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口腔医院雁滩新院室内空气治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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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口腔医院雁滩新院室内空气治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口腔医院雁滩新院室内空气治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 (略) (略) (略) 室内空气治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招 (略) (略) ,现委托兰州兴晟工程 (略) 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竞争性磋商编号:LZXS-2023-124

2.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室内空气治理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5.6(万元)

4.最高限价:5.6(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7.服务地点: (略) 城关区。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日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需包括室内空气污染治理

(2)投标相关产品检测报告、附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的信用信息须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情况一致);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兰州兴晟工程 (略) ( (略) 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楼1026室)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q.com 邮箱进行投标登记,并注明供应商联系方式、所投项目名称,我公司确认后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招标文件。)

3、售价:报名费300.0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四、提交竞争性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30日14时30分

2、地点:兰州兴晟工程 (略) ( (略) 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楼1010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皋兰路62号

联系人:敬老师

联系方式:0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兰州兴晟工程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层1001-1006室、1009-1010室、1025-1027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涛

电 话:0931-*

兰州兴晟工程 (略)

2023年11月20日


兰州市口腔医院雁滩新院室内空气治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 (略) (略) (略) 室内空气治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招 (略) (略) ,现委托兰州兴晟工程 (略) 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竞争性磋商编号:LZXS-2023-124

2.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室内空气治理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5.6(万元)

4.最高限价:5.6(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7.服务地点: (略) 城关区。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日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经营范围需包括室内空气污染治理

(2)投标相关产品检测报告、附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的信用信息须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情况一致);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兰州兴晟工程 (略) ( (略) 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楼1026室)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q.com 邮箱进行投标登记,并注明供应商联系方式、所投项目名称,我公司确认后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招标文件。)

3、售价:报名费300.0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四、提交竞争性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30日14时30分

2、地点:兰州兴晟工程 (略) ( (略) 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楼1010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皋兰路62号

联系人:敬老师

联系方式:0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兰州兴晟工程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层1001-1006室、1009-1010室、1025-1027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涛

电 话:0931-*

兰州兴晟工程 (略)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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