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DZS综合试验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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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ZS综合试验台

ZDZS综合试验台招标公告

北京东方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单位的委托,对ZDZS综合试验台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1. 项目名称:ZDZS综合试验台

2. 项目编号:JD-HT2023-0310

3. 采购数量:1套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最高限价(总价):2865万元

6.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36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

注:1、交付地点: (略) 。

2、采购预算: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超过预算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报价包括所有设备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货款、包装、运输、装卸、调试、检测、培训、保险、售后、税金等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单位办公地点为同一地址的,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

(四)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未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的企业。

(七)须获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并能覆盖所承担研制项目,且证书有效。尚未经军委装备发展部核准注册编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或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续审、扩项等,须提供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机关(军兵种装备部机关或军代局)出具的已完成审查、续审或扩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须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三、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购买文件时间和地点

1.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22日起到2023年9月28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招标文件对接事宜(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携带“六、申购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或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申购招标文件的单位或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单位少于2家时,招标人有权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或延长公告时间。

2. 如投标人选择网上报名,投标人需将下列材料的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26.com,主题为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备注联系方式),待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查收,审核无误后方可缴费,并登记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招标文件及相关配套资料届时以快递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寄费由投标人承担。同时投标人将所有报名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邮寄至北京东方 (略) (李经理收,*)。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同为2023年10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为:三亚大东海*号度假村( (略) 榆海路21号)(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申购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开办证明复印件或军队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书原件(附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代表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正本、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提供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注:上述材料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书过期单位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单位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 (略)

单位地址: (略) 海淀区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010-*-0

电子信箱:*@*26.com

账户名称:北京东方 (略)

开户银行: (略) 西客站支行

账号:**

质疑受理部门:北京东方 (略) 监督部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10-*-0


,海南, (略) , (略) ,海淀区,三亚,北京东方

ZDZS综合试验台招标公告

北京东方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单位的委托,对ZDZS综合试验台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1. 项目名称:ZDZS综合试验台

2. 项目编号:JD-HT2023-0310

3. 采购数量:1套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最高限价(总价):2865万元

6.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36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

注:1、交付地点: (略) 。

2、采购预算: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超过预算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报价包括所有设备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货款、包装、运输、装卸、调试、检测、培训、保险、售后、税金等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单位办公地点为同一地址的,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

(四)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未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的企业。

(七)须获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并能覆盖所承担研制项目,且证书有效。尚未经军委装备发展部核准注册编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或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续审、扩项等,须提供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机关(军兵种装备部机关或军代局)出具的已完成审查、续审或扩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须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三、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购买文件时间和地点

1.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22日起到2023年9月28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招标文件对接事宜(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携带“六、申购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或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申购招标文件的单位或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单位少于2家时,招标人有权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或延长公告时间。

2. 如投标人选择网上报名,投标人需将下列材料的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26.com,主题为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备注联系方式),待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查收,审核无误后方可缴费,并登记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招标文件及相关配套资料届时以快递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寄费由投标人承担。同时投标人将所有报名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邮寄至北京东方 (略) (李经理收,*)。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同为2023年10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为:三亚大东海*号度假村( (略) 榆海路21号)(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申购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开办证明复印件或军队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书原件(附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代表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正本、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提供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注:上述材料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书过期单位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单位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 (略)

单位地址: (略) 海淀区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010-*-0

电子信箱:*@*26.com

账户名称:北京东方 (略)

开户银行: (略) 西客站支行

账号:**

质疑受理部门:北京东方 (略) 监督部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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