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2024 年 度 信 息 技 术 系 统 UI 设 计 服 务 项 目 供 应 商 征 集公 告编 号 : GKZJ*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业 务 需 要 , 计 划 采 购 2024 年 度 信 息 技 术系 统 UI设 计 服 务 项 目 , 采 购 方 式 为 竞 争 性 磋 商 ,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公 告如 下 :一 项 目 情 况1 项 目 名 称 : 2024年 度 信 息 技 术 系 统 UI设 计 服 务 项 目
2 采 购 内 容 : 采 购 高 级 UI设 计 服 务 12人 月 中 级 UI设 计 服 务12人 月3 合 同 期 限 : 2024.1.1-2024.12.314 服 务 地 点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迎 春 路 555号 B 楼二 投 标 方 资 格 要 求为 了 确 保 投 标 方 能 够 提 供 合 格 优 质 的 产 品 与 服 务 , 在 本 次 项 目 中对 参 与 供 应 商 进 行 以 下 要 求 :1 投 标 方 必 须 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合 法 的 经 营 单 位 , 具 有 履行 合 同 所 必 须 的 能 力 。
2 投 标 方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银 行 资 信 和 商 业 信 誉 , 没有 被 处 于 责 令 停 业 财 产 被 接 管 冻 结 破 产 状 态 。3 投 标 方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 具 有 良 好 的 信 誉 , 至 今 未 被 列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记 录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或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或 政 府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4 投 标 方 参 加 此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法 记 录 ( 注 :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是 指 供 应 商 因 违 法 经 营 受 到 刑 事 处 罚 或 者责 令 停 产 停 业 吊 销 许 可 证 或 执 照 较 大 数 额 罚 款 等 行 政 处 罚 较 大数 额 行 政 罚 款 是 指 人 民 币 200万 以 上 的 罚 款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以 及 国务 院 有 关 部 门 明 确 规 定 相 关 领 域 较 大 数 额 罚 款 标 准 高 于 200万 元的 , 从 其 规 定 ) 。三 采 购 安 排1 如 投 标 人 有 意 参 加 本 次 2024 年 度 信 息 技 术 系 统 UI 设 计 服 务
项 目 磋 商 的 , 请 将 加 盖 公 章 的 营 业 执 照 扫 描 件 和 加 盖 公 章 的 承 诺 书( 格 式 详 见 附 件 ) 扫 描 件 发 送 至 采 购 人 邮 箱 进 行 报 名 。2 采 购 人 收 到 投 标 人 的 报 名 文 件 后 , 将 在 二 十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投标 人 邮 箱 发 送 磋 商 文 件 。 如 逾 期 投 标 人 仍 未 收 到 的 , 请 及 时 联 系 采 购人 。 3 报 名 截 止 日 期 : 2023年 11月 23 日 , 过 时 不 再 受 理 。采 购 人 :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联 系 人 : 陈 老 师 盛 老 师
电 邮 : ddchen http://** jsheng http://**电 话 : 021-* 021-*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迎 春 路 555号 B楼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2023 年 11月 21日附 件 承 诺 书致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1 我 单 位 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合 法 的 经 营 单 位 , 具 有 履 行 合同 所 必 须 的 能 力 。2 我 单 位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银 行 资 信 和 商 业 信 誉 , 没有 被 处 于 责 令 停 业 财 产 被 接 管 冻 结 破 产 状 态 。3 我 单 位 至 今 未 被 列 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记 录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或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或 政 府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单 。 4 我 单 位 参 加 此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法 记 录 ( 注 :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是 指 供 应 商 因 违 法 经 营 受 到 刑 事 处 罚 或 者责 令 停 产 停 业 吊 销 许 可 证 或 执 照 较 大 数 额 罚 款 等 行 政 处 罚 较 大数 额 行 政 罚 款 是 指 人 民 币 200万 以 上 的 罚 款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以 及 国务 院 有 关 部 门 明 确 规 定 相 关 领 域 较 大 数 额 罚 款 标 准 高 于 200万 元的 , 从 其 规 定 ) 。5 若 贵 公 司 在 项 目 采 购 过 程 中 发 现 我 单 位 不 满 足 上 述 要 求 , 我
单 位 将 无 条 件 退 出 采 购 , 并 承 担 因 此 引 起 的 一 切 后 果 。特 此 承 诺
单 位 全 称 :(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2024 年 度 信 息 技 术 系 统 UI 设 计 服 务 项 目 供 应 商 征 集公 告编 号 : GKZJ*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业 务 需 要 , 计 划 采 购 2024 年 度 信 息 技 术系 统 UI设 计 服 务 项 目 , 采 购 方 式 为 竞 争 性 磋 商 ,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公 告如 下 :一 项 目 情 况1 项 目 名 称 : 2024年 度 信 息 技 术 系 统 UI设 计 服 务 项 目
2 采 购 内 容 : 采 购 高 级 UI设 计 服 务 12人 月 中 级 UI设 计 服 务12人 月3 合 同 期 限 : 2024.1.1-2024.12.314 服 务 地 点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迎 春 路 555号 B 楼二 投 标 方 资 格 要 求为 了 确 保 投 标 方 能 够 提 供 合 格 优 质 的 产 品 与 服 务 , 在 本 次 项 目 中对 参 与 供 应 商 进 行 以 下 要 求 :1 投 标 方 必 须 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合 法 的 经 营 单 位 , 具 有 履行 合 同 所 必 须 的 能 力 。
2 投 标 方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银 行 资 信 和 商 业 信 誉 , 没有 被 处 于 责 令 停 业 财 产 被 接 管 冻 结 破 产 状 态 。3 投 标 方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 具 有 良 好 的 信 誉 , 至 今 未 被 列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记 录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或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或 政 府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4 投 标 方 参 加 此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法 记 录 ( 注 :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是 指 供 应 商 因 违 法 经 营 受 到 刑 事 处 罚 或 者责 令 停 产 停 业 吊 销 许 可 证 或 执 照 较 大 数 额 罚 款 等 行 政 处 罚 较 大数 额 行 政 罚 款 是 指 人 民 币 200万 以 上 的 罚 款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以 及 国务 院 有 关 部 门 明 确 规 定 相 关 领 域 较 大 数 额 罚 款 标 准 高 于 200万 元的 , 从 其 规 定 ) 。三 采 购 安 排1 如 投 标 人 有 意 参 加 本 次 2024 年 度 信 息 技 术 系 统 UI 设 计 服 务
项 目 磋 商 的 , 请 将 加 盖 公 章 的 营 业 执 照 扫 描 件 和 加 盖 公 章 的 承 诺 书( 格 式 详 见 附 件 ) 扫 描 件 发 送 至 采 购 人 邮 箱 进 行 报 名 。2 采 购 人 收 到 投 标 人 的 报 名 文 件 后 , 将 在 二 十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投标 人 邮 箱 发 送 磋 商 文 件 。 如 逾 期 投 标 人 仍 未 收 到 的 , 请 及 时 联 系 采 购人 。 3 报 名 截 止 日 期 : 2023年 11月 23 日 , 过 时 不 再 受 理 。采 购 人 :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联 系 人 : 陈 老 师 盛 老 师
电 邮 : ddchen http://** jsheng http://**电 话 : 021-* 021-*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迎 春 路 555号 B楼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2023 年 11月 21日附 件 承 诺 书致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1 我 单 位 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合 法 的 经 营 单 位 , 具 有 履 行 合同 所 必 须 的 能 力 。2 我 单 位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银 行 资 信 和 商 业 信 誉 , 没有 被 处 于 责 令 停 业 财 产 被 接 管 冻 结 破 产 状 态 。3 我 单 位 至 今 未 被 列 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记 录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或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或 政 府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单 。 4 我 单 位 参 加 此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法 记 录 ( 注 :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是 指 供 应 商 因 违 法 经 营 受 到 刑 事 处 罚 或 者责 令 停 产 停 业 吊 销 许 可 证 或 执 照 较 大 数 额 罚 款 等 行 政 处 罚 较 大数 额 行 政 罚 款 是 指 人 民 币 200万 以 上 的 罚 款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以 及 国务 院 有 关 部 门 明 确 规 定 相 关 领 域 较 大 数 额 罚 款 标 准 高 于 200万 元的 , 从 其 规 定 ) 。5 若 贵 公 司 在 项 目 采 购 过 程 中 发 现 我 单 位 不 满 足 上 述 要 求 ,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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