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海龙湖禹门岛改造工程
梅河口市海龙湖禹门岛改造工程
梅河口市海龙湖禹门岛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梅河口市海龙湖禹门岛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金龙 (略) ( (略) (略) 人民大街173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JL2023-11-15
2.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海龙湖禹门岛改造工程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0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海龙湖禹门岛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7.项目地点: (略)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略) 入吉施工企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金龙 (略) ( (略) (略) 人民大街1731号)。
3.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以下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适用);
4)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注册证。
4.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 (略) 金龙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略) 人民大街173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2.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开标前答疑会。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投标保证金:
4.1提交形式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供应商须知》。
4.2采用非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4.2.1账户名称: (略) 金龙 (略)
4.2.2开户行: (略) 梅河口支行
4.2.3账号:*
4.2.4投标保证金数额:50000.00元
4.3采用保函形式的递交地点: (略) 金龙 (略) 二楼开标室。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5.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5.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5.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海龙湖一号管理房
联系人:*伯斌
联系方式:043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金龙 (略)
地址: (略) 人民大街1731号
联系方式:04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金波
电话:0435-*
梅河口市海龙湖禹门岛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梅河口市海龙湖禹门岛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金龙 (略) ( (略) (略) 人民大街173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JL2023-11-15
2.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海龙湖禹门岛改造工程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0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海龙湖禹门岛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7.项目地点: (略)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略) 入吉施工企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金龙 (略) ( (略) (略) 人民大街1731号)。
3.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以下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适用);
4)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注册证。
4.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 (略) 金龙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略) 人民大街173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2.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开标前答疑会。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投标保证金:
4.1提交形式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供应商须知》。
4.2采用非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4.2.1账户名称: (略) 金龙 (略)
4.2.2开户行: (略) 梅河口支行
4.2.3账号:*
4.2.4投标保证金数额:50000.00元
4.3采用保函形式的递交地点: (略) 金龙 (略) 二楼开标室。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5.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5.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5.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海龙湖一号管理房
联系人:*伯斌
联系方式:043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金龙 (略)
地址: (略) 人民大街17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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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金波
电话: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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