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24年营销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24年营销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24年营销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11-17 19:25:30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11-18 10: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11-23 19:00:00 | |||||||||||||||||||||||||||||||||||||||||||||||||||||||||||||||||||||||||||
终止: | 否 |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略) 塔城分公司2024年营销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2320XJ*),招标人为 (略) 塔城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1961万元(含税价)。 1.2 招标内容:2024年 (略) 塔城分公司统一将电信营销业务对外进行外包服务采购。
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4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投标报价折扣≤1.00(含税价) ①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大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②在下表“基准单价表”上报统一综合折扣,基准单价表: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下列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自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第三方审计 (略) 签章页)。(若投标人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审计报告)。 注:若投标人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个完整年度,可不提供财务证明文件。 2.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4.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5.4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5.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1)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电子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8日10:00分至2023年11月23日19: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略) 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塔城分公司 地址: (略) 新华街54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栋3504室 邮 编:* 联系人:任小俊、姚梦奇、周鑫、刘立婷、蔡子晗 电 话:*、0991-* 传 真:0991-* 电子邮件:*@*q.com 开 户 名: (略) 新疆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 号:*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11月17日 |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024年营销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11-17 19:25:30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11-18 10: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11-23 19:00:00 | |||||||||||||||||||||||||||||||||||||||||||||||||||||||||||||||||||||||||||
终止: | 否 |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略) 塔城分公司2024年营销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2320XJ*),招标人为 (略) 塔城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1961万元(含税价)。 1.2 招标内容:2024年 (略) 塔城分公司统一将电信营销业务对外进行外包服务采购。
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4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投标报价折扣≤1.00(含税价) ①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大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②在下表“基准单价表”上报统一综合折扣,基准单价表: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下列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自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第三方审计 (略) 签章页)。(若投标人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审计报告)。 注:若投标人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个完整年度,可不提供财务证明文件。 2.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4.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5.4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5.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1)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电子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8日10:00分至2023年11月23日19: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略) 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塔城分公司 地址: (略) 新华街54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栋3504室 邮 编:* 联系人:任小俊、姚梦奇、周鑫、刘立婷、蔡子晗 电 话:*、0991-* 传 真:0991-* 电子邮件:*@*q.com 开 户 名: (略) 新疆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 号:*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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