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莞城道路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莞城背街内巷升级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招标公告
(略) 莞城道路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莞城背街内巷升级改造工程(一期)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SSACQC*
致:投标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莞城道路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莞城背街内巷升级改
造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
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莞城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
为 (略) 莞城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略) 莞城道路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莞
城背街内巷升级改造工程(一期) 。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莞城街道东正 市桥社区背街内巷 。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 本 (略) 莞城道路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莞城背街内巷升级改造工程(一期),改造面积约 57264 平方米,主要包括地面铺装 配套
设施翻新改造 绿化种植,其中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最大管径为 DN300,工程总造价约
2468 万元 。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98 元 。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98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
民币 *.45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人民币 *.64 元)。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广东 (略) ,招标控制价
审核单位: (略) 莞城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
2.7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8 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 (略) 政工 (略) ,审查
单位: (略) 大 (略) ,勘察单位: / 。
2.9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略) 莞城道路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莞
城背街内巷升级改造工程(一期)(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道路工程(包括人行道铺装 车行道铺装 道牙 种植池 台阶 标线 拆除工程 建筑翻
新 围墙翻新 树池 铺装等) ( 2)绿化工程(乔木 地被种植,养护期为 6 个月) ( 3)
给排水工程(包括雨水井提升 回填方)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
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
2.10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158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4 年 05 月 28 日。
2.11 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2.12 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要求: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
项目建设期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根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的通知 (建
市 2014 159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
2015 154 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建市 2015 20 号)
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 2016 226
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 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
第 3.2.5 项的要求
3.2.2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 建安
B 类证)。
3.2.4 *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
政公用工程 。
3.3 其他要求:
3.3.1 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
应企业档案 企业资质栏 的 资质名称 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
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 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 (东公资交 2016
67 号 )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 有效期 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
业库建档,且法人 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 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
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东
莞市) (网址: http://** /*/index)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3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 (略) 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
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
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
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 行贿 转包 违法
分包 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 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略) 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 黑名单 的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会现场通过 信用中
国 网站( http://**.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其他: / 。
3.3.4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 联合
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5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 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
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
揽业务的情形。
3.3.6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
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
人员组成表。
3.3.7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
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 / 。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
二章附件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略) ) (网址: http://** /*/index)
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公开招标时采用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
时间,下同)在 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
子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邀请招标时采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12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会时间: 2023 年 12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
室( 10) 。
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略) ) (网址:
http://** /*/index)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 发布。
7 投标担保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担保。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担保金额: * 元。
7.2.1 投标担保形式: 单项投标保证金
银行电子保函
保险电子保单
其他: / 。
7.2.2 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
(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 投标保证金 的关联时间。
(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系统的,无法关联。
(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 招标文
件 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
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略) 莞城工程建设中心
电话: 0769-*
地址: (略) 莞城高第街 1 号市民广场南楼 515 室
电子 邮件 :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
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电话: 0769-*
地址: (略) 莞城莞龙路 141 号
电子 邮件 : / 。
8.2 其他: /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招标公告
(略) 莞城道路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莞城背街内巷升级改造工程(一期)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SSACQC*
致:投标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莞城道路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莞城背街内巷升级改
造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
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莞城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
为 (略) 莞城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略) 莞城道路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莞
城背街内巷升级改造工程(一期) 。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莞城街道东正 市桥社区背街内巷 。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 本 (略) 莞城道路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莞城背街内巷升级改造工程(一期),改造面积约 57264 平方米,主要包括地面铺装 配套
设施翻新改造 绿化种植,其中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最大管径为 DN300,工程总造价约
2468 万元 。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98 元 。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98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
民币 *.45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人民币 *.64 元)。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广东 (略) ,招标控制价
审核单位: (略) 莞城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
2.7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8 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 (略) 政工 (略) ,审查
单位: (略) 大 (略) ,勘察单位: / 。
2.9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略) 莞城道路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莞
城背街内巷升级改造工程(一期)(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道路工程(包括人行道铺装 车行道铺装 道牙 种植池 台阶 标线 拆除工程 建筑翻
新 围墙翻新 树池 铺装等) ( 2)绿化工程(乔木 地被种植,养护期为 6 个月) ( 3)
给排水工程(包括雨水井提升 回填方)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
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
2.10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158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4 年 05 月 28 日。
2.11 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2.12 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要求: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
项目建设期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根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的通知 (建
市 2014 159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
2015 154 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建市 2015 20 号)
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 2016 226
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 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
第 3.2.5 项的要求
3.2.2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 建安
B 类证)。
3.2.4 *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
政公用工程 。
3.3 其他要求:
3.3.1 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
应企业档案 企业资质栏 的 资质名称 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
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 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 (东公资交 2016
67 号 )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 有效期 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
业库建档,且法人 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 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
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东
莞市) (网址: http://** /*/index)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3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 (略) 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
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
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
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 行贿 转包 违法
分包 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 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略) 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 黑名单 的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会现场通过 信用中
国 网站( http://**.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其他: / 。
3.3.4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 联合
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5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 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
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
揽业务的情形。
3.3.6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
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
人员组成表。
3.3.7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
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 / 。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
二章附件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略) ) (网址: http://** /*/index)
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公开招标时采用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
时间,下同)在 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
子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邀请招标时采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12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会时间: 2023 年 12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
室( 10) 。
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略) ) (网址:
http://** /*/index)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 发布。
7 投标担保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担保。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担保金额: * 元。
7.2.1 投标担保形式: 单项投标保证金
银行电子保函
保险电子保单
其他: / 。
7.2.2 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
(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 投标保证金 的关联时间。
(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系统的,无法关联。
(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 招标文
件 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
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略) 莞城工程建设中心
电话: 0769-*
地址: (略) 莞城高第街 1 号市民广场南楼 515 室
电子 邮件 :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
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电话: 0769-*
地址: (略) 莞城莞龙路 141 号
电子 邮件 : / 。
8.2 其他: /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