履职不力、推诿扯皮的应急管理部门实行公开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整治2023年行动是强化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动我区安全技术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纳入2 (略) 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要点的重要内容,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务必取得实效, (略) 级行政区域要至少主办2个行政处罚案件。要建立完善与行政审批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
(二)严格监督检查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以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为契机,推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略) 服务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未从业告知、应到而未到现场勘验、挂靠资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法定项目技术服务报告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虚假、失实情形的要重点查处,严肃追究相关机构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期间,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电话:0771-*;邮箱:*@*63.com)或者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系统,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对举报有关问题线索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按照事权要求移交相关监管部门进行重点查处。
联系人:余方方、黄健才,联系电话:0771-*、*。
附件:1.2023年广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名单
2.2023年各级监管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表
关联文件:
各市、县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为深化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严厉打击机构执业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研究制定《广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3年7月6日
广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推动我区安全技术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等规 (略) 安委办2 (略) 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相关部署安排,决定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整治2023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对象范围
登记注册在区内的11家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附件1),在广 (略)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二、重点整治内容
聚焦我区安全技术服务行业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检查区内登记注册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条件保持情况,并以查处2022年以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含在广 (略)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虚假、失实报告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1.区内登记注册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是否具备并保持应急管理部1号令规定的资质条件,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或者挂靠资质、资格证书情况。
2.行政审批过程中发现与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不符的技术服务报告。
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企业的技术服务报告。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的技术服务报告。
5.本级行政区域内设立有行政审批局(中心) (略) 、县应急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
6.机构执业过程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7月-8月)。一是各机构要高度重视,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工作,全面统计并报送2022年以来本机构出具的技术服务报告一览表,按照专项整治内容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条件保持及从业情况、租借资质、挂靠、出具报告情况等进行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略) 、县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各自监管职责,认真梳理本级工作内容,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技术服务报告一览表和自查自纠报告,各市应急管理局专项整治细化实施方案和2023年各级监管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表(附件2)请于8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处,电子版发送邮箱:*@*63.com。
(二)监督检查(9月-11月)。一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含行政审批局审批的项目)发现与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不符的技术服务报告应依法进行查处,对涉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的技术服务报告,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全面认真复核。二是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检查组以“双随机”方式抽取4家区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全面复核机构资质条件。检查采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核查过程记录、抽查技术报告、调阅技术档案及有关资料记录、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询问等方式进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总结提升(12月)。各市应急管理部门将本级行政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处。自治区应急 (略) 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机构自查自改情况、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情况组织全面验收,深刻剖析问题,系统总结经验。必要时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对履职不力、推诿扯皮的应急管理部门实行公开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整治2023年行动是强化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动我区安全技术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纳入2 (略) 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要点的重要内容,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务必取得实效, (略) 级行政区域要至少主办2个行政处罚案件。要建立完善与行政审批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
(二)严格监督检查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以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为契机,推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略) 服务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未从业告知、应到而未到现场勘验、挂靠资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法定项目技术服务报告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虚假、失实情形的要重点查处,严肃追究相关机构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期间,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电话:0771-*;邮箱:*@*63.com)或者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系统,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对举报有关问题线索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按照事权要求移交相关监管部门进行重点查处。
联系人:余方方、黄健才,联系电话:0771-*、*。
附件:1.2023年广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名单
2.2023年各级监管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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