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关于2023年越溪交警中队安保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关于2023年越溪交警中队安保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略) 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关于2023年越溪交警中队安保服务磋商采购公告(SZHCA2023-WZ-C-007)
【发稿时间:2023-11-21】

项目概况: (略) 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的2023年越溪交警中队安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管理平台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2410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CA2023-WZ-C-007

项目名称:2023年越溪交警中队安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佰**万元整(小写14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佰**万元整(小写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为进一 (略) 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新城街道道路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能力,拟采取“服务外包”形式,组建一支20人的交通防控队*,协助交警部门参与早、晚高峰期、平峰期、夜间及节假日的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以减少路面交通事故发生率、疏通道路和交通拥堵的问题,最大限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经营活动中三年内,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经公安部门批准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28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1 CA办理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级政府采购模块;

(4)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2.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供应商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磋商使用。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磋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2.3.供应商在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 *(系统问题咨询):*。

(三).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并打印、保留“供应商报名确认单”。报名供应商从“ (略) 政府采购网”中自行关注本项目补充文件以及成交公告,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1.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 (略) 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2. 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册咨询:0512-*;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QQ:*、*;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

(五)售价:磋商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及授权文件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上传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 现场解密截止时间:202312410点30分(北京时间)

4.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5.响应单位除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现场完成解密工作外,需另外提供两份纸质的响应文件,装袋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和响应单位全称,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五、磋商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12410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上传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六、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

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202312410点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时间:202312410点30分(北京时间)

(二)磋商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管理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现 (略) 。

3、供应商打印、保留“供应商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地址: (略) 吴江区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02室

联 系 人:胡美芳 联系电话:0512-*

4.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5.本次采购的有关信 (略) 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席东 联系电话:0512-*

地址: (略) 吴中区龙翔路77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弘 (略)

地址: (略) 吴江区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02

联系人:钱暨兴、俞斌悦

邮编:*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暨兴、俞斌悦

电 话:0512-*

苏州弘 (略)

2023年11月21日


信息来源:http://**
(略) 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关于2023年越溪交警中队安保服务磋商采购公告(SZHCA2023-WZ-C-007)
【发稿时间:2023-11-21】

项目概况: (略) 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的2023年越溪交警中队安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管理平台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2410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CA2023-WZ-C-007

项目名称:2023年越溪交警中队安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佰**万元整(小写14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佰**万元整(小写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为进一 (略) 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新城街道道路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能力,拟采取“服务外包”形式,组建一支20人的交通防控队*,协助交警部门参与早、晚高峰期、平峰期、夜间及节假日的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以减少路面交通事故发生率、疏通道路和交通拥堵的问题,最大限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经营活动中三年内,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经公安部门批准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28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1 CA办理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级政府采购模块;

(4)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2.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供应商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磋商使用。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磋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2.3.供应商在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 *(系统问题咨询):*。

(三).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并打印、保留“供应商报名确认单”。报名供应商从“ (略) 政府采购网”中自行关注本项目补充文件以及成交公告,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1.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 (略) 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2. 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册咨询:0512-*;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QQ:*、*;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

(五)售价:磋商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及授权文件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上传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 现场解密截止时间:202312410点30分(北京时间)

4.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5.响应单位除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现场完成解密工作外,需另外提供两份纸质的响应文件,装袋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和响应单位全称,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五、磋商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12410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上传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六、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

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202312410点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时间:202312410点30分(北京时间)

(二)磋商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管理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现 (略) 。

3、供应商打印、保留“供应商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地址: (略) 吴江区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02室

联 系 人:胡美芳 联系电话:0512-*

4.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5.本次采购的有关信 (略) 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席东 联系电话:0512-*

地址: (略) 吴中区龙翔路77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弘 (略)

地址: (略) 吴江区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02

联系人:钱暨兴、俞斌悦

邮编:*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暨兴、俞斌悦

电 话:0512-*

苏州弘 (略)

2023年11月21日


信息来源:http://**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