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扫脸支付终端公告招标公告
医保扫脸支付终端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医保扫脸支付终端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优胜招标 (略) (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JYS2023-MX021
项目名称: (略) 医保扫脸支付终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9.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0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一 | (略) 医保扫脸支付终端采购项目 | 1批 | 90000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 详见招标文件的第四章 | 采购人指定 地点 | 采购人指定时间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情形的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福建优胜招标 (略) (明溪县雪峰镇新大
路1169号F幢105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优胜招标 (略) (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五、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优胜招标 (略) (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199号
联系方式:0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福建优胜招标 (略)
地 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联系方式:059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邓
电 话: *
项目概况
(略) 医保扫脸支付终端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优胜招标 (略) (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JYS2023-MX021
项目名称: (略) 医保扫脸支付终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9.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0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一 | (略) 医保扫脸支付终端采购项目 | 1批 | 90000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 详见招标文件的第四章 | 采购人指定 地点 | 采购人指定时间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情形的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福建优胜招标 (略) (明溪县雪峰镇新大
路1169号F幢105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优胜招标 (略) (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五、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优胜招标 (略) (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199号
联系方式:0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福建优胜招标 (略)
地 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5室
联系方式:059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邓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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