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枝粉碎机第二次采购项目公告
树枝粉碎机第二次采购项目公告
(略) 高速 (略)
2023年树枝粉碎机设备(第二次)采购询比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略) 高速 (略) (湖北 (略) (以下简称“建设集团”)的子公司)2023年树枝粉碎机设备(第二次)采购项目 (略) 高速 (略) 采购计划,现委托湖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所需设备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略) 高速 (略) 拟对树枝粉碎机设备进行(第二次)采购。
2.2 询比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共划分1个合同包,具体询比采购范围如下:对2023年树枝粉碎机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装卸、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进行(第二次)采购:
2.3 供货起始时间:确定成交人后15天内完成供应 ,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供货地点:*方指定地点( (略) 境内)。
2.5 质量标准:符合附件1设备需求中要求的技术参数,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需为生产厂家,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 (略) 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 (略) 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申请人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设备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设备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3)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4)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6)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7)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8)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设备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合同段,文件费售后不退。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9时30分。
5.2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高速 (略)
地址: (略) 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 (略) 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张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27-*
附件1:
设备需求
序号 | 主要参数 | |
1 | ★配用动力 | 100马力柴油机/55千瓦电机 |
2 | 启动方式 | 电启动 |
3 | ★主机转速 | ≧2500转/分钟 |
4 | ★刀片数量 | 动刀四片 静刀一片 |
5 | 进料压辊直径 | ≧500mm |
6 | 进料压辊动力 | 液压动力 |
7 | 液压油箱容积 | ≧25升 |
8 | ★进料档位 | 不少于进、倒、停 三挡手动控制 |
9 | ★进料喉尺寸 | 长≧450 宽≧380mm |
10 | ★轮胎尺寸 | 215/75R15 |
11 | 轮毂尺寸 | 15寸铝合金轮毂 |
12 | ★发电机功率 | ≧800w |
13 | ★电池规格 | 24v105aH |
14 | 熄火控制 | 电动熄火 |
附件2:
附录1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 最低资质要求 |
1 | 同时具备: 1.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为所采购设备制造厂商; 3.有独立的生产场所。 |
注:提供营业执照及独立生产场所证明(独立生产场所证明不限于土地证、房产证、租赁合同并提供生产制造车间照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 财务要求 |
第1合同包 | 第一种方式: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6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20万元。 由银行出具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3年8、9、10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3个月月末账户余额的平均值不少于10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
注:1.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其所附资料只需证明其能满足财务最低要求即可。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业绩要求 |
第1合同包 | 近3年承担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60万的设备供应业绩。 |
注:申请人应提供近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方单位名称,供应设备品类,*、*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信誉要求 |
第1合同包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 (略) 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 (略) 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注:1.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
(略) 高速 (略)
2023年树枝粉碎机设备(第二次)采购询比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略) 高速 (略) (湖北 (略) (以下简称“建设集团”)的子公司)2023年树枝粉碎机设备(第二次)采购项目 (略) 高速 (略) 采购计划,现委托湖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所需设备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略) 高速 (略) 拟对树枝粉碎机设备进行(第二次)采购。
2.2 询比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共划分1个合同包,具体询比采购范围如下:对2023年树枝粉碎机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装卸、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进行(第二次)采购:
2.3 供货起始时间:确定成交人后15天内完成供应 ,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供货地点:*方指定地点( (略) 境内)。
2.5 质量标准:符合附件1设备需求中要求的技术参数,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需为生产厂家,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 (略) 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 (略) 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申请人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设备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设备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3)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4)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6)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7)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8)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设备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合同段,文件费售后不退。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9时30分。
5.2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高速 (略)
地址: (略) 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 (略) 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张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27-*
附件1:
设备需求
序号 | 主要参数 | |
1 | ★配用动力 | 100马力柴油机/55千瓦电机 |
2 | 启动方式 | 电启动 |
3 | ★主机转速 | ≧2500转/分钟 |
4 | ★刀片数量 | 动刀四片 静刀一片 |
5 | 进料压辊直径 | ≧500mm |
6 | 进料压辊动力 | 液压动力 |
7 | 液压油箱容积 | ≧25升 |
8 | ★进料档位 | 不少于进、倒、停 三挡手动控制 |
9 | ★进料喉尺寸 | 长≧450 宽≧380mm |
10 | ★轮胎尺寸 | 215/75R15 |
11 | 轮毂尺寸 | 15寸铝合金轮毂 |
12 | ★发电机功率 | ≧800w |
13 | ★电池规格 | 24v105aH |
14 | 熄火控制 | 电动熄火 |
附件2:
附录1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 最低资质要求 |
1 | 同时具备: 1.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为所采购设备制造厂商; 3.有独立的生产场所。 |
注:提供营业执照及独立生产场所证明(独立生产场所证明不限于土地证、房产证、租赁合同并提供生产制造车间照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 财务要求 |
第1合同包 | 第一种方式: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6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20万元。 由银行出具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3年8、9、10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3个月月末账户余额的平均值不少于10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
注:1.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其所附资料只需证明其能满足财务最低要求即可。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业绩要求 |
第1合同包 | 近3年承担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60万的设备供应业绩。 |
注:申请人应提供近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方单位名称,供应设备品类,*、*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信誉要求 |
第1合同包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 (略) 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 (略) 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注:1.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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