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天线塔加装UPS采购项目
某部天线塔加装UPS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科 (略) 受某部队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部天线塔加装UPS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LSTXZJZUPS2023
三、项目概况:
3.1设备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单位 | 要求 |
1 | 有源滤波器 | 1 | 台 | 模块化含柜体及控制器,容量≥200A |
2 | UPS配电柜 | 1 | 台 | 定制柜,能提供UPS输入、UPS输出配电,带智能仪表,两级防雷 |
3 | UPS主机 | 2 | 台 | 工频机,容量>250KVA |
4 | 蓄电池 | 58 | 只 | 延时不少于30分钟,容量≥12V/150AH |
5 | 电池架 | 1 | 套 | 开放式部署,含电池线包及防漏液托盘 |
6 | 电池开关箱 | 2 | 台 | UPS主机与电池间直流配电保护,具备短路和过载保护能力 |
7 | 制冷空调 | 2 | 台 | 制冷量≥5P |
8 | UPS配电柜输入线缆 | 30 | 米 | 4*240+1*120 |
9 | UPS输入、输出线缆 | 30 | 米 | 4*120+1*70 |
10 | 辅材 | 1 | 项 | 固定底座、布线槽、线卡、标签等 |
备注 |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分项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除技术要求特殊说明外,投标文件不得对技术要求存在负偏离或未响应情形,否则投标被拒绝。 |
注: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册,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册为准。
3.2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佰**万元整(¥1,700,000.00);
3.3交货/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2不得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禁止参加装备采购活动处罚期内;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具有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军队单位不作此要求。(投标人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对其保密资格认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通过续期现场审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取得代理产品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适用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
4.6未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包)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六、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6.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 10 月 31 日至:2023年 11 月 6 日,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6.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略) 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
6.3领取要求
指定专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提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说明承诺书(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2)提供未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暂停装备承制资格或禁止参加装备采购活动处罚期内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3)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身份证原件现场出示;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出示);
(4)购买人为授权代表的,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最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院校学生或军人等无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出示);
(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未取得证书的和证书过期复审的,应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要求提供项相关证明材料。(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6)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备注:
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未取得相关证书或相关证书过期的,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开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 11 月 22 日09:0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2 日09:3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3开标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2 日09:3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同为: (略) 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 (略) 西部分公司)(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招标承办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承办机构:中科 (略)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尤怡玮、胡风英
电 话:029-8958 9882 、177 9153 5326、182 2058 7680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188 9004 0377
十一、监督人联系方式
纪检监督联系人:叶先生029-8476 1315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公告
中科 (略) 受某部队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部天线塔加装UPS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LSTXZJZUPS2023
三、项目概况:
3.1设备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单位 | 要求 |
1 | 有源滤波器 | 1 | 台 | 模块化含柜体及控制器,容量≥200A |
2 | UPS配电柜 | 1 | 台 | 定制柜,能提供UPS输入、UPS输出配电,带智能仪表,两级防雷 |
3 | UPS主机 | 2 | 台 | 工频机,容量>250KVA |
4 | 蓄电池 | 58 | 只 | 延时不少于30分钟,容量≥12V/150AH |
5 | 电池架 | 1 | 套 | 开放式部署,含电池线包及防漏液托盘 |
6 | 电池开关箱 | 2 | 台 | UPS主机与电池间直流配电保护,具备短路和过载保护能力 |
7 | 制冷空调 | 2 | 台 | 制冷量≥5P |
8 | UPS配电柜输入线缆 | 30 | 米 | 4*240+1*120 |
9 | UPS输入、输出线缆 | 30 | 米 | 4*120+1*70 |
10 | 辅材 | 1 | 项 | 固定底座、布线槽、线卡、标签等 |
备注 |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分项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除技术要求特殊说明外,投标文件不得对技术要求存在负偏离或未响应情形,否则投标被拒绝。 |
注: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册,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册为准。
3.2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佰**万元整(¥1,700,000.00);
3.3交货/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2不得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禁止参加装备采购活动处罚期内;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具有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军队单位不作此要求。(投标人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对其保密资格认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通过续期现场审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取得代理产品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适用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
4.6未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包)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六、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6.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 10 月 31 日至:2023年 11 月 6 日,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6.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略) 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
6.3领取要求
指定专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提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说明承诺书(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2)提供未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暂停装备承制资格或禁止参加装备采购活动处罚期内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3)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身份证原件现场出示;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出示);
(4)购买人为授权代表的,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最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院校学生或军人等无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出示);
(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未取得证书的和证书过期复审的,应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要求提供项相关证明材料。(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6)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备注:
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未取得相关证书或相关证书过期的,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开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 11 月 22 日09:0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2 日09:3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3开标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2 日09:3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同为: (略) 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 (略) 西部分公司)(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招标承办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承办机构:中科 (略)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尤怡玮、胡风英
电 话:029-8958 9882 、177 9153 5326、182 2058 7680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188 9004 0377
十一、监督人联系方式
纪检监督联系人:叶先生029-8476 1315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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