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公安局租赁X光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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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公安局租赁X光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永宁县公安局租赁X光机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永宁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19: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01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
预算金额 ¥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艳、寇海宝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永宁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永宁县宁丰北街1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惠玲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中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白艳、寇海宝 0951-*、*、*
附件:
附件1 中安和--报名回执单.pdf

项目概况

永宁县公安局租赁X光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中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AH-ZC-*

项目名称:永宁县公安局租赁X光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租赁X光机,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至 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中 (略)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63.com邮箱,报名即为成功,回执单请自行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宁县公安局     

地址:永宁县宁丰北街150号        

联系方式:张惠玲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中 (略)             

地 址: (略) 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            

联系方式:白艳、寇海宝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艳、寇海宝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永宁县公安局租赁X光机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永宁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19: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01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
预算金额 ¥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艳、寇海宝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永宁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永宁县宁丰北街1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惠玲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中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白艳、寇海宝 0951-*、*、*
附件:
附件1 中安和--报名回执单.pdf

项目概况

永宁县公安局租赁X光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中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AH-ZC-*

项目名称:永宁县公安局租赁X光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租赁X光机,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至 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中 (略)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63.com邮箱,报名即为成功,回执单请自行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宁县公安局     

地址:永宁县宁丰北街150号        

联系方式:张惠玲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中 (略)             

地 址: (略) 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            

联系方式:白艳、寇海宝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艳、寇海宝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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