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2023年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恒口示范区2023年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恒口示范区2023年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2023年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SXD2023-AK-01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00元;
最高限价:*.5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恒口示范区2023年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项目)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 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 *.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5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2023年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⑩《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企业为“ (略) (略) 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登记备案企业。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半年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半年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 年 11月20 日至 2023 年 11月 24 日,9:00-12:00, 14:00-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3、方式:线下获取
4、售价:300.00元
注:投标单位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月30 日 09:30前;
2. 磋商时间:2023 年 11月30 日 09:30 时;
3. 磋商地点: (略) 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915-*
地 址: (略) 恒口示范区创业大厦三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宏盛 (略) ;
联 系 人:罗丹 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
陕西宏盛 (略)
2023年11月20日
项目概况
恒口示范区2023年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2023年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SXD2023-AK-01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00元;
最高限价:*.5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恒口示范区2023年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项目)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 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 *.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5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2023年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⑩《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企业为“ (略) (略) 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登记备案企业。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半年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半年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 年 11月20 日至 2023 年 11月 24 日,9:00-12:00, 14:00-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3、方式:线下获取
4、售价:300.00元
注:投标单位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月30 日 09:30前;
2. 磋商时间:2023 年 11月30 日 09:30 时;
3. 磋商地点: (略) 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915-*
地 址: (略) 恒口示范区创业大厦三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宏盛 (略) ;
联 系 人:罗丹 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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