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机关及部分单位副食品集约筹措招标公告
某部机关及部分单位副食品集约筹措招标公告
某部机关及部分单位副食品集约筹措招标公告
某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某部机关及部分单位副食品集约筹措
二、 项目编号:2023-JLNBZB-W1003
三、 项目概况: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包:
第一标包为肉类、水产类,采购预算金额*.38元;第二标包为蔬菜类、水果类,采购预算金额*.30元;第三标包为干杂调料类、饮品类,采购预算金额*.33元。
服务地点: (略) 青秀区青山路23号、 (略) 青秀区青环路3号、 (略) 青秀区青山路21号、 (略) 扶绥县新宁镇青龙路1号、 (略) 西乡塘区安吉大道54号、 (略) 西乡塘区大学西路62号。服务时间:协议供货期为自供货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注:(1)副食品采购:主要包含肉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干杂调料类、饮品类等6类副食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预算为预估经费,最终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额为准。
(3)本项目各投标人可就三个标包进行投标,可以兼投但不能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包,按标包1→标包2→标包3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任一标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为后续标包的中标候选人。)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开办证明复印件;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2年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申明,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纳税的凭证复印件(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2、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复印件(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格式自拟的申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发售采购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为3年及以上,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申明,格式自拟)
(四)投标人之间应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及生产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暂停名单,“信用中国”(http://**.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各网站查询截图)
(六)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以及负责本项目的书面声明(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以及负责本项目的书面声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格式自拟的申明函)。
(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供格式自拟的申明函);
(九)投标人必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http://**)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采购文件申领期间未完成注册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十)符合招标文件、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项目须进行资格审查,采购人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文件只对考察合格的供应商发售。
五、 招标文件报名时间、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二)报名方式
2.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供应商须将资格条件要求中(一)至(八)的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在2023年11月28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将材料递交至广西壮族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20楼D1,不递交或逾期递交,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三)采购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08:30-18:00)(北京时间)。(实地考察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考察过后进行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只对考察合格的供应商发售。)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五)招标文件的购买:
考察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收款二维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63.com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成功截图核验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
(六)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广西壮族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1818。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广西壮族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1818。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先生
移动电话:*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方工
移动电话:*
传 真:0771-*
邮 箱:*@*63.com
地 址:广西壮族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20楼D1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黄先生
移动电话:*
采购机构: (略)
2023年11月21日
某部机关及部分单位副食品集约筹措招标公告
某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某部机关及部分单位副食品集约筹措
二、 项目编号:2023-JLNBZB-W1003
三、 项目概况: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包:
第一标包为肉类、水产类,采购预算金额*.38元;第二标包为蔬菜类、水果类,采购预算金额*.30元;第三标包为干杂调料类、饮品类,采购预算金额*.33元。
服务地点: (略) 青秀区青山路23号、 (略) 青秀区青环路3号、 (略) 青秀区青山路21号、 (略) 扶绥县新宁镇青龙路1号、 (略) 西乡塘区安吉大道54号、 (略) 西乡塘区大学西路62号。服务时间:协议供货期为自供货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注:(1)副食品采购:主要包含肉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干杂调料类、饮品类等6类副食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预算为预估经费,最终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额为准。
(3)本项目各投标人可就三个标包进行投标,可以兼投但不能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包,按标包1→标包2→标包3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任一标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为后续标包的中标候选人。)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开办证明复印件;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2年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申明,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纳税的凭证复印件(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2、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复印件(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格式自拟的申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发售采购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为3年及以上,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申明,格式自拟)
(四)投标人之间应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及生产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暂停名单,“信用中国”(http://**.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各网站查询截图)
(六)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以及负责本项目的书面声明(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以及负责本项目的书面声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格式自拟的申明函)。
(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供格式自拟的申明函);
(九)投标人必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http://**)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采购文件申领期间未完成注册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十)符合招标文件、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项目须进行资格审查,采购人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文件只对考察合格的供应商发售。
五、 招标文件报名时间、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二)报名方式
2.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供应商须将资格条件要求中(一)至(八)的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在2023年11月28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将材料递交至广西壮族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20楼D1,不递交或逾期递交,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三)采购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08:30-18:00)(北京时间)。(实地考察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考察过后进行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只对考察合格的供应商发售。)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五)招标文件的购买:
考察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收款二维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63.com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成功截图核验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
(六)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广西壮族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1818。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广西壮族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1818。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先生
移动电话:*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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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71-*
邮 箱:*@*63.com
地 址:广西壮族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20楼D1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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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机构: (略)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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