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在林业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林业司法碳汇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示
关于征求《关于在林业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林业司法碳汇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示
为深化贵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助力国家“双碳”目标战略,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同创新,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修复责任,规范多元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结合前 (略) 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在林业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林业司法碳汇的指导意见(试行)》。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时间至2023年12月1日。
如有意见建议,可以直接在下方留言区留言,也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我们。
联系人:董路
联系电话:0851—*
电子邮箱:*@*q.com
附件:关于在林业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林业司法碳汇的指导意见(试行).doc
为深化贵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助力国家“双碳”目标战略,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同创新,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修复责任,规范多元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结合前 (略) 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在林业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林业司法碳汇的指导意见(试行)》。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时间至2023年12月1日。
如有意见建议,可以直接在下方留言区留言,也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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