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RC-CG-*
项目名称: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94,27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造林服务 | 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1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4,27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合同包2(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2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15,73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造林服务 | 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2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5,73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2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2(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2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自述材料);(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2(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2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自述材料);(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时间: 2023年11月22日 至 2023年11月2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时间: 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项目概况:在宁陕县城关镇寨沟村、广货街镇沙沟村建设绿化美化示范点;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名称:宁陕县林业局
地址:宁陕县迎宾大道33号
联系方式:0915-*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略) (略) 长安区韦曲街办府东一路四季长安小区29幢1单元204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明荣
电话:*
陕西 (略)
2023年11月21日
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RC-CG-*
项目名称: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94,27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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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造林服务 | 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1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4,27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合同包2(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2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15,73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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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造林服务 | 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2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5,73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2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2(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2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自述材料);(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2(宁陕县绿化保护提升项目2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自述材料);(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时间: 2023年11月22日 至 2023年11月2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时间: 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项目概况:在宁陕县城关镇寨沟村、广货街镇沙沟村建设绿化美化示范点;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名称:宁陕县林业局
地址:宁陕县迎宾大道33号
联系方式:0915-*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略) (略) 长安区韦曲街办府东一路四季长安小区29幢1单元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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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唐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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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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