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综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瑞安市公安局刑侦技术中心2023年DNA实验室材料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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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综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瑞安市公安局刑侦技术中心2023年DNA实验室材料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综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瑞安市公安局刑侦技术中心2023年DNA实验室材料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刑侦技术中心2023年DNA实验室材料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1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s*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刑侦技术中心2023年DNA实验室材料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应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不参加)。(2)备份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q.com)。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01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并符合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管理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4)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安阳街道隆山东路52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虞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孙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瑞安经济开发区朝阳路5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昌林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略) 万松东路379号瑞安财税大楼1505室

传 真:0577-*

联 系 人:蔡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浙江综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瑞安市公安局刑侦技术中心2023年DNA实验室材料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刑侦技术中心2023年DNA实验室材料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1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s*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刑侦技术中心2023年DNA实验室材料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应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不参加)。(2)备份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在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q.com)。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01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并符合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管理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2)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4)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安阳街道隆山东路52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虞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孙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瑞安经济开发区朝阳路5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昌林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略) 万松东路379号瑞安财税大楼1505室

传 真:0577-*

联 系 人:蔡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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