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车队阳光房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某单位车队阳光房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车队阳光房改造工程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0日 18:21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林、陈佳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助理、*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林、陈佳杰/*、* |
项目概况
车队阳光房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BHCT-G3002(JJTZ*)
项目名称:车队阳光房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4.1工程特征:本工程为车队阳光房改造
4.2建设地点: (略)
4.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102平方;最高限价为9.5万元。
4.4招标范围:根据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完成车队阳光房改造工程项目,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5其他: /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30天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企业与项目经理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线查询截图);近3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其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五)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项目;(七)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八)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投标单位任意3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至 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方式:采取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现金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签字)复印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代表作为企业正式员工的依据(提供投标人为法人授权代表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记录);
4.投标人近一年任意六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5.投标人2020-2022年的审计报告(需提供2020年-2022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营业执照);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截图。不得为军队采购网(http://**)被处罚期内的投标人的证明资料(提供承诺书)。
11.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2.项目经理:提供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略)
联系方式:杨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联系方式:王林、陈佳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林、陈佳杰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车队阳光房改造工程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0日 18:21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林、陈佳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助理、*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林、陈佳杰/*、* |
项目概况
车队阳光房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BHCT-G3002(JJTZ*)
项目名称:车队阳光房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4.1工程特征:本工程为车队阳光房改造
4.2建设地点: (略)
4.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102平方;最高限价为9.5万元。
4.4招标范围:根据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完成车队阳光房改造工程项目,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5其他: /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30天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企业与项目经理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线查询截图);近3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其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五)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项目;(七)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八)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投标单位任意3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至 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方式:采取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现金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签字)复印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代表作为企业正式员工的依据(提供投标人为法人授权代表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记录);
4.投标人近一年任意六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5.投标人2020-2022年的审计报告(需提供2020年-2022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营业执照);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截图。不得为军队采购网(http://**)被处罚期内的投标人的证明资料(提供承诺书)。
11.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2.项目经理:提供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略)
联系方式:杨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联系方式:王林、陈佳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林、陈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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